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打砸阻挠施工,海口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

扫黑除恶 | 暴力打砸阻挠施工,海口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摧毁!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昌荣村民小组(以下简称昌荣村民小组)副组长邓孚彬,为了承揽工程牟取不正当利益,指使邓孚傅,并通过邓孚傅唆使邓孚良、邓孚宸、邓孚东等人通过语言威胁、暴力打砸、围观闹事等手段阻扰昌荣星城以及市政众荣路工地的正常施工,以此要挟开发商获取工程承包权。

近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6名成员判处有期徒刑。这是继昌荣村小组邓孚鑫、王兴平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之后,又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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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承揽工程牟利阻扰正常施工

2012年11月1日,昌荣村民小组与恒运达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书》,约定共同开发昌荣村的土地,项目名称为昌荣星城。该合作协议曾在村民大会上讨论、展示,也曾在村公示栏和政府相关网站进行了公示,签约时包括村民小组长等9名村民代表中的8名代表签字捺印,并加盖村民小组公章,同时也对所涉及的土地权属进行了测量和勘界确认。

此后,恒运达公司着手办理了相关土地、工程项目的相关手续。为了该项目的发展前景和村民出行方便,该项目的工程包含两部分,其一为恒运达负责开发的昌荣星城(已得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批准进行前期平整),其二为中建联华(海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联华公司)承建的市政工程众荣路(已办好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

2017年11月期间,得知昌荣星城项目进行了报建,邓孚彬多次找到昌荣村村长邓孚习和恒运达公司负责人刘国平,表示要承揽昌荣星城项目工程。

承揽工程之事没有进展后,邓孚彬便指使邓孚傅,并通过邓孚傅唆使邓孚良、邓孚宸、邓孚东等人打砸、闹事阻扰昌荣星城工地的正常施工,以此要挟开发商获取工程承包权。

于是,在将近半年的时间内,迅速形成了以邓孚彬、邓孚傅为首要分子,邓孚良、邓孚宸、邓孚东为重要成员,王兴仁为成员的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而采用暴力、恐吓手段阻止开发商施工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成员多次通过电话威胁、谈判、打砸电缆线杆、砍电缆、拉横幅、到施工现场吵闹、在工地门口及路上阻拦等方式阻扰施工。

2017年12月28日,昌荣星城项目举办开工仪式,邓孚傅、邓孚东、邓孚良、邓孚宸与部分村民到现场,邓孚傅、邓孚东大声吵闹,辱骂、恐吓施工人员,阻扰开工,致使开发商开工仪式被迫中止; 2018年1月9日,邓孚傅召集邓孚良、邓孚宸和王兴多(另案处理)到昌荣星城工地破坏新安装的水泥电缆线杆。邓孚傅、邓孚良、邓孚宸、王兴多到达现场后,4人轮流用王兴多带去的铁锤毁坏二根电缆线杆底座……

2018年3月25日,邓孚彬通过上述非法手段,获得了昌荣星城项目的《土石方工程合同》,其中土石方开挖费用240万元。邓孚彬通过邓孚傅告知邓孚良、邓孚宸、邓孚东等人会拿出30万元分给大家作为补偿和辛苦费。2018年5月9日邓孚彬收到工程款13万元,将其中6万余元支付给王贤中作为施工费用,其余款项归个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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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势力犯罪集团6名成员获刑

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邓孚彬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邓孚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邓孚良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邓孚宸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邓孚东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王兴仁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

记者:李云川

审稿:程忆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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