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吐痰、跳廣場舞影響他人要罰款?棗莊“文明條例”徵求意見

隨地吐痰、跳廣場舞影響他人要罰款?棗莊“文明條例”徵求意見

大眾網棗莊·海報新聞5月5日訊 近日,《棗莊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修改稿)》”)通過棗莊人大網向社會各界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

大眾網·海報新聞記者瞭解到《條例(草案修改稿)》共六章四十七條。《條例》(草案修改稿)明確了文明行為的基本規範,並重點從公共環境文明行為、交通文明行為、社區文明行為、家庭文明行為、旅遊文明行為、商業文明行為、鄉風文明行為、生態環境文明行為等多個方面進行了陳述。

其中,在法律責任方面,《條例》(草案修改稿)也進行了明確。如,隨地吐痰、便溺,違反規定傾倒、丟棄垃圾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當場清理,處二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罰款。

在建築物、構築物的外牆、樓道、樓梯和人行道、樹木、電線杆、戶外管線以及其他戶外設施上張貼、塗寫或者刻畫的由城市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除;逾期不清除的,處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攜帶犬隻出戶未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衛生清理措施的,由城市管理部門進行勸導、告誡,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五十元罰款。

違反公共場所禁菸規定的由衛生健康部門責令其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罰款。

進行廣場舞、暴走、甩鞭、喊山、演出等文體娛樂活動,未合理使用場地、設施和音響器材,影響他人的生活、學習和工作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在車行道內攔車、停留、乞討或者實施散發廣告、兜售物品等妨礙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9年5月20日,市民可以通過來信來函、發送電子郵件或傳真等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

通訊地址:棗莊市光明大道2731號棗莊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郵編:277800)

聯繫電話:0632-816621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傳 真:0632-816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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