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縣交警:駕照面臨吊銷,男子悔不當初

三晉都市報長治訊:(通訊員/李猛)5月5日下午16時許,沁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新店中隊值班民警接到預警指令,一輛牌照為晉D42XX7的小型轎車車輛狀態為逾期未檢,正從208國道去往新店方向。接到指令後,執勤交警立即出警布控攔截,10分鐘後在208國道大橋溝路段終於將該違法車輛成功攔截。

沁縣交警:駕照面臨吊銷,男子悔不當初

隨後,民警把這位司機連同車輛一起帶到執法服務站做進一步調查,通過車輛狀態信息核對,車輛因連續三個檢驗週期未年檢,已處於強制報廢狀態,民警隨即對該車進行了暫扣。駕駛人任某涉嫌駕駛報廢車上路行駛。民警依法對駕駛人任某作出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收繳報廢車輛的處罰,及時消除一起潛在的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據司機任某介紹,車輛是從朋友處借來的,對車輛報廢與否並不知情。“就跑了一小段路就罰2000?還要吊銷駕駛證?”得知處罰結果後,駕駛人任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悔恨不已。

沁縣交警:駕照面臨吊銷,男子悔不當初

沁縣交警提醒: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車輛一旦達到報廢期限的,應當主動到交警部門和機動車回收企業辦理車輛報廢手續,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不要抱有僥倖心理,違法上路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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