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全县广大群众:
为了稳定县域经济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现已对庄春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凡与庄春莲有借贷关系的群众,请持本人身份证、相关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在2019年5月7日至6月7日期间到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进行登记,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配合。逾期不登记,造成后果自负。
二、为了迅速打开工作局面,深入开展调查,请广大群众积极向我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提供庄春莲所有资产情况线索。
三、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办公地点:志丹县公安局三楼309室
联系方式:办公室:0911-6636311
张警官:13399119905
石警官:13992151567
志丹县公安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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