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社保改革好戏连台,养老保险费率降低至16%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发办【2019】1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综合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9】12号),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含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9%降至16%,缴费基数下限由原来的3396.35元降至2711.24元,这也是我省自2015年以来连续第六次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按照降费率方案的规定,每月可以为我市参保企业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负担337万元。另外综合方案中还要求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我省现行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政策将于今年4月到期,由于目前两项保险累计结余总量充裕,现有政策继续执行到2020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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