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愛染婚:軟萌迷妹太難纏

林初一直都認為倒追男人這種事沒什麼可值得炫耀的。\n但是她追上至尊男神池南夕這件事,值得她向世人炫耀一輩子。\n二喵曾經告訴她,女追男,三要素:膽大,心細,臉皮厚!\n林初實戰經驗反駁了她的謬論,什麼嘛,根本不用那麼麻煩,一招就行!\n跟男神談戀愛是什麼感受,一個字,酷!\n走路拉風,花錢如流水,拉個手會上報紙頭條,連吃個麻辣燙都得包場。\n是不是很酷?\n……\n在所有人都認為林初使了一手美人計,攀了一棵可以遮風擋雨的大樹時,她真正的身份漸漸浮出水面……


前天下班路過天橋的時候,林初被帶墨鏡的算命先生拉住,說她最近要走桃花運,會被撲倒,說了一大通,訛了她五十塊錢。

沒想到今天就靈驗了!

林初被一隻大狗撲倒了!

對,被一隻大狗,阿拉斯加犬!

“我想被帥哥撲倒,可不是被這麼大一隻狗啊啊啊啊啊!”

林初一邊撲騰著打110求救,一邊把手裡的包子扔向電視臺的臺階上。

“包子都給你了,為什麼還不走開?!”

被一隻阿拉斯加大狗壓的感覺真不好受啊啊啊啊!

活了二十三年,沒被男人撲倒過,反而被一隻大狗撲倒……給誰說理去?

時間是早上剛六點,空氣中瀰漫著涼絲絲的氣息,因為電視臺這邊臨時有個片子要配,林初被黑心的上司派過來加了一夜的班。

剛下班,準備慰勞一下鬧了一夜饑荒的胃,熱包子剛從紙袋裡拿出來,就發生了這麼一幕。

林初報警後,用力推壓在身上似乎很興奮的龐然大物,“快走開,聽見沒有,再不起來,姐姐要生氣了啦!”

阿拉斯加犬似乎沒聽懂她的話,用舌頭舔她,熱烘烘的哈喇子弄了她一臉,毛茸茸的腦袋在她上半身拱來拱去。

臭流氓,竟敢襲胸!

幸虧林初是一名動物愛好者,曾經也養過狗,不然,真的會被身上這貨嚇死!

林初的背被冰涼的石子路面咯的生疼,他一邊與狗做著鬥爭眼睛一邊骨碌碌的亂轉,希望狗的主人能馬上出現。

可直到警察出現,帶走了她與那隻狗,狗的主人也沒出現。

林初在警察局做了口供,警察說會盡量尋找狗的主人,讓她先回家。

可奇怪的一幕出現了,林初只要一走,那隻被關在籠子裡的阿拉斯加犬就大叫,汪汪汪~~~,再走一步,汪汪汪~~~

林初不信這個邪,澄亮的眼睛一眨不眨的注視著那隻狗,悄悄的做著實驗,是不是真的她一走,狗就會叫。

往門外走一步,汪!

走兩步,汪汪!

走三步,汪汪汪!

還真是!

看看關在籠子裡的那隻站起來比她還高的阿拉斯加犬,怎麼看怎麼覺得他的眼神有點……憂傷?

林初心軟,吸了吸鼻子,嘆口氣,轉身回來摸摸狗的腦袋,“就這麼喜歡我嗎?”

狗狗似乎聽明白她的問話,前爪扒著籠子,興奮的搖著尾巴。

林初來了興致,依著以前養狗的經驗,伸出自己的手,“來,握手!”

狗狗把自己毛茸茸的爪子伸過去,聽話的搭在她細嫩的手掌。

林初抑著內心的欣喜,握住狗狗爪子晃了晃,左手撓撓狗狗的頭,“好乖哦!”

同時她有些自責,人家狗狗不過是喜歡自己而已,幹嘛要把人家送到警察局來,害的人家現在都沒自由,只能關在籠子裡。

嗚~~~好後悔!

林初一邊擼著狗毛一邊跟狗狗對話,“是媽咪不要你了還是自己走丟了?”

狗狗汪汪叫了兩聲!

林初擼擼他的毛,“真可憐!剛來這座城市我也走丟過,這裡的路線太複雜了對不對?”

狗狗嗷嗚叫了一聲,似乎在附和她的說辭!

一個老警察靠著椅子站在窗邊,一邊邊喝茶一邊看著林初這邊,這個小姑娘真有意思,跟狗聊天,好像聊的還挺嗨!

…………

林初感覺肩膀不停的被搖晃,晃的她腦袋疼。

地震了?她一個機警從長椅上坐起來,揉揉眼,哪有什麼地震,自己還在警察局!

“我怎麼睡著了?”

睡之前,林初帶著狗狗到外面上完廁所,回來後強烈要求不要再把狗關進籠子裡,並主動承擔起照顧狗的責任。

不得不說這隻阿拉斯加犬真的很乖,林初不要讓他亂動,以免嚇到別人,它就一直趴在林初的腳邊,不吵也不鬧。

林初睡著了,它就在身邊守著,哪也不去。

“可以把大江還我了嗎?”

低沉磁性的聲音,緩緩的從林初的頭頂飄下來,像是被過濾器過濾過一般傳進林初的耳朵裡。

這聲音……真好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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