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贵州茅台集团营销公司成立对贵州茅台的深远影响?

贫民窟的大富翁


贵州茅台集团斥资10亿注册资本成立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这是要和贵州茅台的经销商“抢食”的节奏,对于上市公司贵州茅台来说,这是大股东的行为,并不能直接为贵州茅台带来盈亏。

但是会加剧下面市场营销份额的争夺,形成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VS众经销商的一幕,有竞争,对于贵州茅台来说则有利于刺激各方营销的动力和压力,拉动茅台酒销售数量的增长,间接促进贵州茅台的业绩发展。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和经销商竞争的存在,有望实现能够以茅台官方指导价买到茅台酒的一幕,在过去虽然贵州茅台已经屡次提价,53度飞天茅台最新指导价已高达1499元/瓶,可是现实在很多地方经过经销商的囤货,出现不少加价到2000以上才能真正拿到手的一幕。

所以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的成立,只有一个不利方——对于贵州茅台广大经销商来说,将削减其到手的利润,只是其从生产茅台酒的上市公司贵州茅台拿货的价格还是按照协定进行,茅台酒销量的增长,将带动贵州茅台业绩进一步走好。

源自风生焱起的个人分析,欢迎关注本账号以便获取更多财经知识


风生焱起


从几个角度来说吧

第一茅台股份是上市公司,茅台集团是大股东,设立的销售公司茅台集团100%控股,这是非常严重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事情。你想大家都是股东凭什么全部销售由你一个股东完全把持,这个相当于把销售权从股份公司变成了大股东手里。

第二原来的销售模式,合作方,渠道商都受到了影响,给侵害了很多渠道商的利益!

个人觉得这是个昏庸的不讲理不讲契约精神的做法,茅台也就百年辉煌历史,口感也就一般!五粮液 泸州 汾酒的高档酒也不差!



小八的故事HACHIKO


加大自身收入,去年取消上百家经销商也是如此


简单视线王金传


政企分开,产销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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