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南江破獲系列詐騙案!涉案金額上百萬元···

巴中南江破获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近日,南江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通過偵查,成功破獲一起涉案金額上百萬元的系列詐騙案,抓獲犯罪嫌疑齊某(男,44歲,南江鎮人)。目前該男子已被批准逮捕。

巴中南江破获系列诈骗案!涉案金额上百万元···

現實版“大忽悠” 兩人上當被騙200餘萬

“警察同志,我要告南江鎮某村村委會和齊某合謀騙我150餘萬元,其中57萬元是該村村道路硬化保證金,餘下一百餘萬元是工程損失。”2018年12月,在南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辦公室內,前來報案的楊某神情激動的向民警講述著自己受騙的經過。

據楊某介紹,2017年年底,齊某在明知南江鎮某村村道路硬化工程未得到審批的前提下,依然將該村村道路硬化工程承包給楊某,期間楊某向齊某繳納57萬保證金。在工程推進兩公里後,楊某向南江鎮政府結算該村村道路硬化工程款時,卻被工作人員告知其硬化的村道路並沒有立項,同時楊某還收到了責令停工的通知,此時的楊某已前後投入了150餘萬元。越想越氣憤的楊某多次找到該村村委會和齊某要求支付自己施工費用,但始終都是無疾而終。萬般無奈之下,楊某隻能選擇報案尋求幫助。

無獨有偶,就在民警開始調查楊某案件時,經偵大隊又迎來了和楊某相同遭遇的柏某。2019年1月初,巴中市恩陽區的柏某來到南江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報案稱:齊某騙了自己工程保證金50餘萬元。

原來,在2018年6-8月,齊某稱自己的親戚劉某在陝西省漢中市前進路有一個棚戶區改造工程,可以介紹給柏某來做,但需要繳納50萬元工程保證金,信以為真的柏某很快向齊某支付了該保證金。

收到柏某的保證金後,齊某便帶著柏某來到漢中市與項目負責人劉某進行洽談,期間劉某告訴柏某因為工程已經有合作施工隊伍,如果柏某想要接手工程需要支付600萬元的保證金才能與其合作。由於柏某資金問題無法支付600萬元,合作並未達成。在柏某向劉某討要已支付的50萬元保證金時,劉某告訴柏某自己並未收到保證金,並表示齊某無權收取自己工程的保證金。意識到自己被騙柏某隨即到南江公安經偵大隊報案。

兩起案件涉案金額達200餘萬,在對案件調查中民警發現,齊某在兩起案件中都扮演著“大忽悠”角色,在明知工程不符合國家標準情況下,通過利用他人想承包工程,後收取受害人“保證金”的方式進行詐騙。

為儘快將嫌疑人抓獲歸案,經偵大隊將案件移交給刑偵大隊辦理。

職場騙子被抓獲 相關詐騙案浮出水面

刑偵大隊接手案件後,立即安排民警對兩起案件進行摸底排查,同時對重大嫌疑人齊某進行了進一步深入調查。此時,已知案發的齊某早已逃之夭夭,隨即辦案民警將其上網追逃。

最終,在2019年3月13日,齊某在深圳被當地警方抓獲,但齊某到案後卻對犯罪事實百般抵賴。就在辦案民警感到棘手時,3月18日,另外2名受害人何某、鮮某相繼來到刑偵大隊報警稱,齊某詐騙了他們的錢財。

據瞭解,2017年10月,齊某以投資的名義獲得了某房地產公司投建的“養老院”工程施工合同後,以投資人身份將其介紹給通江縣居民何某,並從何某處收取了12萬元的招投標費。由於齊某多次以各種理由進行推脫拒不支付工程款,何某在施工過程中,漸漸發現齊某實際並無雄厚的經濟實力,隨即向齊某提出退出該工程建設,並向齊某索要工程款30餘萬元。

進退兩難的齊某“劍走偏鋒”,於2018年3月-9月,再次謊稱自己是“某養老院”工程承包人,可以將工程轉包給鮮某做為由,先後從鮮某處索要活動關係費、進場費共計35萬元,鮮某的錢到賬後齊某向何某支付了20餘萬元。鮮某接手工程準備開工。可沒想到開工的第一天鮮某就遇見了工程的“正主”,才得知自己被騙。

就在辦案民警對何某、鮮某案件開展調查取證時,民警還發現在2018年11月,齊某稱自己可以幫因打架鬥毆被移送起訴的謝某到法院辦理監外執行為由,以收好處費的名義從謝某家人處騙走現金6萬元。

在對幾起案件偵辦的過程中民警發現,齊某將這些錢款騙到手後,全部用於自己揮霍使用。受害人多次聯繫齊某,齊某先是以各種藉口推脫,後來直接不接電話或者關機,並於2018年12月逃至深圳躲藏,其行為構成詐騙。

目前,犯罪嫌疑人齊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南江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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