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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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保险是否是重疾种类越多越好呢?我有着自己的看法。

首先:重疾种类当然是越多越好,不过这也是有着前提条件的。
就是重疾保险要有多次赔付,最好是重疾多次赔付,增加轻症和中症赔付,并且也是多次赔付的为好。

那么有人说,如果是单次赔付的,重疾种类是不是越多越好,当然也是越多越好,哪怕是重疾疾病进行了拆分都是好事。为什么这么说呢?

我们举个例子:急性心梗和冠状动脉搭桥术。这两个疾病归根到底都是属于心梗范畴,但是拆开之后客户就有了多赔付一次的机会。

当然了利用增加疾病数量来加费的公司相对来说就比较不地道了。

针对如何选择更好的重疾险,我写了一篇短文大家可以点击阅读。

https://m.toutiaocdn.com/item/6681459893129445900/?app=news_article×tamp=1555656644&req_id=2019041914504401002307215446790F8&group_id=6681459893129445900

文中,我的观点是:

要有中症和轻症,可赔付次数越多越好,赔付金额越多越好,保费略微贵点没关系。

重疾赔付次数要多,最好是不分组赔付的次数多一点,其次是分组赔付的次数多一点。不分组贵一点也可以,但是最好是同一原因导致的不同疾病可以赔付。

文中没有说明的一个观点是:疾病终末期最好是和重疾在一起。

这是某个产品的理赔逻辑,我觉的就很好:

最后我要说一下就是:现在有很多公司总是打着升级的口号把保费加上去,这是不道德的。


霍说险途



市面上的重疾险保障病种多得让人眼花缭乱,有50种、80种,还有100种。

那是不是保的病越多就越好呢?其实不是的。

市面上重疾险产品的病种包含2大块,一部分是监管规的定25种重疾,其他的就是保险公司自定义的重疾了。

2007年,银保监会统一了25项重大疾病:


这25项重疾的发病率,占了所有重疾的95%以上。

也就是说,一旦你得了重疾,基本上得的就是这25种里的一种。

排在最前面的6种重疾,也就是我加粗的部分,发病率则占了这25种里的80%以上。

银保监会规定这6种高发重疾是每种重疾险必须都要纳入保障范围的。

另外19种重疾,则是看保险公司的喜好,自己决定要不要加以及加多少。

不过其实很多保险公司在设计重疾险的时候,都会把这19种也涵盖进去,这是为了让自己产品的竞争力更大一点,也有一些没有完全涵盖这19种。

看到这里,你应该也清楚了。

我们在挑选重疾险的时候,最好要选择有包含这25种重疾的。

至于在这25种的基础上,有些重疾险还保障了其他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其他重疾,我觉得其实区别不大。


毕竟其他病种发病率那么低,你没必要为了那点极小的发病率多掏保费,不过如果你是土豪,你随便。

所以不用太在意重疾险保障的病种数量,但一定要包含这25种。

要不要轻症和中症?

轻症是指重大疾病的前期疾病。

比如III度烧伤,轻症对它的定义是:烧伤程度为III度,但III度烧伤面积需要占全身面积的10%或以上,但是不超过20%。

而重疾的III度烧伤是指III度烧伤面积需占全身体面积的20%以上,包含20%。

轻症的治疗费用一般在10万元左右,保额一般是重疾保额的20%~30%。

既然轻症是重疾的前身,那么它的发病率肯定是比重疾要高的,而且治疗费用也不小,所以在挑选重疾险时我强烈建议买有附加轻症保障的。

另外现在重疾险大部分会含有轻症豁免,要是患了轻症的话,以后的保费可以不用再交,但是依旧能享受重疾保障。

中症是指比轻症重,比重疾轻的病。

比如还是III度烧伤,中症的定义就是III度烧伤面积需占全身体面积的15%或以上。

中症的保额比轻症高,是重疾保额的50%。

不过,实际上很多重疾险里面说的的中症其实从医学的角度来看还是轻症,定义还是那个定义,只是换了个分类而已。

多了个中症,保费自然会更贵,所以我建议还是优先考虑含有轻症的重疾,并且先买高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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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读财


我是保险金融,专业的保险规划,持证国家理财规划师。欢迎关注我,我每天都在更新各种保险案例。

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吧。

第一、目前来说,重大疾病保险的市场已经和前些年完全不一样了。动辄80/100种重疾都成了入门级配置。并且各种性价比,各种细分险种已经能满足很多人的需求。

第二、现在很多重疾险已经开始通过细分,来获取市场。例如,根据重大疾病不同的阶段,不在限制于以前的只有最严重的情况再赔,而是细分到轻症、中症、重疾,也就是早期中期晚期都能得到赔付。所以现在重疾险动辄保障100多种病,几十种轻症,几十种中症很常见。

第三、多次赔付。重疾险不仅在保障病种上扩张,还开始在多次赔付上扩张。重疾多次赔付,轻症、中症多次赔付也不在鲜见了。相反,大家购买多次赔付时,需要注意“间隔期”;重疾、轻症是否分组,分组是否合理等很多问题。

第四、海哥认为,重疾种类理论上来说是越多越好,但是不一定,要知道,保障范围越多,那么保险公司就会调整对应的费率。毕竟重大疾病保险前25种重疾已经囊括了常见的90%以上的重大疾病。所以,合适既可,根据自己包包的钱来选择。

第五、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很多重大疾病是成年人甚至老年人才会有的,小孩子什么的的完全没有必要买,针对性的投保定期型少儿重疾,不仅省钱,更能获得更高的保额。

海哥说险 :兜兜里的钱,决定了你可以选择的险种。

如果觉得我说的不错,就点个赞再走呗~~~


保险金融


不一定,看重疾种类除了看种类数量外,更重要的是看种类"质量"。重疾种类多并不代表重疾保障全。

我最近正在梳理重疾险保障范围这一块,有一现成的例子供参考。我选取了三个重疾产品的保障条款来进行对比。

与心脏相关的重疾保障具体见后表,A产品重症18项,轻症9项;B产品中症16项,中轻症7项;从数量上看,A一定比B好,其实不不一定,比如轻症方面,A比B都出两项,但最高发的“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和“冠状动脉介入手术”A产品就没有,多出的是发病率相对较低的疾病。

同样都有“严重的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这项保障,名称相同,但释义不同,B产品的理赔要求会比A产品和C产品严苛一些。

A产品和C产品释义“指心房激动在房室交界区、房室束及其分支内发生阻滞,不能正常地传到心室的心脏传导性疾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心电图显示房室搏动彼此独立,心室率<50次/分钟;(2)出现阿-斯综合征或心力衰竭的表现;(3)必须持续性依赖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脏正常功能,且已经放置心脏起搏器。”

B产品释义“<strong>指心房激动在房室交界区、房室束及其分支内发生阻滞,不能正常地传到心室的心脏传导性疾病,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1)心电图显示房室搏动彼此独立,心室率<40次/分钟;(2)动态心电图显示至少3秒的RR间期;(3)出现阿-斯综合征或心力衰竭的表现;(4)必须持续性依赖心脏起搏器维持心脏正常功能,且已经放置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各家保险公司推出的重疾险产品多达100种重症,几十种中、轻症。其中25种重症是银保监会规定的,有统一的定义和理赔要求,其余的保障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选择和定义。

所以在购买重疾险时,不能仅仅看重疾种类的数量,还要看具体的释义条款。不过的确看释义条款绝对是一项超级繁琐的工作,还枯燥乏味。对这方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我的文章“重疾险到底保什么——重疾详解”。持续跟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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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中:

重大疾病:保监会规定的25种重大疾病,95%的理赔都在其中,而且各家条款也都一样,这里没什么可说的。其他超过25种的重大疾病,就是各家的花哨之处,理赔数据也是非常少,25种以上,看看就行了。

重疾一般分为分组和不分组两种。不分组的会稍微贵一些,间隔期要365天。


轻症、中症,还有轻症中症的理赔次数和理赔额度,也是各家保险公司的必争点。


轻症目前市场赔付额度最高是基本保额的45%,包含高发轻症的重疾险是非常不错的。

中症目前市场中赔付额度最高的是基本保额的60%,有些重疾险将比较高发的轻症(相同条款)从轻症转到中症,那就是更不错的;

再分析就是是否将25种重疾相对应的轻症、中症进行保障。


相对赔付次数上而言,重疾赔付2次足够,有些公司赔付可达5次,6次,这里我们看看就可以了。

中症,一般都是赔付2次。

轻症,2-6次都有,基本上3次轻症足够了。


以上,希望能帮到您。


阳宝妈咪工作室


国家已经规定重疾险必须包括6种高发疾病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从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重疾险重大疾病的范围涵括25类疾病。


保险公司将产品定名为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险期间主要为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阶段的,该产品保障的疾病范围应当包括:


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除此六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同时,上述疾病应当使用本规范的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


这前6种疾病的发病率高达80%~85%以上,癌症为首。


为保证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真实有效补充中国医保空白部分,国家规定重疾险必须包括这6种高发重疾,其他的19种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发展自由增减。


也从理赔数据上显示,理赔疾病种类最多还是癌症。


其他的重疾种类患病极低,可能是营销噱头


反观,市面上确实存在很多百种以上的重疾险产品

原因主要是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地区

其实有些疾病极其罕见发生率低到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讲,遇到25种疾病之外的其他重疾概率很小

并不是重疾种类越多越好

很多情况都只是保险公司增加营销噱头而已


所以,花额外更多的钱换来患病率极低的疾病种类保障是非常不划算的。


妙投保


我是汇全保,关注我,任何与保险有关的问题,都可以交流讨论哟。

针对买重疾险,重疾种类是不是越多越好这个问题,回答如下:

首先,问题的答案是否定的,当我们选择重疾险产品的时候,其覆盖的疾病种类并不是越多越好。

其次,根据规定,市场上正规的重疾险产品都必须提供以下6种核心重疾保障:

这6种重疾覆盖了我们普通人一生当中可能患上大病的80%以上,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另外19种较常见重疾的定义:

以上6种核心重疾和19种常见重疾组成的25种重疾组合,占了95%以上的重疾发病率,是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重疾产品提供的基本覆盖范围。无论我们在国内的大公司还是小公司购买重疾险产品,这6种/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都是一样的。

因此,在选择重疾险产品时,我们一般选择包含这25种重疾的产品即可,因为罹患这25种重疾之外的其他重疾的可能性很小。

但是一些保险公司在推出重疾产品时,为了增加噱头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几十种疾病种类,其保障意义不大,可是保费却涨了几倍,如果不是有钱任性,那么这笔支出是没必要的。

而如果两款重疾险产品的保费相差不大,也都覆盖了上述的25种重疾组合,那么为了更多的保障和安全感,选择包含疾病种类更多的那一款也无妨。


汇全保


重疾的种类,从最早的10种、30种、50种、80种、到后来的100种,再到现在的115种,甚至有的120种。

当然现在很多重疾险产品,除了100多种重疾,还增加了30-60种不等的轻症,只是相对重疾而言,轻症赔付的保额比例较少而已。

其实目前市面上的重疾产品,除了前面的25种重大疾病是银保监会规定的必须有的疾病种类以外(这25种也是发病率最高的重疾类型),其它的重疾都是各家根据疾病发病情况各自增加的种类。

各家保险公司大部分疾病种类都是一样的或者相似的。

疾病种类实际上当然是越多越好,尤其是同样的保费和理赔条件的情况下。

因为买重疾,除了疾病种类以外,我们还需要关注保费是否优于其他家,以及每种疾病的理赔条件是否宽松,保险公司是否靠谱。



社情百谈


病种越多肯定越好,但不建议为病种过多买单。

从 2007 年起,保险行业协会统一制定了《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对各大保险公司疾病进行了统一。

无论是 80 种重疾,还是 100 种重疾,前 25 种病种各家保险公司定义都是相同的。

而且法定的 25 种重疾,在所有理赔的案件中,已了所有重疾险理赔的 95% 左右,可以说是重疾险的核心。



所以,大家不能简单粗暴的理解,病种越多就越好,还要根据保费、保额、赔付条件等来综合考虑。


上方保荐


鄙人以为,常患重疾25种,占患病人群92%,其他的不常见疾病聊胜于无,意义不大,这个不是保险产品的关键,关键在于常患疾病是否能够正常报销,理赔,一款产品不能覆盖高发疾病就不是一款好产品!保险条款还有很多限制,医学的进步的同时也希望条款能够与时俱进,否则会被市场所抛弃!!!当然了,都是百十种重疾,哪家保费适中,保障到位才是符合市场需求,百姓热捧的好产品!学习保险知识,避免不必要的后期麻烦!我是恒大人寿郭云峰!谢谢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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