侃砍歷史
網絡上經常有傳聞,一枚銀元如何如何拍賣了上百萬(當然這是騙局),那麼民國時期一枚銀元價值多少?
在《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第二款規定“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四百萬兩,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
那麼這400萬兩銀子(400萬銀元)是什麼概念?有多少購買力呢?
這就要先說起銀元在中國的歷史了。清朝早些時期中國的通貨主要為銀錠和制錢, 由於銀錠檢驗成色、稱重等手續極為繁瑣, 交易成本高昂, 所以市場就需要更為簡捷的結算貨幣。
此時外國機制化的標準銀元大量進入中國東南沿海商埠, 其由於形制統一、檢驗方便,重量一致 節省了一定的交易受到商民的偏好。當時國外銀元如墨西哥鷹洋一塊重七錢二分,但卻可以在清朝換到一兩的碎銀,這便導致了國內白銀大量流出,清政府及時引進機器開始自行鑄造銀元。
而到了民國1914年,北洋政府根據新訂《國幣條例》,開始鑄造袁世凱頭像一元銀幣,也就是“袁大頭”,由於成色足,設計簡潔,鑄造精美,很快就成為全國普遍流通的主幣。
從1914年到1923年十年間鑄造量達到17億4千3百萬枚之多,其鑄造量之多,流通面之廣、影響力之大堪稱中國之最,其他各省各時期銀元遠不能望其項背。所以我們所說的銀元一般就指袁大頭。
那麼銀元的購買力到底有多大呢?
根據我家老一輩口述,那時候在飯店當學徒,一年才能拿到8個銀元。可想而知銀元的珍惜程度!那時候普遍吃不飽飯,一些生女多的家庭,就會把女兒送到家裡條件稍微好點的人家,只為女兒能吃上一口飯做童養媳。買丫鬟,取小妾僅僅需要幾塊銀元而已。
現在在飯店打工一年四五萬得有吧,可見銀元的購買力之高。
但是如果按糧食購買量來換算,一塊銀元大概相當現在一百元人民幣的價值,如果那會大米和現在的大米價格互算,確實差不多!但有一點別忘了,那是戰亂年代!糧食在很多時候是拿錢買不到的,各種軍閥,土匪包括所謂的正規軍都在徵收糧食,那時候就是拿吃飽飯來誘惑人去當兵,因此民國時期糧食珍惜程度,和當代的不在一個層次上的!
而一塊銀元在那年代,居然能購買到50斤甚至百斤大米!值不值錢自己算吧!當時在省會城市,100多到200塊銀元可以買一個四合院。上海的物價最貴,一塊銀元買16斤多的大米。一個職員一個月八、九塊銀元。
魯迅在北平買房,佔地2700平方米的大院,當時花了3500塊大洋。魯迅和二弟周作人鬧翻後,搬出大宅,又買了一座阜內西三條的四合院,花了800塊銀元,現在約值2—3億人民幣。
10000塊銀元相當於普通職員100年的工資,以現在2000——3000元的月工資計算,差不多240—360萬元人民幣。四百萬銀元簡直不敢想象。
史料記載,雲南省主席龍雲月薪65銀元。張學良建了箇中國最大的體育場,耗資也就30萬銀元。四百萬銀元能蓋十多個全國最大那種體育場。能買北京四合院一千套!!
所以說400萬銀元在當時是很大的一筆鉅款,但因為當時和現在的一些物質條件不太一樣,就只能將其換算成物品來進行衡量,如果一定要給一個確切的數值的話,我覺得一枚大約相當於3000元,也就是120億元左右。對於溥儀這樣一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末代皇帝來說也不少了。
歷來現實
首先說一下,清政府滅亡後,北洋政府最初和清政府的協定為每年給予遜清小朝廷400萬兩白銀。等袁世凱領導的北洋政府鑄造新幣之後,將400萬兩白銀改為400萬銀元。因此實際上北洋政府負責給予溥儀的費用分為兩種情況。
四百萬兩白銀購買力
1912年溥儀退位時,民國政府對於邊疆的滿、蒙、疆、藏地區統治力薄弱,所以為了順利過渡,袁世凱重申了孫中山的“五族共和”口號。同時也為了安定以溥儀為首的滿清皇室,簽訂了《清室優待條件》。
條約中規定,保留溥儀的帝號和內務府的財產,而且還需要每年給予400萬兩白銀的費用。
絕對值計算
清朝時期1兩白銀為37.3克,現在的白銀價格在3.5元每克左右。以此為計算標準,通過計算得出,清朝時期一兩白銀的絕對價值為現在的130.55元,而400萬兩白銀就是【5.222】億人民幣。
相對值計算
清朝光緒年間,根據軍機處的記載,直隸地區的穀子為每石一兩四錢六分。而清朝時期一石的重量120斤左右,我們以120斤計算,清朝時期1兩銀子便可以買到82斤左右的糧食。現在的穀子價格在2元到4元之間,我們折中一下,以3元計算,也就是說清朝1兩銀子約等於246元。400萬兩白銀為【9.84】億人民幣。
四百萬銀元購買力
民國初年,由於清政府的滅亡,時局出現了一定的混亂,所以當時的市面上流通著十幾種貨幣。但在1914年時,民國政府頒佈了《國幣條例》,確定以“銀元”為中華民國的貨幣,而“銀元”就是我們俗稱的“袁大頭”。從此之後,北洋政府便將給予溥儀的400萬兩白銀,換成了400萬銀元。
當然換成銀元之後,對於北洋政府的負擔更輕了。因為一塊銀元總重七錢二分,含有銀89%,銅11%。也就是說一塊銀元僅僅含有六錢四分白銀,約合23克左右。如果僅以白銀而言,北洋政府瞬間少給了溥儀三分之一的財物。
民國初年,米價相對恆定,約為每石[120斤]6銀元,也就是說1銀元可以買到20斤大米。如今大米價格在3到5元之間,以4元計算的話,一塊銀元的購買力約合80元人民幣,400萬銀元相當於【3.2】億人民幣
當然還有人以普通人工資計算。據記載民國初年的工人的月工資為3元到11元不等。我們以7元計算,一個普通工人的年收入為84塊銀元。400萬銀元也就是一個普通人4.7萬年的工資。2017年我國人均收入為59000元。通過換算得出,400萬銀元等於【27.73】億人民幣。
再說溥儀的錢夠不夠招兵買馬
實際上從以上數據就可以看出來,民國給溥儀的錢根本就不夠招兵買馬。當時士兵的月餉為5塊銀元,如果拉起一支5萬人的軍隊,僅僅每年軍隊的工資就需要支付300萬銀元。
當時漢陽造步槍每支36塊銀元,5萬人又需要180萬銀元。每一萬顆子彈810塊銀元,每個士兵配備20顆子彈,又需要8.1萬銀元。這樣算來早已經超支了,根本就不可能購買其他武器裝備。
以此可以看出,溥儀每年領取的400萬銀元根本就不可能會拉起一支隊伍。
當然後來由於民國財政緊張,而且溥儀經常違反《清室優待條例》的規定,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滿。400萬銀元也經常拖欠甚至不給,到了最後,溥儀甚至被馮玉祥趕出了紫禁城。
我是越關
清帝退位時,北洋政府許諾每年給予溥儀四百萬兩的贍養費。說實話,這筆贍養費用真的不算少了,比宣統初年一些落後省份一年的稅收都要高出不少。
試問,溥儀一年的贍養費比一個省一年的稅收都要多,這筆錢還算少嗎?
但是,如果以當時的實際情況來看,溥儀的這筆錢,其實也不算很多。
首先、北洋政府許諾的四百萬兩贍養費,並不是每年都會足額髮放。尤其是北洋政府鑄造銀元,並以銀元為法定流通貨幣後。四百萬兩白銀就變成了四百萬銀元。由於銀元的一元相比於白銀的一兩,成分縮水了大約三分之一。因此這就導致溥儀每年的贍養費,就縮水了三分之一。
後來,馮玉祥驅趕溥儀出宮,把贍養費削減到每年五十萬元,溥儀的養老費就又被砍掉了一大截。
所以袁世凱許諾給溥儀的四百萬兩,實際上並沒有四百萬兩白銀。撐死了就是四百萬元袁大頭,並且還經常拖欠不給。
第二,袁世凱許諾給溥儀的贍養費,並不是給溥儀一個人使用。當時溥儀雖然退位,但是紫禁城內的宮女和太監,他們的衣食開銷也都指著溥儀。
按照溥儀自己的說法(溥儀自傳),他在退位後,負責管理宮廷開支的內務府,存在嚴重的中飽私囊的問題。
比如,溥儀還在宮裡時,曾經有一次讓人清查內務府,結果清查的賬目結果,讓他這個對錢沒概念的人都傻眼了。
1905年——慈禧70大壽,當年內務府的總開支是不到70萬兩。
1916年——沒什麼大事,當年內務府的總開支是264萬兩。
1920年——沒什麼大事,當年內務府的總開支是238萬兩。
眾所周知,慈禧是比較奢侈的人,她活著的時候,內務府的開支也不到70萬兩。可是在溥儀退位後,在宮裡用人大幅度減少的情況下,內務府的開支居然比慈禧時期還要多三倍左右。這些錢,顯然就是被內務府的官員給貪汙了。
真正落實到溥儀身上的開支,能夠有十分之一就算多的了。
因此,雖然北洋政府答應給溥儀的贍養費不算少,但是溥儀真正能自由支配的錢,並不是很多。
那麼,假如北洋政府足額髮放四百萬兩,溥儀也能杜絕貪汙腐化的問題,這筆錢能不能武裝一支部隊呢?
答案是:太可以了。但是用這筆錢武裝出來的軍隊,不足以讓溥儀對抗北洋政府。
俗話說得好,大炮一響,黃金萬兩,打仗是非常耗錢的一項活動。北洋時代,軍費的開支都是以千萬為基礎計量單位的,百萬銀元都是毛毛雨。
1914年,北洋政府公佈了當年的開支,其中軍費佔了1.6億。
1922年,奉系與直系爆發直奉大戰,奉軍12萬人出關,最後僅2萬人逃回關外。按張作霖自己的說法,六天賠了3000萬。
1926年,北伐軍誓師北伐,宋子文這個財神爺是湊夠了6500萬的老本後,蔣介石才敢帶著十萬北伐軍北上湘贛,討伐北洋軍閥。
在當時,姑且不說打仗所需要的開支,就說維持一支軍隊的花費,也是很高的。養一個師的開銷,每月沒有三十萬大洋,軍隊就有譁變的風險。並且,這還不包括服裝費、裝備費的開支。
因此,即便北洋政府每年給足了溥儀四百萬兩白銀,他也養不起一支能夠對抗北洋政府的軍隊。這筆錢,袁世凱敢給,就是知道即使給了溥儀,他也威脅不到自己。
其實,溥儀他是守著金山在叫窮,宮裡的金銀財寶,在當時是一筆鉅額財富。(由於袁世凱希望清室能夠儘快和平退位,以完成政權的更替,故在談判時,沒有將皇宮藏品中的文物從皇室私產中剝離出來。導致宮裡的很多珍貴文物都變成了溥儀的私產)
比如民國十三年時,溥儀的岳父榮源替他做了一次抵押。他把宮裡的金編鐘、金冊、金寶和其他金器,抵押給了北京鹽業銀行,換取了八十萬元。並且,這筆抵押是按照荒金折賣,相當於就是賤賣。如果按照文物的真實價值來抵押,絕對不止這個數。
而這樣的抵押甩賣,每年都有好幾宗。因為宮裡的東西太多了,被溥儀抵押出去的,跟宮裡的庫存相比,簡直是九牛一毛。
據溥儀回憶錄的說法,他十六歲那年,有一天由於好奇心的驅使,他叫太監打開建福官那邊一座庫房。庫門的封條很厚,至少有幾十年沒有開過了。打開庫門後,溥儀看見滿屋子都是堆到天花板的大箱子,箱皮上有嘉慶時期的封條,裡面是什麼東西,誰也說不上來。
然後,溥儀叫太監打開了一個,裡面全是手卷字畫和非常精巧的古玩玉器。後來溥儀派人調查,很快就弄清楚了,這是珍貴文物都是當年乾隆自己最喜愛的珍玩。乾隆去世之後,嘉慶下令把那些珍寶玩物全部封存,裝滿了建福官一帶許多殿堂庫房。而被溥儀所發現的,不過是眾多倉庫的其中一座。
事後,連溥儀自己都納悶了:我究竟有多少財寶?我能看到的,我拿來了,我看不到的又有多少?
過了一段時間,溥儀發現宮裡總是莫名其妙的丟東西,於是他讓內務府查賬。結果不知道是不是得罪了某些人的利益,導致宮裡莫名其妙的發生了一場大火。
後來根據內務府的調查數據,發現在這場大火中,燒燬了金佛二千六百六十五尊,字畫一千一百五十七件,古玩四百三十五件,古書幾萬冊。其後,內務府把北京各金店找來投標,一個金店以五十萬元的價格買到了這片灰燼的處理權。這個金店的工作人員把熔化的金塊金片收斂,從中居然揀出了一萬七千多兩黃金。
按照當時黃金與白銀的比價,溥儀又當了一次冤大頭。當然了,溥儀資本雄厚,他本人無所謂。
民國十三年,溥儀被趕出皇宮。隨後,清室善後委員會在北京《京報》上,公佈了當年宮廷的收入抵押金銀古玩款,高大五百多萬元。從這一看,北洋政府每年撥付給溥儀的人錢,真的不算什麼。
所以說,北洋政府每年撥付給溥儀的四百萬元現大洋,只是溥儀的零花錢,是他維持自己在宮裡奢華生活的基本開銷。這筆錢如果拿去武裝軍隊,只是毛毛雨,遠遠不夠。不過如果溥儀把紫禁城裡面的寶貝都賣了,把彙集了明清兩朝,二十多位皇帝從民間搜刮的寶貝都給賣了,他倒是有可能組織起一支強大的軍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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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918-1980年北京社會狀況調查》記載,在北京,一塊銀元可以買16斤大米,四五斤豬肉,120個雞蛋,6尺棉布。
按照現在的物價來算,一般買個雞蛋1元,一銀元相當於現在的120元。
400萬兩銀元,相當於現在的4.8億。(銀元)
這筆送來的錢,對溥儀這樣的末代皇帝來說,不光自己可以過著體面的生活,也可以做點其他,對自己更加有益的事情。
在北京政變之前,溥儀,以及一種清朝舊臣、遺老,用著國民政府給的400萬銀元,繼續在紫禁城過著舒適、有威嚴的生活。
溥儀雖然退位,但他的皇帝地位,在許多人心目中依然沒有太大變化。
袁世凱雖然在北京建立了民國,但對這位退位的皇帝,依然是尊敬有加。逢年過節,袁世凱總是前來拜年;隆裕太后去世,袁世凱宣佈全國降半旗,以示哀悼;溥儀娶了皇后婉容,外國使節、國民政府紛紛祝賀,北京城也因為溥儀的婚禮,而各位光彩。(溥儀在紫禁城)
由此,可見這位雖然退位的末代皇帝,在民國時期的影響力。而此時的溥儀,作為年幼無知的孩子,更是快樂享受著這一切。
但馮玉祥將他趕出了紫禁城,溥儀悲慘的一生,就開始了。
離開了紫禁城,溥儀剛開始,居住在載灃的府中,隨後因為害怕國民政府的迫害,逃入了日本使館,隨後又到了天津。
作為曾經高高在上的皇帝,如今卻顛沛流離,遭受民國政府的侵擾,這讓溥儀,逐漸懷念曾經的帝王生活。
於是,溥儀開始合理利用國民政府給的資金,尋求各種復辟的力量。
在天津租界,溥儀皇帝的特殊身份,讓各國使節,對溥儀也是格外關注、尊敬。許多不對華人開發的區域,也對溥儀開放。受到如此禮遇的溥儀,對於列強,頓時好感頓生。
首先,溥儀花費了不少銀元,開始洋人的生活,穿西裝,參加各種聚會,積極與滿清遺老,以及軍閥張作霖、段祺瑞等人,列強聯繫。
起初,段祺瑞等人深受袁世凱的影響,準備將溥儀迎回紫禁城,延續後遜清小朝廷,但隨後時局逐漸變化,段祺瑞下臺,張作霖心懷鬼胎,最終無一成事。
但溥儀沒有灰心,自己還有滿清遺老的支持,400萬銀元的財力支持,接著尋找外援。
在內部力量全部耗完之後,溥儀開始求救於日本。(溥儀滿洲復辟)
日本在北京、天津、東北的勢力強大,對溥儀來說,是最為有效的外援。為了儘快復辟,溥儀不顧眾人反對,投入了日本帝國主義的懷抱,遠赴東北,成為了偽滿洲國的名義領袖。
至此,溥儀已經完全走向了歷史的對立面,成為了日本的幫兇。
在滿洲的皇宮中,溥儀雖然一直在嚴密的監視中,但體面的生活,依然讓他迷戀,難以完全逃離這裡。
這個時候,400萬銀元,對他而言,已經沒有什麼了。
不過,自從北洋政府垮臺了,溥儀的400萬銀元,也就沒了,溥儀也沒啥生存技能,不投靠日本人,也沒有活路了,到時候,可能當時的新聞就會出現:末代皇帝溥儀,帶著皇后、嬪妃,在大街上乞討,這又要成了民國時期的勁爆娛樂新聞了。(鐵帽子王拉車,被溥儀痛罵,丟了皇室的臉面)
所以說,作為末代皇帝,溥儀為了生存,在加上他貪圖富貴、安逸的生活,投靠日本人、復辟滿洲,對他而言,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歲七夸父
當時的400萬兩銀子已經是不少錢了!康熙47年時期清朝的年財稅收入是2200萬兩白銀,400萬兩白銀是康熙時期國家總收入的5分之1;雍正10年時期清朝的年財稅收入是4000萬兩白銀,400萬兩白銀是雍正時期國家收入的10分之1;乾隆30年時期清朝的財稅收入是7000萬兩白銀,400萬兩白銀是清朝的年財稅收入的17分之1;然後清朝往後的財稅收入一直維持在6000~7000萬兩白銀之間,在鴉片戰爭以及太平天國運動時期曾有跌落到年入5000~6000萬兩白銀左右。
八國聯軍侵華後,由於辛丑條約的簽訂導致清朝海關被大量抵押給外國侵略者,清朝在1901年到1910年期間,整個國家的財政收入被萎縮到1600萬~2000萬兩白銀左右。也就是說,400萬兩白銀的收入佔到當時北洋軍政府的20%~25%左右,這個比例非常高了。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何北洋軍政府很快就把溥儀給趕出了皇宮裡去,就是因為付不起錢了。
至於說招兵買馬,當時的溥儀是有軍隊的,也就是八旗軍。當時的滿清八旗軍大約有部隊8萬人左右(後來滿洲國的復國力量),在溥儀協議退位後,這些八旗子弟跟隨著溥儀退回滿洲里老家。這些八旗軍是不需要花費朝廷錢財的,他們在關外有土地屬於屯田兵,糧草軍餉都是自給自足的。
優己
《關於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優待條件》第二款規定“大清皇帝辭位之後,歲用四百萬兩,俟改鑄新幣後,改為四百萬元。此款由中華民國撥用。”那麼這400萬兩銀子(400萬銀元)是什麼概念?有多少購買力呢?
買米的話相當於多少錢?
據歷史記載,400萬兩銀子,超過了1908年黑龍江和貴州省一年的總收入,兩地收入才311萬兩銀子。哇,民國對溥儀真不賴啊,讓一一年吃掉兩個省多的收入啊!北洋時期(1912年至1919年)的一塊銀元等於10角等於100分等於1000釐。這1000釐折算成文,各地不同,但都大於1000文。最高的是湖南長沙、雲南為1500文,最低的是廣東廣州1011文。1917年的米價每石為三元六角,每石約125斤,也就是一斤米約三分錢。現在大米一般都價格都在3元以上,也就是那時的3分錢大概能合今天5元還要多。要知道那時可是16進制,直到1959年我們才能改成一斤十兩。折算成米話一分相當於今天的1.6元,1元相當於今天的160塊,400萬元也就是6.4億人民幣了。
如果折算成房價那就逆天了。
大家都知道魯迅買房的故事。魯迅1917年月薪300塊,年薪就是3600塊。而魯迅的房子是在北京的三個四合院套在一起的大夶𡘙的別墅,才3675塊,也就是一套四合院大概1200元。根據數據顯示2014年北京最大的四合院成交價為11.8億。如果溥儀都買成房子,那麼簡直是不可想象。更何況在故宮溥儀還有數不盡的珍寶呢?
我們再來看看在北洋時期拉起一支軍隊需要多少錢?
當軍閥大帥一件愜意的事情,但要拉起一支軍隊,就溥儀那點錢,一點都愜意不起來。有道是“大炮一響,黃金萬兩”。北洋時期的士兵月薪一般5元,人家魯迅都300元,什麼叫有文化真可怕,這就是!一萬個兵光吃,就需要5萬元。還需要配備裝備,為了更好地發展,軍閥大多不支持國貨,紛紛買歐美日本的。張作霖買白俄的二手槍都需要十三塊錢,1萬支槍就需要13萬元。子彈十顆一塊,十萬顆也就一萬塊。此外,還要買裝甲車,這就貴了,一輛車基本要把溥儀一年的生活費都給花光了。再說,一輛裝甲車怎麼能夠?
溥儀其實很差錢
400萬元看著很多,其實溥儀養活的人可不少,宮女、太監、親衛一大堆,而且溥儀大手大腳,也愛擺譜。一年400萬塊,每每還捉襟見肘,有時竟然還變賣故宮的珍寶度日。退一萬步說即使,溥儀有足夠的錢拉起一支隊伍,他也拉不了。因為北洋早在退位待遇裡都派民國軍隊保護溥儀。溥儀在故宮,形同軟禁。更何況溥儀那時還只是一個青少年。400萬塊,看著相當於兩個省,其實那兩個省最窮的省,如果按最富的江蘇省來看,溥儀一年的開支也就是一個縣的收入。
福垊
北洋政府時期的400兩銀子(即400萬大洋),購買力還是相當可觀的。隆裕太后能爽快地簽下《清帝退位詔書》,這400萬大洋的誘惑,也是功不可沒!
慈禧和光緒死後,國庫空虛,光是操辦帝后的葬禮,都顯得捉襟見肘。
1911年底,大清皇室為了“維持生計”,甚至決定把熱河行宮的御用瓷器拉到北京給賣了!如此行徑,幾乎成了人人喊打的“敗家子”!
俗話說,富不過三代,指的就是這種“只出不進”的敗家法。
不過,生活在紫禁城的皇太后和皇上,因為大權旁落,他們沒有什麼收入來源。
1900年前後,清政府的財政收入達到1億兩白銀,財政赤字為1500萬兩;1911年,財政收入提高3倍,達到3億兩白銀,財政赤字卻高達近4000萬兩!
如此高的財政收入,實際進入國庫的,一兩都沒有!(大部分都被帝國主義把持,小部分被地方衙門劫走。)
紫禁城裡又有近3000張嘴等他們去喂;城外,還有20000人的禁衛軍等他們去打理。除此之外,全國各省的大員們不斷地向紫禁城提出“借款”。稍有差池,這幫白眼兒狼立馬就宣佈投靠革命黨。
換言之,慈禧死後,大清國是在拿著“血本”在續命!
這種存系之法,就如地主家的傻兒子養的酒肉朋友一樣。一旦“血本”用盡,這幫狐朋狗友立刻消失不見,甚至翻臉不認人。
因此,隆裕太后看到袁世凱拋來的每年400萬大洋時,立馬就動心了:
“勝了固然好,要是敗了,連優待條件不是也落不著了嗎?落不著優待條件,不就是亡國了嗎?”隆裕太后所謂的優待條件,最主要的就是這400萬大洋。
宣統皇帝退位之後,紫禁城不但不用被那幫“白眼狼”欺負,每年還能有400萬大洋供使用!
這筆買賣,在如今看來只是婦人之見;可真要放在隆裕太后的境地,這是最好的退路。
400萬大洋究竟意味著什麼,以至於能把大清國皇太后給收買了?
清帝剛剛退位的那幾年,紫禁城裡隆裕太后、4位太妃、溥儀6人每個月的伙食費,一共是15000大洋。紫禁城所有人員的伙食支出,每個月將近3萬大洋!
除了固定的伙食費支出,皇室還特別講究衣著,這方面的支出也不是小數目:
“十月初六至十一月初五承做上用衣服…總計銀元二千一百三十七圓…”如此,僅僅是吃飯和穿衣服兩項,紫禁城每年的開支就已經高達40萬大洋。養一支2萬人的禁衛軍,又該多少呢?
面對如此大的開支,隆裕太后除了變賣家當維持生計,毫無他法。
有了這400萬大洋,就又可以花天酒地,還不用像個敗家子似的變賣家產了!
400萬大洋,足以動搖隆裕太后的意志;這筆鉅款,放在民間也是一筆非常大的數字。
魯迅在八道灣買的四合院,前後三進,房子二十多間,當時市價3500塊大洋。400萬大洋,可以買到1000多座這樣的四合院!可見其購買力之高。
於是乎,王親貴族不管怎麼勸隆裕太后,都再也沒辦法動搖他“投敵”之心。
1911年12月25日,隆裕太后麻溜滴頒佈了《清帝退位詔書》,袁世凱順利組建民國臨時政府,袁世凱出任臨時大總統。
自此,滿清皇室開啟了他們的“討債”之路。
不過,中國人從來就有一個缺點:要賬的是孫子,欠錢的是大爺。
清帝退位之後,北洋政府承諾的400萬大洋,從來都沒有足額給過。以至於溥儀被馮玉祥趕出紫禁城時,北洋政府還欠紫禁城近1000萬大洋。
當時最先進的勃朗寧自動步槍的造價,將近300大洋(297美元)一支。用這筆錢來裝備一萬人的部隊,顯然綽綽有餘,然而吃飯呢?軍餉呢?別的軍資呢?
最重要的,紫禁城位於北洋軍閥的核心地帶,袁世凱會讓他們養一支軍隊嗎?
400萬大洋是清皇室的養老錢,可不是他們的續命錢!以溥儀為首的晚清餘孽,顯然沒有弄明白這一點,故而才有張勳復辟。馮玉祥將他們趕出紫禁城,實為罪有應得。
祗樹
溥儀退位後,南京臨時政府規定的對滿清皇室的優待條件裡確實有一條是每年向其撥款400萬元,但是且不說北洋政府從來沒向皇室全款支付過這筆錢,就算是支付了,這些錢也不夠紫禁城裡滿清遺老遺少的生活支出。
原因是,雖然清帝退位了,但在紫禁城裡已然還存在著一個管理皇室生活的機構—內務府,內務府的官員負責皇室成員起居生活的一切費用支出,而他們本身是非常腐敗的,這也就導致了溥儀不管有多少錢最終都會被這幫人所貪汙,所以何談用這些錢招兵買馬?更何況,1924年北京政變後,馮玉祥修改了優待條件,其中將原先撥給清室的400萬改為50萬,說是每年繼續給溥儀50萬,但馮玉祥將他趕出紫禁城,這筆錢馮玉祥能給嗎?後來溥儀不得已而逃到天津日租界,尋求日本人的庇護,由此可以看出北洋政府根本不會給溥儀錢了,事實上溥儀自退位後也經常變賣宮內的文物珍藏來支撐自己的生活。
當然了“溥儀沒有錢”也只是相對於曾經的皇室生活,而在當時他還是非常富有的,因為優待條件規定紫禁城裡的一切都屬於他個人財產。但是從小在深宮中長大的溥儀如果沒有外力的支持是根本不會想到要去復辟的,沒這個心也沒這個膽。
那麼拋開溥儀有沒有錢不談,我們再來看看當時銀元的購買力,以此來想象一下,400萬銀元是個什麼概念。
1元袁大頭重量是7錢2分,其中含銀6錢4分,佔到了整個銀元的89%,由於成分含量都有嚴格要求,所以袁大頭成為當時的主要流通貨幣。因為民國不同時期銀元購買力也不同,所以這裡也只能分析一個大概。
民國時期,一石大米在6~10塊銀元左右,一石是160斤,平均下來1元銀元可買16~26斤米,如今的米價平均一斤3元,這麼算來的話是不是就可以說一元銀元就相當於今天的48~78元?答案顯然不是這樣的。
我們不能忽略銀元所在的那個特殊時代,那個時代大米還是比較貴的食物,普通人很難常常吃到,所以如果論購買力的話,一元銀元可比現在的100塊要強的多,而價值也絕對比今天的100塊要值錢。
1918年,曾有外國學者調查過北京郊區人們的生活水平,最終得出維持一個五口之家一年的最低生活水平需要100塊銀元,平均下來每月還不到1塊銀元,如果以這個數據作為一個參考值的話,一元銀元在那時候的購買力確實很強。
我們可以再來看一些數據,魯迅先生在北大當教授時月薪是300塊,他曾經花了800塊在北京買了套四合院,而當時普通工人的工資平均在6塊左右,毛主席在北大當圖書管理員時月薪是5塊。
所以400萬銀元的購買力有多強,大家心裡應該有個大體認識了吧,能在北京買5000個四合院,但是4億人民幣能在今天的北京城買這麼多四合院嗎?
鹹魚閒聊
1912年清帝退位時,根據清室優待條例,民國政府應該每年付給遜清小朝廷400萬銀元作為補償。
當然,在談判的時候其實是400萬兩,這和400萬元可是區別不小。按照當時的換算,一塊銀元等於0.72兩,也就是一兩白銀約合1.3塊銀元。
由400萬兩變成400萬元,其實就是打了七折,我們的小宣宣已經吃了不小的虧。
那麼,400萬銀元是個什麼概念呢?
據1911年的清廷財政預算,當年的財政收入大概在3億兩白銀,400萬應該說不多。
按當時內務府的估算,整個皇宮如果節省一點,200萬大概也夠,但問題是:
這400萬銀元可不是給小宣宣一個人用的,整個皇宮,太監宮女內務府,還有已經斷了糧餉的旗人都要賙濟,其實根本就不夠。
更重要的是,討論這400萬如何花,其實都是多餘。道理十分簡單:
這就是畫餅充飢!
哪來的400萬銀元?誰給你?想多了!
自始至終,民國政府也沒有真正履行過規定的義務,也就是說,從來也沒有按照協議每年給過400萬。
也就是袁世凱在位那四年,好歹還象徵性的撥了幾十萬,等到袁世凱翹了辮子,之後的民國政府那是一分錢也沒給過,還什麼是400萬不400萬的?
做夢吧你!
當然,民國政府沒錢這是事實。再說了,小宣宣不過是落毛的鳳凰不如雞,給他也是多餘。
至於什麼契約精神不精神,那是沒有的,從來也不曾有過。
槍桿子的年代,誰理你啊!還不是誰拳頭硬,誰說了算!
不給錢也就算了,還有更狠的,1924年來了個姓馮的大個子,直接就搶啊。
怎麼著,不想走?再不走,我可就要下令景山上開炮了!
所以說,這種問題問出來,基本就是個畫餅充飢、極具諷刺的笑話啊。
笑笑也罷。歷史嘛,知道了細節,不笑倒怪了。
坑爹史冊
首先要說一下,沒有400萬兩銀元的說法,400萬兩白銀和400萬銀元是兩個概念。從理論上來說,400萬兩大約能維持兩個半師,而400萬銀元,則差不多隻有一個半師了。
根據《清室優待條件》,開始約定每年給清室400萬兩白銀,以供清室使用,不過後來發行銀元以後就改稱了400萬銀元,而一銀元含白銀六錢四分,所以後來實際一年清室經費是256萬兩白銀。
不管是400萬兩還是400萬銀元在當時都是很大一筆錢了,根據不同商品計算,其購買力有所不同,不過既然題主問用這些錢招兵買馬,那麼我們直接看下當時編練一支軍隊需要多少錢。
編練一支軍隊最大的開支是兩項,一是開辦費用,包括購買軍械、招募士兵等,這項開支除了彈藥之外差不多是一次性的;二是維持費用,也就是部隊所需的軍餉和日常訓練費用等,這項開支則是長期的。
袁世凱在1904年3月的《籌款添練常備新軍片》中曾經提到,建設一鎮新軍約需建造費20 萬兩,軍裝器具等需15萬兩,軍械彈藥等需100萬兩,三項合計,大約是135萬兩。另外還需要招募士兵,當時招募士兵一般需要給一筆安家費,一鎮新軍有12512人,這安家費也是不小一筆開支,所以編練一鎮新軍,開辦費用要在150萬兩以上。
而更大的開銷則是維持費用,1905年北洋六鎮新軍共開銷餉銀8995200兩,差不多算下來就是平均一鎮需要150萬兩白銀,而且這150萬兩僅僅是官兵日常的軍餉、辦公費用、騾馬飼料費等,這還沒算日常訓練、軍隊調動、彈藥損耗、軍服等等各種開支。
所以清室經費看著多,用來養軍隊還是養不起多少,以400萬兩白銀算,編成兩個半師以後清室經費只夠支付部隊的維持費用,而400萬銀元則差不多隻能維持一個半師。
而且清室日常開支也不少,溥儀、皇太妃、宮裡太監、宮女、護軍的日常費用,還有一些遺老遺少、王公大臣的俸祿,雜七雜八算起來,開銷也是很大的。另一方面民國政府當時局勢混亂,軍閥林立,財政上也是非常緊張,自己都不夠用,這清室經費更是能拖就拖,能欠就欠。
所以這清室經費連維持溥儀和他的小朝廷都不夠,溥儀需要變賣宮裡的文物來補貼開銷,又怎麼有餘錢來招兵買馬。而且就算溥儀勵精圖治,省吃儉用攢錢招兵買馬,估計第一時間就被民國政府派兵給圍剿了,所以這一切都只是理論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