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司说法】31名扑火英雄牺牲,还换不回血的教训?](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5月2日,五一小長假第二天,
三張令人憤怒的圖片
刷爆了涼山人的朋友圈。
圖片中,兩輛越野車停在野外,
車上人員在一旁生火野炊。
導致了31人犧牲的
“3.30”四川涼山木裡森林火災才過去一個多月。
涼山也正處於森林防火禁火期,
圖片中游客的行為,
讓不少網友感到生氣。
違規野外用火引發網友憤怒
據網友發佈的圖片顯示,一白一黑兩輛越野車停在一處坡地上,一群人在旁邊生火,看起來是在野炊。車輛所處位置附近有高山杜鵑花,網友猜測可能是到涼山旅遊的車輛。
不少網友在朋友圈轉發了這些圖片,並對車主表示強烈譴責。網友表示,現在,涼山正處於森林防火禁火期,涼山木裡森林火災才過去一個多月,有31名撲火隊員犧牲,難道31條人命,換不回血的教訓。
警方通報:肇事者被拘留10天
5月3日上午,涼山州公安局、涼山州森林公安局發佈通報:
法條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佈的決定、命令的;
(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
(三)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警車等車輛通行的;
(四)強行衝闖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警戒區的。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小司講解
按照規定,森林防火禁火期,需要野外用火的,必須經縣人民政府或其授權單位批准,並領取“用火許可證”後方可進行,凡未經批准的均為違規用火。在森林防火禁火期,違規在林區野外用火,即使未引發火災,但仍可處以治安拘留5至10日的處罰,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網友評論:
撲火英雄屍骨未寒,怎麼還不吸取教訓?
天災不可躲,人禍可以防,
別讓消防員一再冒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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