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会泽警方重拳整治交通违法!

零容忍:会泽警方重拳整治交通违法!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交通安全如今已经口口相传,但依旧有人我行我素,置交通法规于不顾,把生命当儿戏,这不仅给交通安全带来诸多隐患,同时也对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对此,会泽警方坚持“零容忍”,严查重处交通违法,今天,小编用几个案例向广大群众展示会泽警方与交通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坚定决心,希望大家引以为鉴,切莫拿交通安全开玩笑……

酒后驾车危害大,贪杯必被罚

3月27日晚,会泽县公安局组织开展统一夜查暨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各乡镇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21时50分,行动组在新者线1KM+50M处对云D***7K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胡某满身酒味,便将胡某带至办公区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发现胡某酒精含量为68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车。当民警对其身份进行调查时发现,胡某曾于2018年2月14日,因酒后驾车被会泽县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三中队民警给予了处罚。

零容忍:会泽警方重拳整治交通违法!

据办案民警介绍,2018年2月14日,胡某在渝昆高速公路K597+800M(曲靖市会泽县境内)处,因酒后驾车,被会泽县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然而,胡某死性不改,不吸取教训,一再贪杯,2019年3月27日,再次因酒后驾车被查。

零容忍:会泽警方重拳整治交通违法!

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胡某处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酒驾的危害及相关处罚

危害:

1、视觉障碍:酒精含量超过0.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醉酒的驾驶员,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2、运动反射神经迟钝:车速为60km/h时,一秒钟就跑了16.67米,慢了一两秒后果很严重。

3、触觉能力降低:喝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4、易疲劳:喝了酒的人,80%易出现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追究刑责,吊销驾照,5年禁驾;酒后驾驶机动车: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至2000元;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处10天以下拘留,罚款1000至2000元。

准驾车型不相符,记12分行拘3日实在划不着

4月9日8时许,骑警队在开展街面巡逻时,发现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并让驾驶人出示行车证、驾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接受检查。在调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胡某没有摩托车行车证,所提供的驾驶证类别为B2,准假车型为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大、重、中型专项作业车,小型手动挡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和轮式自行机械车(M)。随后,民警将胡某带回办公区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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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对胡某宣布处罚决定时,胡某百般不解,提出“开摩托车被查,为啥要扣汽车驾驶证的分?”的质疑。针对胡某孝的质疑,民警依法向其告知:本次处罚的是没有摩托车驾驶证而违法驾驶摩托车的行为,因此扣分项应记到机动车驾驶证上。同时,向胡某解读了驾驶证的“准驾车型代号规定”及准驾不符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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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给予胡某罚款300元,驾驶证记12分降为C1类驾驶证,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警方提示:

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在性质上应当属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将处予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驾驶准驾不符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将处于200元至1000元罚款,记12分,驾照降级处罚。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同时,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完全可以根据这一违法行为而拒绝赔偿。

超员载客被追刑责,代价确实太沉重

4月7日13时许,田坝派出所在驾曲线(驾车—曲靖)进行交通违法查处过程中,一辆车牌号为云D69xxx中型普通客车摇摇晃晃向民警驶来,老远望去车内异常拥挤。随即,民警上前示意车辆停车接受检查。当车门打开的一瞬间,眼前的一幕让民警惊讶不已,原本就狭窄的车内挤满了人。经现场清点,该车核载19人,实载39人,超员20人,车辆驾驶人陈某因超过核定人数100%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民警带回所内调查。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联合调查下,陈某对明知超员仍然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0%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零容忍:会泽警方重拳整治交通违法!

据办案民警介绍,陈某,现年47岁,系会泽县田坝乡人,长期从事客运。4月7日,正值清明节收假,陈某从驾车乡一路载客往田坝方向出发,期间不断有人员拦车,陈某为收取交通运输费,置交规于不顾,在车辆严重超员的情况下,仍然允许路途中的乘客上车。殊不知,心存侥幸的他这次并没有那么幸运,当场被正在路检路查的派出所民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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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规定,陈某因严重超员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0%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所驾驶车辆被依法扣押。

警方提示:

客车超员主要危害:车辆在超员状态下,载运质量增大,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害性也相应增加。如果严重超员,则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状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客车超员怎么处罚?

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通过对新交规政策的解读,我们得知,凡是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车辆均算是超员超载,将按照新交规进行处罚。新交规对重点车型驾驶人的超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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