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除了凌迟以外还有哪些让人感到恐怖至极的极刑?

史说三朝


古代历史上的酷刑,可谓无所不用其极,只要是想得到的能致人于死命的办法,都曾被使用过。像斩首、腰斩等极刑,都算是比较痛快的死刑。而有些酷刑除了要犯人达到死命的目的外,还有生不如死的过程。现介绍几种除凌迟外的恐怖极刑。

1、剥皮

众所周知,凌迟是各种酷刑中最残酷的,而剥皮之刑仅此于凌迟。剥皮是朱元璋处决要犯的惯用手法,而明末的张献忠也对此刑罚情有独钟。据记载,张献忠入川后,经常剥人皮,而且还是活剥。

张献忠剥皮的程序是,被剥者背对着剥皮人,从后脖颈到肛门被整个划开,然后皮肤被撕向两侧,背部和两臂之间撕离开肉的皮肤连在一起,左右张开,样子像蝙蝠的两只翅膀。被剥皮的人大约要一天才会死去,犯人不能当场死去,否则剥皮人要被处死。

2、铜缸烧

铜缸烧是一种变相的炮烙之刑,炮烙大家都知道,这是商纣王取悦妲己时常用的处决犯人的方法。最初始的炮烙,是在铜制的方格下面燃烧炭,让犯人光脚在烧的通红的铜格子上行走,犯人边走边叫,最终掉入火中被烧死。

铜缸烧是明宣宗所创,朱瞻基继位,叔父朱高旭发动政变,失败后打入天牢。宣宗到监狱看望叔父,结果被朱高旭绊倒,于是宣宗下令将朱高旭扣在三百斤重的铜缸中,然后叫人架起柴火烧缸。缸逐渐被烧红,后来化成了铜水,朱高旭也化为灰烬。

3、抽肠

抽肠也是一种极刑,据说第一个死于抽肠的人是春秋时期的苌弘,但史书上并未记载他的受刑过程。而明朝却把这种过程做了细致的描述,朱元璋在对付囚犯时总能想出一些类似抽肠的别出心裁的办法。

这种酷刑的操作程序是,在木架上挂一条中间绑有绳子的横木杆,木杆的一端有铁钩,另一端缒着石块,像一杆秤。用铁钩钩入囚犯的肛门,勾出大肠头,然后往下拉带石块的一端,铁钩那端翘起来,犯人肠子被全部抽出来,不用多久犯人就死了。

4、钉颅

古代刑罚把钉颅称为凿颠,也是一种死刑。颠是指人的头顶,凿是指使用金属的东西打孔,因此,凿颠就死用钉子钉人的脑袋,这种刑罚是商鞅所发明。这种刑罚对囚犯来说也是极其恐惧的,在钉子的钉入过程中,犯人也要承受巨大的痛苦。


野史也是史


我国古代的一些刑罚,许多都是比较残忍的,比如腰斩、车裂等等,如腰斩这样的酷刑,算是比较干脆的死刑,如凌迟处死这种刑罚,就是属于生不如死的一种死刑。而除了凌迟之外,自然还有一些异常残忍的酷刑,比如“弹琵琶”。

这个“弹琵琶”并不是演奏乐器,而是在明朝时期的一种酷刑,被锦衣卫和东厂广泛使用,而在明朝时期,锦衣卫也好,东厂也罢,除了他们的权力特殊之外,最让人心惊胆战的还是“进诏狱”,因为诏狱之中的刑罚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就像“弹琵琶”这个酷刑。

弹琵琶,就是“把人的上衣掀开,把肋骨露出来,控制住手脚,然后用一把小尖刀,在人的肋骨上来回的弹”,在这个过程中,人的皮肉慢慢的被划开,破裂,这个过程中,受刑人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可以说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百骨尽脱,汗如雨下,死而复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狱不成。

参考文献:《明史》卷七十三《刑法志》


說与山鬼聽


在古代,有许多刑罚虽然没有凌迟著名,但实施起来效果与凌迟差不多。比如弹琵琶等,实施起来,受刑人受尽苦楚,看得人也心惊胆战。

1、梳洗之刑

听上去虽然没有弹琵琶那么文雅,不过也没凌迟那么残酷,但实施起来,恐怖程度不比凌迟差。

梳洗之刑,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身上的皮肉。

直到骨肉尽露,犯人咽气。

在欧洲有一种刑罚叫“猫爪”,顾名思义就用用类似猫爪的刑具往犯人身上扒,跟梳洗刑差不多

2、菹醢

这两个生僻字不常见,意思就是剁成肉酱。

后世刑罚中虽然不见于书,但是偶尔也会被使用。菹醢刑在先秦史中,比较常见。

比如孔子的弟子子路,在卫国被杀后,就被剁成肉酱。

宋国猛将南宫长万杀了宋国君主之后跑到陈国,被陈国灌醉送回宋国,结果被宋人“皆醢之”。

还有西汉初年彭越,被刘邦杀后,盛其醢以遍赐诸侯

3、镬烹

越是原始的刑罚,越朴素。比如上面说的额菹醢,还有这个镬烹,都跟食物有关。

镬烹:就是煮人,通常是两种,用水或者用油。

再如铁处女、棺刑、浴桶刑、轮刑等西方刑罚,残酷程度与上面相比不相上下,与这些慢慢把人折磨死的刑罚相比,斩首之类反倒人道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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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有一种刑罚甚至是比凌迟更加恐怖可怕。这种刑罚叫做贴加官。这种刑罚还是我小的时候看《鹿鼎记》的时候知道的。当时我并不知道这是一种刑罚,以为是一种整人的手段,但是细细想来,这种刑罚是人最难以接受的。


贴加官的具体操作步骤是,行刑官将预备好的桑皮纸揭起一张来盖在犯人的脸上,然后使劲喷出事先含在嘴里的一口烧刀子,桑皮纸因为受潮变得发软,立刻就贴在了犯人的脸上,接着行刑官又盖上第二张,如法炮制。犯人刚开始的时候还是手脚挣扎,等盖到第五张的时候,人已经不动了,之后行刑官上去检查,那五张桑皮纸快干燥后,一张张揭起,凹凸分明,就好像是戏台上“跳加官”的面具,贴加官的名称就是这么来的。

我之所以认为它比凌迟还要恐怖,是因为凌迟时,行刑官大多在工具上涂上麻药之类的,看起来恐怖,但是犯人身体承受的痛苦相对较小,再加上有时为了方便行刑,行刑官会偷偷把犯人杀了,然后凌迟的只是尸体。而贴加官不同,犯人是在活着的时候行刑的,期间并不知道行刑到什么时候,这在心理上有极大的恐惧,过程是缓慢的,犯人一步步感觉呼吸的不畅,心里的恐惧也会慢慢的加大,即使是铁人也会因为这种恐惧的蔓延逐渐的疯掉。因此贴加官不仅对犯人身体造成极大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对他临近死亡时的心里造成恐慌,让犯人一步步感受到自己死亡的到来,而自己却束手无辞,即使喊也喊不出。不能因为自己的恐惧而喊不出,去缓解这种恐惧,真真正正的无声的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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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真的很有意思。

毕竟,说到酷刑的种类,无论是在古今中外,名目都可谓是五花八门,令人眼花缭乱。下面,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能让人感觉到极致恐惧的几种酷刑。

1、铜牛烹(Brazen Bull)。

这是一种古代欧洲的残忍刑罚。

顾名思义,铜牛烹就是以空心的铜牛作为刑具,将判处此刑的活人塞进去。执行时,先将铜牛底部点火,然后利用金属的导热性原理,将铜牛内的人活生生折磨死。

这种刑罚与我国古代的蒸人之刑、炮烙之刑的原理非常相近。根据西方历史的记载,最早将铜牛烹投入使用的人是古希腊的僭主法拉里斯(Phalaris);当然,法拉里斯本人最后也是被塞入铜牛烹死的。

2、锯刑(saw torture)。

这种酷刑也很好理解。无非就是用锯子把人给劈成两半,人们会遭受到极致的痛苦。

锯刑当然也是一种残忍的死刑。根据历史记载,罗马帝国的暴君卡里古拉就非常喜欢对人施以锯刑。

此外,在宗教神话中,据说耶稣的门徒“热诚者西满”(Simon the Apostle)也是死于这种锯刑。

3、最后讲一个针对女人的刑罚:火刑。


当然,遭受火刑的人绝对不止有女人,例如布鲁诺就是被教会判处火刑的。

但是,历史上大规模的猎巫(Witch-hunting)运动中,有大量的女性都惨死于火刑。数量远远超过男性。

中世纪教会对女人的迫害,并非出于宗教原因,而是要实现男人对女人的掌控。例如,1571年丹麦女商人多丽特•尼珀尔斯(Doritte Nippers)就判处火刑的原因,只是由于她作为当地女性商人领袖拒绝停止经商,男人们才为此把她裁定为巫婆。

以上刑罚都是残忍而令人心生恐惧的。

这种恐惧在于——人不是马上就死,而是一点点被折磨死。等待自己步入死亡的过程,伴以极致的身体痛苦,这是非常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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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乱世用重典”,是嗜权如命的帝王们普遍的心态,只有到了治世 ,国泰民安,帝王们才会想着废除酷刑。但是,可惜的是,在历史上,乱世 的时间,远远大于治世,因此,酷刑也就屡禁不绝了。 历史上,除了凌迟以外,还有大量通过不择手段、折磨受刑人,以摧残其肉 体和意志的刑罚,听起来就让人闻风丧胆,因为过于细思极恐,我们只点到 为止,不过多描述:

01 剥皮之刑:一刀将人的背部皮肤分成两半,然后用刀慢慢分开皮肤跟肌 肉,如蝴蝶展翅一样,将人的皮肤慢慢撕开。《权力的游戏》中的拉姆斯·波 顿,就是个中的高手。


02 腰斩之刑:顾名思义,就是一刀从犯人腰部入手,将受刑人斩为两段,因为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受刑人并不会立即死去,还会挣扎一段时间,有的人甚至可以完成写字等动作,如方孝孺。其惨烈程度,可想而知。

03 枭首之刑:枭首示众,就是我们常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在菜市口等地 处决人犯。虽然这种方式看似简单,一刀下去了事。但是,也有非常惨烈的 ,比如谭嗣同。慈禧为了折磨他,故意用钝刀,导致几十刀下去,谭才死去 。

04 车裂之刑:又称为是“五马分尸”,秦国著名的变法家商鞅,唐末著名 的战神李存孝,都是这种死法。受刑者的头部和四肢被绑在五匹马上,当这 些马朝不同的方向奔跑时,受刑者的下场,肯定是死无全尸。那种场面,想 象都不寒而栗。


05 俱五之刑:顾名思义,这种刑罚,包含了五种刑罚,堪称是古代酷刑的 集大成者。具体包含哪五种刑罚呢?“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枭其 首,菹其骨肉于市”。“黥”是在脸上刺字,“劓”是割鼻子,“斩左右止 ”是切去四肢,而“笞杀”则是用棍子打死,“枭首”前面已经介绍过了。 而“菹其骨肉于市”,则是剁成肉酱。

06 烹煮之刑:烹煮之刑,自古有之。《西游记》里,镇元大仙惩罚唐僧师徒,用的也是烹煮。不过,说到这个刑罚,不得不提女皇帝武则天手下的酷吏来俊臣和周兴。武则天命令来俊臣拷问周兴。 来俊臣感到非常棘手,于是故意找来周兴,先跟他切磋一下酷刑。周兴说:“你找来一个大瓮,下面烧上炭火,不就范的犯人,就把他扔进瓮里,体会一下被煮的滋味,这样,什么人都会招供的。”来俊臣听了,大喜,对周兴说:“有人告你谋反,如果你不招供的话,那就请君入瓮吧!” 除此之外,还有炮烙之刑、铜牛之刑等等,但多是个案,就不再细细描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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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实行封建君主专权制度,一国之君拥有无上权威,为了贯彻自己的统治,震撼世人不敢发动叛乱,便想出了种种残忍的刑罚,我这里说三种最典型的。

第一,炮烙之刑。封神演义大家都看过,它虽是神话故事,但是对纣王的种种描述有过之而无不及。实际上不止是纣王,商朝人一向残暴,它们实行残酷的献祭方式,以人命贡献给天祈求风调雨顺。炮烙之邢和电视上把人绑在铜柱上拿火烧是不一样的,它实际上追求的是让人自己赴死的一个过程,以从中取乐。具体来说,就是立一根铜柱,下面烧炭,上面让人走,等烫的受不了掉下去了,自己就烧死了。

第二,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将人的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匹强健有力的战马上,同时驱策战马让其狂奔,整个人瞬间就被拆了,死的不要再惨,历史上五马分尸杀过很多有名的人,其中最著名的当属商鞅。

第三,人彘之刑。这个是吕后发明的,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不是随便说说的,事实证明千万不要得罪女人。刘邦死后,吕后将戚夫人眼、耳、口、鼻全部破坏,将四肢斩断,丢在厕所里食粪,还拉了儿子过来看,充分诠释了什么叫最毒妇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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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什么是极刑呢?

我们经常在影视作品里看到,有人被敌对势力抓住,明知难逃一死时,总会说一句:杀了我,给我个痛快的吧。而所谓恐怖的极刑,就是不给你一个痛快的,要让你受尽痛苦的折磨后才死去。

在中国的历史上,恐怖的刑罚数不胜数,下面飞扬为大家介绍几个古代常见的极刑并例举受到了该极刑的历史名人。

凌迟

先说一下凌迟,对于这个词大家可能有点陌生,但是它的俗称想必都很熟悉——千刀万剐。通俗的讲,就是将犯人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来,但是却不伤到要害而使犯人立即身亡,直到割了千刀万刀,使犯人受尽痛苦后才死去。



据说,“凌迟”处死时,还有一套讲究。

刽子手先在犯人大腿上割一块肉抛上天,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刽子手把犯人头上的肉皮割开,耷拉下来遮住眼睛,避免犯人与刽子手四目相对,防止犯人在极其痛苦时放射出异常阴冷、恐惧的目光而使刽子手心慌意乱,影响行刑。之后,刽子手 才开始正式行刑,一刀一刀的割肉。


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人,有著名的明朝大太监刘瑾。史料记载,他一共被剐了3357刀,足足剐了3天才死去。光在头脑中想象那个场景,就足以令人毛骨悚然,真是恐怖至极。

车裂

车裂俗称五马分尸,行刑时场面颇为浩大。

受刑者会被五根绳索系住头和四肢这五处,然后绳的另一头由5匹马朝5个方向拉住。最后,同时松开五匹马,使之朝各自的方向狂奔,受刑者的头和四肢被巨大的力量朝5个方向拉动,拉动过程中受刑者会经历身体被撕裂的巨大痛苦,整个身体被撕裂成几块后才痛苦地死去。


历史上受车裂而死的,有主持了商鞅变法而使秦国强大的公孙鞅(因被封于商地,也被称为商鞅)。

商鞅在秦孝公支持下主持变法时,执法公正严明,但是太子赢驷却知法犯法,商鞅毫不含糊,要处太子以劓刑 (劓yì ,割去鼻子)。太子的老师公子虔(也是秦孝公的大哥),只能站出来代太子受刑,被割去了鼻子。



秦孝公死后,太子嬴驷继位,怀恨在心的公子虔便诬告商鞅谋反,商鞅逃亡边界却又因之前为秦国效力时与魏国结仇,而被魏国拒绝入境。走投无路的商鞅被迫潜回封邑商,想发动邑兵来扩大势力以求自保,但是终究抵挡不住嬴驷大军,兵败战死,他的尸身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示众。随后,嬴驷又下令诛灭了商鞅全家。


商鞅的一生,为秦国变法而尽心竭力、鞠躬尽瘁,他的变法使秦国从战国七雄中脱颖而出,可谓是居功至伟,但没想到最后却被处以五马分尸的极刑,真是令人慨叹不已。

剥皮实草

这一刑罚是明太祖朱元璋的首创,朱元璋由于幼年的经历对贪官深恶痛绝,于是特意在《大明律》之外特设了这一刑罚用来处罚贪官,并以法律《大诰》的形式加以推广。

贪官污吏一旦被查出,就会被人将整张皮从身上剥下来,做成袋状,然后在里面填充稻草,之后将这人皮稻草人立于衙门门口或者当地土地庙的门口,用以警告继任官员,切勿贪赃枉法。


除了一些贪官污吏外,明朝第一猛将蓝玉也被处以剥皮实草之酷刑。

蓝玉在剿灭元朝残余势力的战争中,多次以少击众,彻底击垮了北元的团结体系,为明朝立下了不世的功勋。可是,作为朱元璋义子的他,野心也开始滋生,他动了谋朝篡位之心,也开始不断地在军中大量收义子。



立下过汗马功劳的蓝玉被朱元璋剥皮实草

蓝玉的行动被朱元璋察觉后,朱元璋便起了杀意,随后下令,将蓝玉剥皮实草,在全国各地传示。此后,朱元璋以蓝玉案为契机,屠杀了数万开国功臣及其家眷,全国上下血流成河。

飞扬有言

除了以上凌迟、车裂、剥皮实草这几种极刑外,中国古代还有例举不尽的各种酷刑。封建统治者发明这些酷刑的目的,在于对违法犯罪或动摇朝政的人起震慑作用。

而今,社会主义新中国正朝着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家而迈进,对于那些残酷的、反人类的极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早就予以剔除。

2018年最新中国刑法规定,我国刑罚的主刑只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这五种。最重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且第四十九条还特意规定了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古今对比,社会主义新中国的刑法的文明与人道性不言而喻,飞扬为自己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而感到无比荣幸和自豪,同时也衷心地祝愿祖国的未来更加文明与美好。

我是飞扬,一个爱读历史的理工男,愿把我所读的变成有趣的故事说给你听,关注我,让我们共成长。

历史飞扬



中国古代,除了凌迟,还有很多酷刑。

商纣王发明炮烙。周文王认为炮烙太残酷。就把自己的一块土地献给商纣王。希望废除炮烙之刑。商纣王就废除之。

其他酷刑,绝大多数由法家酷吏发明:车裂、烹煮、醢刑、腰斩、剥皮等等。

法家酷吏发明了各种酷刑。法家酷吏最终也死于酷刑。

商鞅死于车裂。李斯死于腰斩。唐代法家酷吏周兴被烹煮。来俊臣被剁成肉泥。


多行不义必自毙也,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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