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店服务员疑嫖娼后被害,犯罪嫌疑人认罪后再翻供:曾受刑讯逼供

2016年7月2日,42岁的张英霞在其所工作的旅店内被害身亡。事后其家人称,张英霞在旅店内任服务员一职,负责旅店内的卫生清扫工作,同时也向部分旅客提供有偿性服务。

案发后,绥中县公安局经调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吴刚在途经鸿发旅店时产生嫖娼想法,与被害人张英霞发生性关系后因琐事发生争吵厮打,随后将张英霞掐死。

张英霞的弟媳张小玉一家本以为案件将就此作结。不料案件反转,原犯罪嫌疑人吴刚在后来的庭审过程中翻供,辩称其受到了警方的刑讯逼供,自己在嫖娼后即离开旅店,没有杀害张英霞。2017年4月6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也以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理由对案件对吴刚做出不起诉决定。

2019年4月27日,张小玉告诉每日人物,案发迄今三年,关于张英霞被害一事发生的原因和真凶始终没有定论。

2018年,张英霞之子将其母生前工作的鸿发旅店告上法庭,认为张英霞在该旅店做服务员工作期间被人杀害,与旅店管理不严有直接责任。

2018年11月9日,该诉讼在绥中县人民法院败诉,其后张英霞家人上诉至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月13日,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发回绥中县人民法院重审。

如今,张小玉一家正在等待案件的重审结果。张凤霞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家属希望真凶找到、案件作结后再处理后事。

旅店服务员疑嫖娼后被害,犯罪嫌疑人认罪后再翻供:曾受刑讯逼供

被害人生前图,图源受访者

旅店服务员被杀害,事发前曾提供有偿性服务

2016年2月,张英霞在辽宁省葫芦岛市的前卫镇鸿发旅店任服务员一职,负责打扫旅店一楼的卫生。

2016年7月2日,张英霞的堂妹接到旅店电话,称其姐姐张英霞在旅店病重,待家人赶到旅店后才得知张英霞已经被害身亡。

最先发现张英霞死亡的是旅店内的员工。2016年7月2日早8点,当该员工在按照惯例喊店内所有员工一起吃早饭时,发现张英霞趴在其常住的102房间床上,已经死亡。

随后经法医鉴定称,张英霞系被钝性外力作用颈部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法医说死亡时间是(凌晨)4—7点”,张英霞的弟媳张小玉回忆。

据鸿发旅店负责夜间打工看车的员工孔德忠向警方回忆称,他最后一次见到张英霞,是在当天早上4点多到5点多之间。期间,货车司机吴刚到店询问其店内有无“小姐”,孔德忠便将其带到张英霞所在的102房间。

据张小玉提供的一份“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显示,当晚吴刚驾驶大货车从辽宁省开原市前往甘肃省兰州市运货,途经绥中县前卫镇“鸿发旅店”,在店内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后于5时04分离开了鸿发旅店。

在鸿发旅店的老板娘蔡宏君提供给警方的证词中提到,早晨五点多是旅店人较多的时候,因为其店内房客大多是开大货车的司机,通常在6点上高速,所以司机们大多在早上4点多起床并陆续离店。她还称,虽然店内布有监控,但是为了节省电费,店里的监控一般在晚上客人到店之后才会开,并在早上五点之后关闭。

7月2日当天,蔡宏君在5时8分起床起床后,关闭了店内监控并开始查看每间客房的电源状况。据其回忆,当时看到张英霞所住的102房间房门紧闭,还以为张英霞在睡觉,但因为平时该房间是自家服务员所住,蔡宏君没有多想即绕过该屋去查看其它房间电源状况了。

早上6时许,有辆拉木头车司机称要休息,想找服务员,蔡宏君才让其去102房间,“这个人进屋之后不到1分钟就出来了,他说屋里的服务员(张英霞)招呼不醒。”蔡宏君在给警方的证词里转述道,随后该男子带便带上房门去就餐了。

直到早上8点多,该店员工在喊张英霞吃早饭时才发现她已经死亡。

旅店服务员疑嫖娼后被害,犯罪嫌疑人认罪后再翻供:曾受刑讯逼供

死亡证明,图源受访者

虽然无法通过监控查看5点之后102房间的出入情况,但蔡宏君称其确定在此期间没有其他人再进入房间。

“从我起床5点多到拉木头司机来6时许,这段时间我一直在一楼走廊转悠,我肯定除了拉木头车司机,没有其他人进过张英霞的102房间。”蔡宏君称,她一直在一楼走廊范围内活动,谁进出房间自己都能看到,且102房间门一直是关着的。

员工孔德忠也称,除自己接待的吴刚和老板娘接待的司机外,再没见过其他人进过102室。

嫖娼男子涉嫌故意杀人被捕,有罪供诉后当庭翻供,称遭刑讯逼供

2016年7月3日,绥中县公安局以吴刚因涉嫌故意杀人将其刑事拘留,并在其后正式逮捕。

张小玉回忆称,在吴刚被拘后不久自己接到自称吴刚朋友的电话,称想要和张家商讨私下调解方案,张家人随后提出120万的赔偿要求,此后对方没有再做回应。

2016年9月18日,绥中县公安局以吴刚涉嫌故意杀人罪向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绥中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认定:吴刚在途径“鸿发旅店”时产生嫖娼的想法,在与该店服务员张英霞发生性关系后,两人因琐事发生争吵厮打,过程中吴刚用手掐住张英霞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

该指控,事后遭到嫌疑人吴刚律师的否认。2019年4月25日,吴刚的辩护律师金子纯告诉每日人物称,吴刚是在经历疲劳审讯的情况下才做出的有罪供述,“当晚进入过102房间的不止吴刚一人”,金律师提到该案的相关卷宗中有记录,“从该房间垃圾桶内的纸巾上就提取了10余人的DNA”。

律师金子纯还称,如果只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词,没有其他的证据,是不足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的。

2017年4月6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做出不起诉决定,认为绥中县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另据张小玉提供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该案件在2016年9月18日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期间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三次。

因不服该决定,张英霞之子先后向辽宁省葫芦岛市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和自诉。

旅店服务员疑嫖娼后被害,犯罪嫌疑人认罪后再翻供:曾受刑讯逼供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图源受访者

据法院针对张英霞之子自诉作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此前认定吴刚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直接证据,只有吴刚在公安机关所作的一次有罪供述,但吴刚在庭审中翻供,辩称他当时进到屋内嫖娼就离开了,没有杀人。他还称,此前自己遭受了疲劳审讯和刑讯逼供。因此,法院认定该份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尚不明确。

此外法院还认定,张英霞之子等自诉人提供的证据仅为相关酒店工作人员等言词,没有其他客观证据予以佐证,证明力较弱。另据蔡宏君的证言,当天5点多进入酒店人员较多,现有证据也无法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性。故法院最终驳回自诉人对吴刚的起诉。

案发三年真凶未定,被害人家属起诉涉事旅店

距当年案发已过去近三年,杀害张英霞的真凶至今未有定论。

2019年4月27日,张小玉告诉每日人物,“(这几年)找了刑侦队,刑侦队说调查结果已经可以立案了,可以构成杀人罪,可以判刑了,但是检察院认为不成立”。

每日人物就电话咨询绥中县公安局,对方没有对此作出回应。

张小玉告诉每日人物,家人此前对张英霞在鸿发旅店从事的性服务工作是知情的,旅店老板也是知情的。张英霞生前告诉张小玉,自己接客每人收费60到70元不等,旅店会从每单生意中抽成约20元。另鸿发旅店至少有6至7人在店内提供有偿性服务。

旅店服务员疑嫖娼后被害,犯罪嫌疑人认罪后再翻供:曾受刑讯逼供

针对以上情况,每日人物联系鸿发旅店,截至发稿前,对方拒绝对此作出回应。

张小玉介绍,张英霞的丈夫在2014年意外身亡,父母也于早年间相继因病离世。当年张英霞被害后,还留一个不到两岁的儿子,现由自己代为抚养。事发后旅店老板给张英霞家人拿了两千元,被自己拒绝。

“人死在旅店里了,旅店难道没有责任保护员工安全吗?”2018年,张英霞之子对鸿发旅店提起诉讼,认为张英霞在鸿发旅店做服员工作期间被人杀害,与旅店管理不严有直接责任,并要求其赔偿95万余元。

每日人物了解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张小玉提供的民事判决书中,鸿发旅店否认了其与张英霞的雇佣关系,旅店认为被害任死亡地点虽然发生在自己酒店房间内,但尚无生效的刑事判决确定事实,且认为张英霞不是在工作期间被害,自己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18年11月9日,绥中县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双方存在劳务关系,但认为张英霞在从事雇佣活动而遭受的人身损害证据不足、旅店是否存在管理不严及旅店管理行为与张英霞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证据不足,故而驳回张英霞之子的诉讼请求。

因不服判决,张英霞之子上诉至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月13日,法院以涉事旅店“作为接受劳务一方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否充分应予进一步审查”为由,发回绥中县人民法院重审。

4月27日,张小玉一家还在等待法院的重审结果。而张凤霞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冷冻,至今仍没有火化。

(文中张英霞、吴刚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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