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邻居偷了我家院子里种的水仙花当做韭菜做饺子,中毒上门索赔,该赔偿吗?

花匠小美


遇到类似的问题,正常人如果能分辨是非,都会直接给出答案——不该赔偿!

虽然事情发生在农村,也不能说农村人愚昧无知,只能说明不管在农村还是在城里,都会有一类人存在,这类人骨子透着蝇营狗苟的恶劣品性,以占小便宜为生活习性。就如跑到邻居家院子里偷人家水仙花做饺子馅的人家,竟然误把水仙花当韭菜做饺,你说可笑不可笑?


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这种现象在生活中还比较常见呢。就拿这位偷水仙花的邻人,他就属于偷鸡不成的典型例子。不要说动人家院里的任何东西了,如果未经允许就进人家院里,那动机就很值得人怀疑,更何况是以偷为手段盗取人家的水仙花了。

上门闹索赔,失主完全可以反告他们偷盗,只要报警,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一调查,通过取证就可以直接定性案件的性质。如此一来,偷盗的邻人不仅要赔偿人家水仙花,还要给人家郑重道歉,以求得邻居的原谅。至于中毒后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后果自负吧。

小事不小,足以见人之品德。以邻为伴,与邻为善。这简单的道理自古以来就流传至今,如果品德好,邻居之间相互往来友好相处。家里需要点什么,可以向邻居借,也可以向邻居要,只要关系处好了,一般不会被拒绝。所以,做好邻居,必须要有好德性。


寒石冷月


农村邻居偷了我家院子里种的水仙花当做韭菜做饺子,中毒上门索赔,该赔偿吗?

有句歇后语叫“水仙不开花,装蒜”。看来水仙不开花时候,在外观上和蒜苗差不多。如果是比较细的品种,真的和韭菜难以分辨。农村中也确实有“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女人,误把水仙花当做韭菜做饺子馅的,也有,林子大了什么稀罕鸟都有。


看过豫剧《朝阳沟》的都知道,里面的城里姑娘刚下放到农村,也把麦苗当成韭菜的,好大的一片绿油油的韭菜田啊。那么,对于农村邻居偷你家院子里的水仙花包饺子吃,也是可以预见的,后果就是吃了食物中毒。这种新闻很多,比如女子错把水仙当做大蒜来吃中毒入院,老太太割了我家水仙给孙子吃造成食物中毒等,非常的多。

水仙花可以说是浑身是毒,是可以远观而不可亵玩也的花草品种。你家邻居偷偷地割了你家水仙花做饺子吃,中毒后肯定是呕吐不休,双手发麻,肚子疼痛难忍的,然后就要去医院洗胃然后住院打点滴。那么邻居的损失可谓很大,现在住院看病的费用那么高贵,她是不会忍气吞声罢休的,肯定会找你算账要钱。

回到话题中来,农村邻居偷了我家院子里种的水仙花当做韭菜做饺子,中毒上门索赔,该赔偿吗?我的说法是,该赔偿的,虽然你有一百个不愿意心里大喊冤枉。但事实就这么的寒气逼人。因为邻居是吃了你家的水仙花而造成的食物中毒的,你不赔偿谁来赔偿的呢?是不是有恶人先告状反咬一口的感觉?就是这种感觉对吧。

要不要赔钱给邻居?要赔偿多少?回答这个问题,每个人都有天人交战的内心矛盾。因为不能赔偿偷水仙花的邻居是我的真实想法,但很现实的说,你不赔偿也不行,在法律上也有让你屈服的条文规定,而且也有以前的判例作为参考。我们可以看看2016年的一个类似的案例,就是老太太偷了邻居的水仙花导致孙子中毒的案例。

可以通过判例知道一点的是,水仙花的主人确实也赔钱给偷吃水仙花的人了,但说辞是出于人道主义援助的赔偿部分医药费,然后还要在水仙花盆子上挂上警示牌,注明这些花草不能吃有毒。那么这里适用的就是水仙花主人无过错的公平赔偿原则,是出于人道主义援助。

但是也有法学专家指出,邻居进入水仙花主人家中偷窃,属于侵犯了主人家的财产权益的盗窃行为,是违法行为。因此水仙花主人没有过错,不该负责赔偿医药费。但是根据现在的农村现状来看,多少还是要赔偿钱的,道德的底线要靠法律来维护,而维护邻里之间和睦相处,也是社会稳定的重心。

因此,你若强势,可以不赔偿,你若息事宁人,多少赔偿一部分。水仙花这是有毒的花草,又不是主人故意为了防止偷窃而在花草上喷打剧毒农药。


农村老俗话


问:在农村,邻居偷了本人种在院子里的水仙花,当成韭菜包饺子吃后中毒了,上门索赔,合理吗?

偷菜时高兴,而中毒了就说是弱势群体,那需不需要给予人道主义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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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人把水仙花当韭菜?刺楸总感觉有点不靠谱,毕竟水仙花和韭菜有很大区别。那这个问题会不会是专门黑农村人呢?

一、农民真的分不清水仙与韭菜吗?

水仙花和韭菜不属于一个科的植物,在外形上水仙花更接近于蒜。刺楸先介绍一下三者的最基本心信息。

1、水仙花。水仙花属于石蒜科石蒜属植物,具有球状的鳞茎,叶子宽8至15㎜。鳞茎和叶片的液汁中含有多种有毒的生物碱,即便是农民家里的牛羊等大型牲畜误食,也会出现瞳孔放大、痉挛等中毒症状,更不用说人了。

2、韭菜。韭菜中文学名为「韭」,为百合科葱属植物,其圆株状的鳞茎表现为簇生,即多个鳞茎像葱的鳞茎那样聚合在一起,鳞茎上有较多根须,叶子1.5至8㎜宽。

3、蒜苗。蒜苗与韭菜同科同属,条形的叶宽2.5㎝左右。多个瓣状小鳞茎紧密地聚合成一个球状的鳞茎(独蒜除外),鳞茎外面被数层膜质外皮包裹着。

从基本性状可知,水仙花的叶子较韭菜的宽一些,其土里的鳞茎则和韭菜相差较大,而与蒜更接近些。


小结:城里人没见过地里面生长的韭菜和水仙的不少,会把麦苗和水仙当成韭菜的确实大有人在,而农村人就是种韭菜的,种一次可多年生长,能把水仙当韭菜的除非是傻子。所以刺楸认为,提问者故意贴上「农村」的标签只为制造噱头。

二、如果真发生邻居当成韭菜而偷摘食用中毒,本人该赔偿吗?

在农村,心底真正坏的人不多,但爱占小便宜、损人利己的人也少数。因禽畜糟蹋庄稼而导致邻居间矛盾的不在少数,像上个月(2月底),河北就发生过拌农药的玉米粒导致别家羊群误食致死的事情。

另外,大多数人都对村里各家人的秉性、脾气了解。有些人甚至故意在自己的院子里丢带药的骨头,就等着别家的恶犬来吃。而有的则在地里撒药,说是防耗子,实则专门等别家的鸡群来食。如果不赔,别家不明不白就死了牲畜,邻居之间的口舌在所难免。



这些都没影响到人的身体健康,而如果发生了偷摘水仙当韭菜而中毒了,该不该赔?

刺楸认为,这个故事没时间地点人物,疑似虚构,没有讨论价值。如果搬出主家没有贴出「有毒,危险」的警示就要负责,另外所谓中毒就是弱势群体,本着人道主义的精神就要负责(给钱),实会助长恶人的气焰。


以上就是刺楸对「农村邻居偷水仙花当韭菜吃,中毒上门索赔」的看法,如果觉得回答得不错就点个赞,并顺便关注一下吧,谢谢。

刺楸


我个人认为你邻居赢这个官司是很难的。因为无法证明邻居是吃了你的水仙花中毒死亡的,

法院讲的是证据:谁主张,谁举证。所以邻居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偷了你家的水仙花做饺子中毒的,适好只毒死一人也说不过去,再说是偷来的东西中毒死亡,法院在公平及公理上不会支持这样子的破坏法律及社会公平的判决。

邻居家属告你让你赔钱,必须得有效的举证出有效的证据:

1、邻居偷你家的水仙花回去做饺子。问题来了,他们没有证据证明拿回家的水仙花一定是你的水仙花,你也不知道这回事?

2、水仙花有剧毒,能够致人死亡。不是邻居说人死了就是水仙花中毒死的,而且一锅饺子只中毒一个人不合常理,这必须得有法医化验鉴定,不是说他认为有毒就是有毒的。

3、就算是误食水仙花中毒死亡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导致死亡的。这就是说他的死亡与你的水仙花是有因果关系。水仙花有毒,但是并不一定能够毒死人,邻居是因为心脏病突发而死亡的,那么他的死亡与你都没有任何关系了。

4、就算水仙花有毒,那么造成小偷偷食死亡的。你没有过错,也不会承担责任的。

所以,如果说邻居家属举证不出来上述证据,那么他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也就是说,他可能就打不赢这个官司。你反过来可以说他是讹人。

邻居都有重大过错误食死亡,索赔十几万元,显然是过多了,可以在道义上赔个1元钱安慰一下。


农村哥牛不啦


这个算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吧。

种植水仙花,合法,

偷盗水仙花,违法,

水仙花当韭菜吃,中毒,要求赔偿。

这样的逻辑,就是不涉及任何法律知识,作为道德观念正常的我们,都应该无法接受吧!

我想,对方要求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你不种植水仙花,我就不会偷,就不会吃,就不会中毒?

你种的是水仙花,没有立个告示牌,导致别人以为是韭菜?

水仙花有毒不能食用,没有立牌警示?

好像想不出来了,大家还有什么可以作为借口的吗?所以,你种植水仙花与中毒存在因果关系,而且又有这么多的过错,所以要赔赔赔。

有时候,很多荒诞不堪的事情都提起诉讼。诉权与滥用诉权的关系如何处理?若是对于存在明显滥用诉权的行为,按照现在法律规定,对于这样的行为仅仅只是承担诉讼成本之外,而作为被告还需要花费大量世间,精力,金钱去应诉答辩,所以对于明显滥用诉权的行为进行适当处罚,有利于促进当事人选择恰当的维权方式,保护善良风俗!


叶律师



张永科38


农村邻居偷了我家院子里种的水仙花当做韭菜做饺子,中毒上门索赔,该赔偿吗?

自家种的东西被偷了,被误成韭菜做饺子吃而中毒,主人无过错却被要求赔偿,这无论从哪方面看来都是不合情理的。

首先,邻居的做法属于窃取他人财产、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邻居因个人因素把水仙花当成韭菜做饺子误吃,主人也并不知道自家种的观赏性的水仙花被小偷偷去当拌料用,为此,于情于理都应该是小偷负全责。

倘若邻居偷的不是水仙花,而是具有极高要用价值的药材,因自身原因误用导致中毒,在这种情况下,主人被要求赔偿不仅自身财产受到了损失,而且还要为邻居的行为后果负责人,这合情理吗?倘若合理,那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个漏洞来敛财?在银行抢劫逃跑的过程中意外摔伤而向银行索赔?显然,这无理要求是不能答应的。

其次,有谁会特意的在自己养的水仙花旁树立一块“此乃水仙花,请勿偷取,食用有毒”这样的警示牌呢?

水仙花是观赏性的植物,而非使用性的植物,邻居事先没有向主人了解,加之自身常识又不足,误食而导致中毒,这是邻居咎由自取的。主人并没有故意设置陷阱引诱邻居来盗取,因此主人没有过错,赔偿是不合情理的。
个人觉得,邻居上门索赔完全是恶人先告状,如果邻居死缠烂打要求赔偿,主人应该选择报警,采取法律手段来制服这种无赖。毕竟从法律层面上讲,主人事先并无过错,所以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径来解决此问题。

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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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反,应当是邻居赔偿你的财产损失。

这起案件属于侵权纠纷。邻居向你索赔,基于的理由是吃了你家的水仙花中毒。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注意:必须是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一是被侵权人受到损害(本案里,你的邻居中毒,符合这个要件);二是侵权人有过错(本案中,你在自己家院子里种植水仙花,不可能遇见到被邻居偷窃,也没有责任提醒他或者采取任何措施避免被偷,因此你没有过错,不符合这个要件);三是侵权人的过错与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因为你没有过错,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反,邻居偷窃你的水仙花,造成你的财产损失,应当对你进行赔偿。


weiw2000


首先质疑这个问题的真实性,而且还非得加上“农村”二字,不知道是为了贴标签还是为黑而黑。

以前媒体的确报道过一个老太偷割邻居家水仙当韭菜包饺子结果导致孩子中毒的故事,那个热点后来还引发一些媒体请来法学专家讨论,可是,自始至终都没有“时间、地点、人物”三要素,来源也仅是网络消息,这令很多人怀疑是假新闻。就像前一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小偷雨天偷电瓶车被电死,家属索赔20万的”假新闻一样,当初只是一个假想问题,结果被某些自媒体添油加醋,最终一些官方媒体也报道了,要不是武汉法院辟谣,网络上还会继续热炒这样一个充满争议的“假新闻”。

回到问题,这很大概率也是一个追逐流量的人为炮制问题,还自作聪明地加上了“农村”二字。也正是加上了这两个字,让这个问题更加经不起推敲。

1,正常的农村人能分不清水仙和韭菜吗?无论是外形还是气味,两者都有很大差异,要非得说正常智力的成年农村人认不清水仙和韭菜,这种事情发生在农村的概率可以说无限接近于零。

2,农村人真不缺韭菜,到处都是土地,随便在院内院外找个地方就能种上一些小葱韭菜等供日常做饭使用,谁会为了这些去邻居家里偷?估计出问题的人并不是真正生活在农村的,所以才会脱离实际。

3,农村人邻里之间互相赠送当季蔬菜很正常,一来是人和人之间没那么计较,二来是很多东西种出来自己也吃不完,吃点地里刚刚长出的蔬菜再正常不过了,没人会为了一把韭菜专门到别人的院里去“偷”。即便去,也会光明正大地“讨要”。正常对话如下:

甲:“在家呢,我今天吃饺子,要你点儿韭菜尝尝。”

乙:“自己挑,自己摘,吃点韭菜还用打招呼啊,多见外!”

退一万步讲,这个问题成立,非得说法律问题的话,那就是未经他人同意私自偷割“水仙”的人有责任,一方面属于私自侵入他人住宅,另一方面属于偷盗他人财物。至于误把“水仙”当韭菜吃了中毒的行为,我们有理由怀疑涉嫌碰瓷讹诈。

最后,希望这类凭空臆想的问题少一点,最好不要再有,这种没事挑事引发争议的行为不可取。



夜雨如书


农村邻居偷了我家院子里种的水仙花当做韭菜做饺子,中毒上门索赔,该赔偿吗?



对于这个问题题主提出的问题存很多疑点,似乎在有意埋汰农村人,总是拿着农村人说话开玩笑,似乎农村人笨,农村人的,农村人傻,确实让人有点感觉都不舒服。下面简单的分析一下此问题的几个疑点:

疑点一:韭菜属于农作物,也是菜园里经常种植的一种蔬菜,就味道特别浓厚。农村人难道不认识韭菜?可以说南方人、北方人都种植韭菜,不认识韭菜的寥寥无几。

疑点二:既然是邻居,那就有可能经常走动串门,难道邻居家不知道自家种的是水仙花,而不是韭菜?为什么邻居家只偷水仙花?水仙花正旺的时候,菜园里的韭菜应该是非常多的了,邻居家可以到别人的菜园子偷更方便。

疑点三:怎么能证明邻居家吃的水仙花是偷了自己的水仙花呢?难道有监控设备?法律讲究的是谁起诉,谁举证。

疑点四:既然邻居家是把水仙花当韭菜吃的,水仙花的味道比韭菜差很远,至少邻居家已经吃过韭菜,所以不可能会多吃导致中毒。

从以上这一点可以看出,对于这个问题的确是有点牛头不对马嘴,可以说是一个假设的问题,也就是没话捞话说。假设存在这类问题,当然城市里的人有一些的确回到农村会发生“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现象!有时到农村旅游,走在麦田里大声的呼喊:这么多的韭菜呀。让农村人感觉得莫名其妙,可是对于城里人的确没有到过农村也可以理解的,毕竟学的都是书本上的知识。



有一句歇后语:“水仙花不开,装蒜”,这就说明了水仙花的叶子比较宽大,像大蒜的叶子一样,其实水仙花的外形与韭菜是有很大区别的。水仙花是有毒的,误食会导致腹泻,一旦吃多了,必须及时到医院进行治疗,这样就花去很高的医药费。因为只要再如医院看病的,程序相当复杂,一圈下来病还没有看,花掉一两千元的检查费,然后才接着进行治疗,小毛病要几天的时间,大病必须住院。

邻居家误食了水仙花中毒,花去了高额的医药费,所以会找邻居家索要医药费。这一点似乎确实显得很不要脸,从道德上来说也是谴责的。从普通人的意识当中,从偷了邻居家的水仙花当了韭菜吃,中毒活该。

但从律师诡辩的法律方面来说,人家是还要陪因为邻居偷了自己的水仙花,误食以后中毒的医药费。于情于理不合,但经过律师的辩护,陪伴符合法律条文,邻居家陪要医药费似乎顺理成章。说什么邻居家没有告知水仙花有毒,而且没有贴上标签引起的后果,出于人道主义的救助,给予一定的赔偿。这的确打脸了。

其实这种类似的案例是有的,早在2016年就已经出现过祖孙俩误食了水仙花,然后被赔偿的案例。尽管法律判这对祖孙二人犯有入室盗窃的违法行为,可是出于人道的救助,邻居还是负有一定的经济责任赔偿。这似乎助长了小偷的嚣张的气焰,邻居确被打脸了,如果想快速的息事宁人,只有把钱赔上。以下有关专家的解释:


总之,对于题主提的这个问题,邻居家偷了自己的水仙花当作韭菜误食导致中毒,上门索要医药费的问题,产生的后果不是太大,于情于理可以拒绝不给,是活该的行为。但从律师的角度来去辩护,给予一定的连带的经济赔偿的法律责任,说叫人道救助也可,其实这是助长的小偷的嚣张的行为,打击了社会的正能量。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敬请留言探讨,并关注本人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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