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董事長倡議內部員工增持公司股票事項實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建研集團”)於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28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向內部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22)及《關於董事長向全體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18-025),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董事長向內部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議書的基本內容

“鑑於公司良好的基本面,以及我本人對公司管理團隊與公司未來持續發展的信心,公司股票投資價值已經凸顯,為維護市場穩定,在此我倡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全體員工積極買入建研集團(股票代碼:002398)股票。本人鄭重承諾,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全體員工經本人事先確認擬購買數量,並在2018年3月15 日至3月19日期間完成淨買入建研集團股票,且連續持有12個月以上,且持有期間連續在建研集團履職的,該等建研集團股票的收益歸員工個人所有,若該等股票產生的虧損,由本人予以補償。”

二、董事長蔡永太先生倡議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體實施細則

1、因增持而產生虧損的定義

公司及全資子公司全體正式員工事先經本人確認擬購買數量,並在2018 年3月15日至3月19日期間完成不超過約定數量的淨買入建研集團股票,且連續持有該等股票12個月以上,且在約定的持有期連續在建研集團履職的,該等建研集團股票的收益歸員工個人所有,若該等股票產生虧損,則公司控股股東、董事長兼總裁蔡永太先生對虧損部分予以全額補償。

2、補償金額計算公式

補償金額=淨買入數量*(增持期間淨買入股票均價-截至2019年3月20日後1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

注:補償金額為正數則涉及補償。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後12個月內,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增持股票價格將按照中國證監會及深交所的相關規則作相應調整。

3、補充計算時點:

若截至2019年3月20日後1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低於員工有效持有的本次約定增持股票的淨買入股票均價,則由蔡永太先生一次性補償員工2019年3月20日後1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與淨買入股票均價的差額產生的員工有效增持股票的價值損失。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停牌等事宜導致股票無法交易,則相關日期順延。

4、補償方式及資金來源

補償方式為現金補償,補償資金來源為蔡永太先生的自有資金。

5、補償的限額

補償款不設上限。

6、補償的時點

蔡永太先生將在完全賣出完畢後兩個月內或規定出售期結束後兩個月內予以補償。如公司發生重大事項停牌等事宜影響計算交易虧損的時間,則相關日期順延。

三、員工增持股票的情況

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9日(以下簡稱“增持期間”),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員工中,共有103名員工通過二級市場增持公司股票,累計增持股票1,643,100股,增持均價為人民幣13.22元/股,增持人民幣總金額為21,715,485.00元。

四、董事長現金補償情況

2019年3月19日,董事長倡議增持股票承諾期限屆滿。截止本公告日,除了部分自願放棄補償的員工外,董事長蔡永太先生均按照承諾約定的條件,對員工所增持股票虧損部分進行了補償,本次倡議員工增持公司股票的事項已全部實施完成。

特此公告。

廈門市建築科學研究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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