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
为广辟犯罪线索来源,调动人民群众参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及时破获各类涉黑涉恶案件,提升打击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对提供和举报破案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制定本办法。
一、凡提供相关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核查,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或恶势力团伙、破获涉黑涉恶案件或抓获黑恶势力团伙成员,给予奖励。
二、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和方式进行:
(一)拨打公安机关110报警电话或拨打向社会公开的举报电话(0349-2169115,0349-110)进行举报;
(二)通过“朔州公安便民服务在线”网站进行举报;
(三)来信举报(寄信地址:朔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扫黑办”收,邮编: 036000);
(四)到朔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朔州市刑侦支队一大队)当面举报;
(五)通过“平安朔州”微信公众号文章留言或消息对话进行举报。
三、人民群众向公安机关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可以公开或秘密进行,并可采取实名或匿名方式举报。实名举报的应提供举报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等情况。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在举报时可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公安机关保证密码的安全,并将密码作为匿名领取奖金的依据。
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否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公安机关在办理举报线索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密原则。对举报人的身份、住址、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在线索传递过程中,只通报举报内容,不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在奖金发放过程中不泄露举报人的领奖情况。
(二)查证、反馈与奖励原则。对举报的每一条线索,将认真查证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查证结果。凡举报有价值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兑付奖金。
(三)保障举报人安全原则。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在核查、奖励、宣传等过程中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露举报人相关信息。
五、朔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根据人民群众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发挥的作用不同,分别给予奖励。
(一)公安机关根据提供线索形成涉黑案件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0000元至50000元;形成涉恶集团、团伙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至30000元;形成一般行政、刑事案件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
(二)公安机关根据提供线索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的,将依照规定对线索举报人给予1000元至20000元奖励。
六、根据人民群众提供线索查获黑恶势力团伙被认定有效后,朔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在30日内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
七、本办法由朔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朔州市公安局
2018年3月25日
朔州市公安局致全市人民群众一封信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的重要举措。
2019年,我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要求,迅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延伸打击领域,深排深核线索,强化专案攻坚,加大宣传发动和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力度,再次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高潮。希望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以下14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坚决同一切黑恶势力做斗争。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水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干扰阻挠施工、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在校园周边对学生群体进行抢夺、抢劫的黑恶势力;
8.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9.非法从事“套路贷”“网贷”“校园贷”以及非法传销暴力控制他人、利用网络从事诈骗、涉枪涉爆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食药环以及“黑物业”“黑中介”“黑金融”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的黑恶势力;
10.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
11.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2.煽动群众闹事,进行缠访、闹访、越级访,歪曲事实雇用群众非法冲击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非法堵塞交通要道以及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生产、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
13.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4.黑恶势力“保护伞”。
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举报电话:
朔州市公安局:0349-2169110
朔城公安分局:0349-2229111
平鲁公安分局:0349-6063110
山阴县公安局:0349-7076110
怀仁市公安局:0349-3022321,5968879
应县公安局:0349-5022082
右玉县公安局:0349-8020110
新开公安分局:0349-2058110
开发区公安分局:0349-2036110
对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实后按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同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黑恶势力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让我们齐心协力、齐抓共管,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而奋斗不息,为建设平安朔州、塞上绿洲、美丽朔州而不懈努力!
朔州市公安局
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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