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讓低保制度惠及更多“支出型”貧困家庭

當前,社會出現了一批因大病重病、子女就學或其他突發事件等原因造成的新型貧困人口。若論收入,這個群體可能是中等收入群體,無法納入低保救助範疇。若論支出,家庭支出已遠遠超過家庭收入,形成常年性“支出型”貧困。“支出型”貧困是所有中等收入家庭都可能遇到的人生風險。

作為全國社會救助城市,湘潭市推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惠及“支出型”貧困家庭。該市對《困難家庭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辦法》進行重新修訂,明確將“支出型”生活困難家庭納入社會救助保障範圍,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的力度、精度、廣度和溫度。

為破解“支出型”家庭貧困難題,湘潭市將家庭剛性支出扣減辦法納入低保審核,家庭成員因殘疾、患重病、全日制教育等增加的剛性支出費用累計超過上年度家庭年收入2倍以上,且後續支出費用較大的,按照一定比例核減家庭收入。同時,將單一的計算收入方式調整為收入計算參數,細化靈活就業、小農經濟收入等標準計算方法,根據救助家庭成員的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家庭經濟收入等情況,由過去的分檔救助調整為差額救助,讓救助更加精準。

湘潭市還開全國先河,建立了臨時救助制度,使救助對象從最困難的低保人群向低保邊緣人群拓展。為應對“支出型”貧困人口增加的情況,湘潭此次對臨時救助實施細則進行了調整,對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須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需救助的對象歸為“支出型”救助,對因意外事件、突發重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立即採取救助措施的對象歸為急難型救助,並根據實際情況分別予以救助。同時,將審批權調整為縣(市)區、園區民政局、鄉鎮(街道)民政所均可審批,加快救助時效,對於急難型臨時救助,實行“先行救助”,急難情況緩解後,補齊手續即可。(周雨晴 左金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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