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小偷慌不择路,跳河而亡,而在岸边围观的近百人无一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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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被众人追赶,荒不择路,跳入河中而亡,无人施救。其实这个现象很正常。

1.围观者中可能无人具备水中救人的技能。这需要超强的游泳水平和很好的体质。水中救人不同于陆地上救人,体力不支或泳技不高,就会溺水而亡。

2.小偷在水中挣扎,更增加了救人的难度。求生欲望会迫使他不顾一切地把他所能抓到的人或物压在身下,使自己能浮出水面。如果小偷知道是有人在救他还好,如果他认为下水的人是要抓他,他会不会有同归于尽的想法呢?

3.小偷自己不知道偷东西是犯罪的行为吗?我想他自己应该很清楚。那么他为什么无路可逃而跳水呢?他应该知道跳入水中的危险,他这么做就是想逃脱法律的制裁。他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

所以,不要指望别人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买单,不要用道德绑架别人。现在国家在实行依法治国,要讲法。“南京彭宇案”中有个法官曾说过: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在这里我也套用这句话:不是我推的,我为什么要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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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年前,大约是97年左右,我们那边经常晚上农户家的鸡被偷了,大家对小偷既恨又奈何不得,因为抓不到人,有一个村庄旁边是一个水比较深的水库!夏天的时候,有一外地人路过该村庄,村民以为这人是小偷,于是盘问这人,奈何双方都不会普通话只会自己的方言,简直鸡同鸭讲,询问变成了审问,不知道什么原因外地人惹怒了村民。村民都围上去要打外地人,外地人一看阵势不对就想跑,奈何地面不熟,径直往水库的方向跑去,村民在后面追,最后愣生生的把外地人逼到水库里了,这外地人不习水性,就这样在水库了淹死了,后来村民捞起外地人尸体一看,里面有一张身份证,显示此人是方言比较浓重的某省人,就将外地人埋掉了。至于遗物是否按身份证地址寄过去不得而知。因为许多人参与了追捕外省人,加之本地养的鸡被盗公安局不曾破案,最终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一个冤魂就这样白白替可恶的盗鸡贼偿命了!


总有大v想害朕


一直以来,小偷就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记得以前抓到小偷,先暴揍一顿再送派出所。现在发现小偷,一般人都不敢追。追了对方摔死摔伤了怎么办?还有你追他,他想不通自杀就更麻烦啦!

而且最近几年,抓小偷,追小偷,甚至吼小偷而惹上官司的也不少。

案例一:2010年9月4日凌晨,宁波江北某小区,李先生看到窗外有人影,就本能地喊了句“小偷”。结果对方从六楼摔下去,死了!之后小偷父母起诉李先生,索赔67万元。还好法院审理后未支持对方的索赔。不过我想,李先生当时没冲动,如果他顺手拿根棍子或菜刀在手的话,估计结果就有些说不清了。

案例二:2015年1月26日,在广州卖水果的谭某追上偷他榴莲的许某后,用手殴打对方头部,榴莲掉到地上,许某转身离开时,谭某用手推许某的背部,致对方倒地,头部受伤并流血,最后颅内出血半个月以后不治身亡死了。谭某因此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刑两年,赔偿对方15万元。

案例三:2017年1月9日,退伍军人朱正彪在河北滦南县驱车追赶肇事逃逸的摩托车司机张某,几番周折之后,对方气急败坏,卧轨自杀了。最后死者家属起诉朱正彪,向其提出共计60余万赔偿。(当然张某不是小偷)

那么最后回归主题,为什么小偷慌不择路,跳河身亡,围观者近百人无一施救?那是因为人们对小偷的那种切齿之恨是由来已久、根深蒂固的!再说水深浪急,谁愿意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小偷?万一他身上还藏着凶器,你去救他,他以为你抓他,捅你一刀。或者小偷出现什么意外后,他的家属指责就是因为你,对方才会恐慌往更深的地方游,而被淹死的,怎么办?估计也很难说清楚了。所以,我看还是少管闲事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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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固然可恶,但终究是一条人命,而且偷东西罪不至死,我们应该公平对待每一条生命。

我自己曾被小偷光顾过不少次,最让我气愤的一次是,自己刚买没多长时间的面包车电频被偷了。

新车啊,我的天,气得我肺都快炸掉了。

不过,小偷也是人,每个人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掉到水里没人救,真的觉得有些可悲。

其实说实话,小偷掉水里没人救,我在想另外一个问题。

如果是一个正常人掉水里,是不是也会没人去救。

不是没有这种可能。

现在国家法律特别照顾犯人,哪怕是死刑也是安乐死,就算小偷犯了不可饶恕的罪过,也得救上来,让他安乐死去。

所以,我觉得如果有能力,会游泳的话就把小偷救上来。

世界著名主持人梁宏达说过,人在经历生死过后,会有很大的改变,说不定小偷就此改过自新,为国家人民作出贡献。


遇我得福


事件发生在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福集镇天立小区,有居民发现两小偷,然后众居民抄起棍棒追赶,并大喊“逮小偷”。在群众合力追赶下,一小偷慌不择路,跳下了河里,引起近百人围观。然而,他在水中挣扎近十分钟却无人施救,最后不幸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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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意见不一:

  • \tA:偷东西固然可恶至极,可也是平凡的人类。有家人有父母,也许他只是生活所逼,家里还有小孩要养活。处理的方式有很多,眼睁睁看他淹死,也让心里难受(小女孩的观念 勿喷谢谢)
  • \tB:如果追赶的群众少,没准儿他已经掏出刀子捅了几个跑了。下水救人风险很大,如果为了救小偷而让好人送了命怎么办?所以我认为不能苛责围观群众。
  • C:哎,罪不至死。。虽然是小偷,可好歹是一条人命。。人命关天!我想小偷在生死弥留之际,心里还是向善的,也是悔不当初的。。
  • \tD:评论里说路人冷血的,我就问问你们自己遭遇这种情况了会跳下去救吗?[微笑]先不说救上来后会不会被路人误以为同伙把你暴打一顿,小偷这种社会渣滓根本不会因拘留几天就反省,中国法律违法成本太低,小偷小摸的人从来就被人们所唾弃,只能说,自作孽不可活,法律治不了你,就交给上帝处置吧

个人看法:

首先围观群众围观不施以援手并不违法,如果硬要说那也最多是见死不救,可能道德上面会对围观者进行谴责。从我个人角度出发我认为小偷的行为确实令人可憎,但是需要理清楚一点那就是小偷的行为损害的只是公民的财物的所有权,但是其丢掉的却是自己的性命。

钱财与生命,孰重孰轻,一目了然,完全可以将其救上岸之后交由警方处置,同时这也提示我们与其冒着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命运,不如脚踏实地的做点事情,无论钱多钱少,至少有一份心安。逝者已逝,只能说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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麋鹿说法


为什么要救小偷?“有贼来了需要打”这是至理名言啊!

以前说狗怕弯腰,有人被狗追着咬,想起这句话,赶紧弯腰假装捡石头,狗看见了赶紧回头。那个人就没有捡石头打狗。这时一个大爷捡起石头就打在狗身上,狗嗷嗷叫夹着尾巴跑了。那人说“狗都回头了,干吗还打它?”

“你懂个屁,你只弯腰,不打它,下次再弯腰就不怕人了,你走了,其他人怎么办?”

现在我们把很多事割裂开来看,来说。还说就事论事。只是都忘了:我们当初为什么弯腰?!不打它,下次咬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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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应该是一个老新闻了

2016年4月21日发生的事情

据网友爆料称,4月21日下午3时左右,在福集镇天立小区,有居民发现两小偷,现场目击者说,两人是在偷第三家的时候被人发现的。然后,众居民抄起棍棒追赶,并大喊“逮小偷”。

在群众合力追赶下,一小偷慌不择路,跳下了河里,引起近百人围观。然而,他在水中挣扎近十分钟却无人施救,最后不幸溺亡。   

在这个过程中,有围观群众拿手机录下视频并传到网上,在视频中,该男子快游到对岸时,在水中沉浮几下,就再也没有露出水面。此时岸上群众一直在议论纷纷,也有人在呼喊“快救人”。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下水施救。   

最后,专业人员赶来,将该男子捞起,然而不幸的是,男子已经溺亡。

小偷有罪但罪不至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最严重也就是个无期徒刑

但救溺水的人…真的不简单

下水救人并不是简单

因为人在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情况下,多数溺水者在遇到有人救助时,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他会不顾一切的把救助者往水下拽

因此,如果你没有较好的水性和足够的体力最好不要下水救人。

当然袖手旁观也不好

溺水情形发生时,最好救援的方式是丢绑绳索的救生圈或长竿类的东西,可就地取材,树木、树藤、枝干、木块、矿泉瓶都可利用来救人。

还有一个原因

救小偷时如果出现意外…那么?自己的家人怎么办?

不知道围观的人会游泳不

而且会游泳不代表有能力救人

见过多少新闻报道,为了救落水者而出事的见义勇为者?


阿阿阿杰


提问者有点谴责没人施以援手的意思。小偷是自己逃跑,慌不择路跳下河,又不是有人推他下去的,围观者没有义务必须去救,也有可能被淹死。

四川泸州市一小区,有居民发现两小偷,在偷第三家的时候被人发现,然后众居民抄起棍棒追赶,并大喊“逮小偷”。在群众追赶下,一小偷慌不择路,跳进了河里,引起近百人围观。在这个过程中,有围观群众拿手机录下视频并传到网上,在视频中,该男子快游到对岸时,在水中沉浮几下,就再也没有露出水面。此时岸上群众一直在议论纷纷,也有人在呼喊“快救人”。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下水施救。最后,专业人员赶来,将该男子捞起,然而不幸的是,男子已经溺亡。

我认为围观群众没救人一是不会水,二是没把握把人救上来。三是觉得怕摊上麻烦,救人者反惹官司的事层出不穷,谁知道小偷带没带刀,救人时小偷惊慌给一刀死了谁来赔?救人后自己没上来爹妈谁养?

提问的者以为在水中救人是件容易的事吗,上下嘴皮一碰,人就带上岸了?去救落水者反而搭上性命的新闻数不胜数,救人时筋疲力尽被淹死,甚至落水者惊慌失措把死命抓住施救者,两人一起沉底。

也就前段时间12月7日晨,六旬老人跌进公园冰面,3名消防员匍匐靠近救援,冰面坍塌至全部落水。最终老人遇难,消防员李铁牺牲,年仅23岁。不然人没救上来,反而搭上一个年轻的生命。连专业救援人员都不一定能全身而退,让一群普通老百姓去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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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人命关天”,小偷的行为让人非常愤慨,即使可恨但罪不至死。如果完全有能力将其救上自己也安全上岸绝对会有人去救。拨打110.120让那些专业人员来救人。围观者没有义务舍命救人,为了一个小偷搭上个好人的命不值得。


等待晨曦r


救人是有风险的。

咱不扯那些有争议的,什么救人之后被反诬的。

就救人这个事情本身来说它就有风险。

你跳下去救人,人没有救上来,自己把命给搭上了,

或者说把人救上来了把自己的命给搭上了,

你救的这条命他感激你吗?

他以什么方式感激?

睡你的老婆帮你养孩子吗?

无论是何种方式,拯救何人,搭上自己的性命都不划算。

想想你有父母亲人,有老婆孩子,救人人搭上了命,就算不遇到其他的问题,顺利的给你申报了见义勇为,国家表彰,最终的结果也是别人睡你的老婆打你的孩子,而且还得用你的抚恤金啊。


幸福三傻


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是有心做好事的!一般情况下,遇到人或事情需要帮助时,我们基本是以道德作为出发点,认为可以给予帮助就帮助一下,举手之劳而已,很少从法律角度去审视眼前的情况!当好心扶老人反被讹诈被法院判赔偿,这不知道寒了多少人的心,同时也击穿了千百年来在众人心中形成的道德底线!当这一底线被击穿过后,事件被广泛传开,众人不再以道德仁义去审视自己所面对的人与事,再加上对法律法规不甚明了的情况下,只能以旁观者的心态去对待了!在我们所看到的那些冷漠旁观者,其实不健全的法律和不人道的法官才是最大的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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