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吳京及《戰狼2》熱度“翻車”,兩家公司被判賠償7萬餘元

如今,蹭熱點已經成為了增加閱讀量最好的方法,可有時候熱點也不是那麼好蹭的,也有“翻車”的時候。

自從《戰狼2》火了以後,不少人去蹭吳京的熱度。由於兩家公司以此為背景編撰營銷文章、使用吳京照片,最終這兩家公司被吳京告上了法院。

近日,北京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兩家公司向吳京道歉,並分別賠償51000元和20000餘元。

第一家公司是某人才招聘服務公司,在自己經營的微信公眾號上發佈了一篇題為《劇本遭洩露 採訪對話被曝光!》的文章,文章裡有微信聊天截圖,聊天內容為《戰狼2》導演吳京接受“小富”採訪的對話,吳京的頭像即是他的劇照。

實際上,這段採訪完全是編纂出來蹭熱點的,目的就是給自家公司打廣告。文章後面出現了在某公司“你們也想像冷風和龍小云一樣擁有一份高薪好工作嗎?現在就有個升職加薪的好機會”,“找好工作,就上xxxx網(點我進入)!”以及對該公司招聘會的一些宣傳介紹。最終,這家公司被判賠償5萬1千元。

另外一家公司是來自上海的一家網絡借貸公司,《戰狼2》大火之後,這家公司在自己的微信公眾號上,刊登了一篇名為《如果吳京沒有貸款8000萬,還能成功嗎》的文章。

雖然文章內容並不是虛構的,但是在文章的結尾部分,配上了“如果你離夢想還差一步,本公司來幫你......”等等宣傳術語和業務介紹,這家公司被判賠償2萬元。

蹭吳京及《戰狼2》熱度“翻車”,兩家公司被判賠償7萬餘元

兩家公司犯的錯誤很相似,第一家公司侵犯了吳京的肖像權和姓名權,第二家公司侵犯了吳京的肖像權。

小內在這裡給大家科普一下肖像權及姓名權。肖像權一般有兩個要件,一是未經他人同意使用其肖像,二是以盈利為目的。姓名權,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表示,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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