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右旗纪委监委关于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01

巴林右旗查干沐沦苏木岗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金国忠违规提留帮扶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011年至2017年,岗根村未按照村民组织法的规定,在未经村民小组会推选的情况下,由村委会直接任命小组组长;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2013年向外发包集体所有耕地,2016年在美术公司为岗根村提供的村帮扶款中提留资金12万元用于修坝,2017年在上述款项中提留10万元建雕艺培训中心等事项;2008年至2018年,将集体所有耕地承包费等收入私设“小金库”,未按规定执行民主理财制度,坐收坐支集体收入;在“三务”公开工作中,只选择性公开了上级拨入本村的经费收支情况,对集体所有耕地的承包费收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均未进行公示公开,且所公开的事项也未留存公开档案。2019年1月15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金国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对违法设立的“小金库”进行审核入账处理。

02

巴林右旗查干诺尔镇羊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文柱、原村委会副主任部振林套取国家补贴款问题

2002年至2018年2月,刘文柱利用职务之便,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款1200元;2010年至2016年,羊场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文柱与时任村委会副主任部振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套取国家公益林补贴款185250元。2019年1月31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文柱、部振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巴林右旗大板镇前进村原党支部书记李学文、原村委会主任王大力、原村委会副主任杨宝军、原村委会副主任杨宝武、原党支部书记张春丽、原村委会委员朱晓军虚报冒领国家补贴款等问题

2009年至2016年,李学文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骗取多种惠农惠牧补贴款共23346.34元;2014年,前进村在评选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王大力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义务,致使陈某等3户违规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扶贫政策;2011年至2017年,王大力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骗取多种惠农惠牧补贴款共45833.62元;2011年至2017年,杨宝军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骗取多种惠农惠牧补贴款共18389.97元;2009年至2017年,杨宝武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骗取多种惠农惠牧补贴款共26198.67元;2012年,前进村为建造果园看护用房,以无房户朱某名义申请危房改造资金17232元,改变了危改资金使用用途,时任党支部书记张春丽应对此负主要责任;2014年,前进村在评选建档立卡贫困户过程中,张春丽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义务,致使陈某等3户违规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扶贫政策;2009年至2017年,张春丽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骗取多种惠农惠牧补贴款共67672.83元;2011年-2017年,朱晓军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骗取多种惠农惠牧补贴款共31387.82元;2011年至2017年,王大力、张春丽、朱晓军、杨宝军共同虚报套取骗取牧草良种补贴20000元。2019年3月10日,经旗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学文、杨宝武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王大力、杨宝军、张春丽、朱晓军开除党籍处分,责令时任大板镇村建办助理范英彬、时任大板镇扶贫办主任额尔登朝鲁做出书面检查,责令大板镇党委对负责统计上报相关惠农惠牧补贴的时任农业站站长孙彦利、时任草原站站长苏雅拉图、齐永成、朝克和时任林工站站长郑连贵进行批评教育,并由旗纪委监委对时任大板镇财政所所长宋学龙、时任林工站站长宝音贺希格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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