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保德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橋頭中隊民警在轄區各路段設卡,嚴查酒後駕駛違法行為。
22時,民警在府前大街執勤時,康某駕駛著一輛車牌號為晉M*****的機動車駛入該路段,被執勤民警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康某屬於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22時51分,民警在林濤大道執勤時,一輛小轎車駛入檢查點,民警指揮停車檢查,一股酒氣撲面而來,要求駕駛人下車檢查,經檢查,駕駛人袁某屬於酒後駕駛機動車且無法出示駕駛證,民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依法對康某、袁某分別予以相應的處罰。
鑑於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具有極大的危害性,交警將進一步加大對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把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在此,交警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文明行車,一定要注意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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