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關注】棗莊市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

【特別關注】棗莊市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

2019年4月28日,棗莊市司法局印發《關於開展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的通知》(棗司發〔2019〕18號),安排部署全市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目的是進一步規範行政執法主體,加強行政執法人員管理,確保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

【特別關注】棗莊市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

納入本次清理範圍是全市各級政府所屬行政執法機關、設立在本行政區域內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

本次清理活動將全面梳理兩項內容:一是全面梳理行政執法機關的機構性質、執法主體類別和執法職權類型等基本情況,重點核查行使的行政執法權是否具有法定依據,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是否現行有效;行使相對集中行政執法權的,授權依據是否充分;委託執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規、規章的委託依據,委託手續是否完備,委託權限是否清晰。二是全面清理審查行政執法人員資格,對已經領取《山東省行政執法證》的行政執法人員,核查是否正式在編、在執法崗位,凡不符合該條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執法資格,收回行政執法證件,由各行政執法機關收齊後交至本級司法行政機關。

本次清理工作依託“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管理平臺”進行, 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分為行政執法主體梳理確認階段(4月28日—5月20日)、行政執法人員清理階段(5月20日—5月31日)、行政執法人員信息錄入階段(6月1日—6月15日)、總結匯總階段(6月15日—6月20日)四個階段。

【特別關注】棗莊市全面清理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

行政執法主體和行政執法人員清理工作是進一步規範行政權力運行、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對於促進嚴格規範文明執法,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加快新舊動能轉換,建設自然生態宜居宜業新棗莊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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