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法院“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首日告捷。

5月5日,荔波县法院开展“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多措并举打出有力组合拳,行动首日即取得显著成效。

荔波县法院“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首日告捷。

我院执行局法官经联系作为被执行人的某建设公司,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债务法院将采取冻结银行账户、列入失信名单、查封在建工程、限制法定代表人高消费活动等措施予以惩戒,该公司迫于压力支付案件尾款584万余元。

荔波县法院“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首日告捷。

我院干警到县内各人流量多的公共场合及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失信被执行人公告30余份,并在县城内的各大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公告,引来路往群众纷纷围观,达到威慑“老赖”的良好社会效果。

荔波县法院“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首日告捷。

为找到与法院“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执行局制定行动方案,派出行动组在夜间奔赴辖区各地寻找被执行人踪迹。其中两名被执行人覃某1、覃某2系父子,行动组趁着夜色前往其家中敲门入户找到覃某1。回到荔波后又通过电话联系、定点“蹲守”等方式找到覃某2及另一名被执行人潘某,并依法对被执行人潘某、覃某1、覃某2三人进行拘留。

荔波县法院“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首日告捷。

在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我院将持续开展“雷霆五号——樟江利剑”集中执行行动,灵活运用执行和解、张贴公告、冻结查封、拘留批捕等多种举措,打出有力组合拳,依法严厉制裁违规申报财产行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有效震慑失信被执行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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