青年人53
農村戶口是認定農村集體經濟成員的首要條件,但成為農村集體經濟成員又可以將戶口落入農村,這真有點像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那麼,沒有農村戶口的人,到底能不能確定為農村集體經濟成員呢?答案是特殊情況下是可以的。
其實,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法律上對其概念及資格認定尚未給出具體解釋,所以農村當中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認定,往往受當地鄉規民約、傳統觀念和歷史習慣等影響,容易出現認定上的糾紛。
其實,農村集體經濟的認定,首先必須遵守法律和政策,並堅持尊重群眾意願、民主決策和堅持遵循歷史、承認現實的原則。要在現行法律法規指導下,綜合考慮當事人生產、生活狀況、戶口登記狀況,以及農村土地對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功能等因素認定,要最大限度地保護是婦女、兒童及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一般來說,只要具有農村戶口,在一輪土地承包時,已經取得本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內的農業人口,都會被認定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但是,僅有農村戶口,但並未在該農村承包土地,也不依賴該集體土地生產和生活的,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空掛戶,不屬於該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那麼,哪種情況下尚未取得該村戶口,而應該認定為該村集體經濟成員呢?通常有以下幾種人。
按照政策進行異地搬遷人員,如地質災害頻發、生存條件惡劣的地區黎民,國家重大工程必須進行的移民,比如當初的三峽移民,必須在遷入地承認為農村集體經濟成員,並依法為其落戶。
戶口暫時遷出的人口,如大學生上學、青年入伍、勞改勞教人員服刑,都可能將戶口暫時遷離農村,這些人沒有農村戶口,也應該認定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內的成員。特別是在校大學生和服現役軍人,都無可爭議地是農村集體經濟成員。還有一種人,戶口成為非農業戶口,但沒有參加工作,仍以原集體經濟組織農村土地作為基本生活保障的,應該視為具備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比如許多農村大學生上學時戶口遷出成為非農業戶口,畢業後找不到工作,戶口又遷入農村成為非農業戶口,只要一直在農村依靠農村土地生產生活,在司法實踐中應該認定為農村集體經濟成員。這一條對於許多農村大學生來說是好消息,但是,這一條在實踐中爭議焦點主要是是否在農村依靠土地生產生活,如果一直在城市打工,就無法進行認定了。
還有一條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就是“出嫁女”和“上門婿”的問題,在法律上,出嫁女可以不遷出戶口繼續在本村生產和生活,並且有權招上門女婿,這些婦女及其招贅的上門女婿,上門女婿依法可以在女方所在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落戶,在司法實踐中有權主張與本村村民享有同等的集體經濟收益的權利,村規民約或者村委會及村民代表大會做出的剝奪“出嫁女”和“上門婿”村民待遇的決定,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同時婦女離婚後戶口仍在本村集體經濟組織,並且繼續在本村生產生活的農業人口,也應該認定為集體經濟成員。另外,外省婦女嫁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戶籍政策原因戶口暫時不能遷入,結婚證可以作為認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的依據。
最後,在農村的實踐中,還有一條,對本集體經濟組織做出突出貢獻的外地人,可以經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村委會同意,接收為本集體經濟的成員,將戶口落入該村。比如當初村辦企業招聘的一些特殊人才,都是通過這個渠道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的成員,享受和本村村民同等的待遇。
齊東晏子
國家最新政策不得以農民進城落戶取消農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的權力直至2027年承期到並繼續再延長承包期30年。也就是說,無論任何一個農村戶口的人或全家戶口轉為城市戶口的人從現在到2057年都屬本村集體濟組織的人員。再別戶口不戶口了。這個問題我親身經歷過一場官司的。二輪承包時我妹小沒出嫁,父母連同他們兩個人的地一塊平均灘分給自已的三個兒子種並已簽到他們三家的承包合同內,遲後妹妹有家有子並遷走戶口,但在婆家沒分到地,妹向哥要回自己的承包地,哥死活不給,經地方,州法庭最終妹的官司打贏。就是靠得國家外嫁女這條政策打贏的。我怎能不比你們清楚嗎?這是發生在我家真真切切的事情。
月匊
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田+有地+有股。就是有承包地,有宅基地,還能參與集體經濟收入分紅。
目前,我們國家正在進行新一輪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主要內容包括集體資產清產核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
是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口是決定因素,也是關鍵因素。但是,並不是有了農業戶口就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樣,也不是沒有農業戶口就一律不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個事的決定權在: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全體村民會議。
題主說:沒有戶口怎麼確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最簡單的答案是:只要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並且經過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全體村民會議表決,超過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就可以確定你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那麼,那些條件可以作為申請成為集體經濟組織的理由呢?
第一,政策規定。具體包括:1、在部隊服役的義務兵和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士官;2、原戶籍為農業戶口的在校學生;3、跨省結婚,因政策原因戶口暫時無法遷入的;4、外嫁女戶口遷出,但是在婆家沒有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5、離婚女回孃家,長期在孃家生活,沒有其它生活來源的:5、其它政策原因。比如扶貧搬遷、地質災害搬遷、移民搬遷等。
第二,特殊理由。比如,你曾經給村子裡和村民做出過突出貢獻;你的出生地是在村子裡、你是嫁到這個村子的媳婦……。這些都可以作為你申請成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條件。
總之,沒有戶口,要想成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首先,要有充足理由;其次,必須要經過村委會和村民同意。後者是關鍵。
二胡說三農
本打算仔細認真地回答一下這個問題,可看了齊東晏子的回答,我非常支持和贊成,其實就應該這樣。
這次農村股權的確認,就是為了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具體辦法各地都出臺了具體細則,有些特殊情況要經村民會議研究討論,形成決議後還要貼榜公佈,大多數村民無有異議才可確定。我們就是這麼做的。
農村的情況非常復條,單憑戶口在農村不在農村很難確定,有很多實際情況,比如早些時期,有退休頂替子女後戶口對換,有民辦教員轉正戶口依然留村,有在事業單位受聘戶口卻仍農戶,也有領著高額退休金的各種原因變為農戶的人員。這些就不應再在農村享受股權及分紅。沒有收回他們的土地就夠便宜了。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但關鍵是要尊重民意,一切由村民會議討論決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這樣才服民心。
李增喜3
沒有戶口怎麼確定村集體的經濟組織成員呢?
沒有戶口根本是不可能的,你沒有戶口沒有農村的戶口怎麼會成為農村裡面的經濟成員呢?
農村裡面的經濟組織成員,那對於這個問題來說,確實是需要農村裡面的戶口。在沒有戶口的情況下,是不可能成為農村裡面的經濟成員
不能夠享受同等的福利
假如你在農村裡面,如果說針對於這個情況而言,沒有農村的戶口,即使人們認為你是農村裡面的經濟成員,也是不行的。
雖然平時可能會把你當做村裡人,但是一旦發生利益的衝突的時候,你就不再是這裡面的經濟成員了。
因為沒有農村裡面的農村戶口是至關重要的,他關係到你是否可以獲得農村裡面村民經濟集體成員的享受同等的權利
我們做一個最簡單的權利蓋房子的問題,如果你沒有農村的戶口,你就不可以在農村裡面申請宅基地來蓋房子
這個就是最現實的一個問題,如果你戶口不在農村裡面,人家憑什麼要把這個土地分給你,在法律上面來說,就算你有錢,你去購買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也是沒能夠得到合法的手續辦理宅基地
個人覺得這是痴心妄想
這個問題對於我個人而言,在農村裡面確實是一個非常奇怪的問題,你既然不是農村裡面的經濟成員,為什麼還要想成為農村裡面的經濟成員呢?
針對於這個問題,確實是一個令人費解的事情。。當然很多人以為自己跑到農村裡面生活,然後就可以成為這個農村裡面的經濟集體成員了。
這個呢,是非常不切合實際的,非常不現實的一個問題。
因為現在在農村裡面的戶籍管理越來越嚴格的情況下,針對於這種情況也是略有不同的。
當然每個地方的情況可能不一樣,因為有些地方呢,它允許你進入他們農村,允許你加入他們農村,這個要另當別論。
江南農歌
答案是否定的。要想成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前提條件必須是該農村集體轄區內農村戶口,沒有該農村戶口不能成為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
這涉及到我國戶籍制度管理規定。長期以來,城鄉二元制的壁壘還是蠻清晰的,但是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人口大量流動遷徙,工作生活對戶口的依賴受限制程度有改善。起碼城裡人出差或者農村人出遠門不用開介紹信;戶口僅僅表明“我”是哪裡人,城鎮戶口與農村戶口的人可以一起工作在同一單位,這在30年前是不可想象的。
戶籍制度的規定很大程度是明確一個居民的權利義務所在的轄區與地域。在所轄區內既可主張自己的合法權利,又必須履行法定義務。特別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戶口制度在人員流動方面有所鬆動,但在人們生活中的作用還是非常重要,比如參軍就醫選舉上學保險分紅等等。因此,戶籍地成為判斷該居民在轄區內權利義務的一個有效條件。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定要是該村村民,也就是戶口一定是在該村,而不是長期工作或者生活在該村的人。在一些城鄉結合部,出現戶口掛靠的,並不享受當地集體經濟紅利。當前,農村集體經濟因其資產在拆遷重組變賣入股轉讓經營中,會涉及到非常大的利益,其成員的利益相應的會波及到。是否是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戶口是否在該村一定是必要條件。當然,有的個案會比較複雜特別,不在此次探討
楊柳兒莊
這個問題的問村裡領導權利大有法馬買個確權本寫上幾畝地就行權威大以法
劉邦志1
如果在農村有自己的承包土地,有自己的宅基地
東沐霖
沒有農村戶口是無法確定!,什麼辦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