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听说过“三新”从业人员吗?其权益应该怎么保护?

原标题:“三新”从业人员权益保护不容忽视

全国政协委员皮剑龙今年参会带来了多份提案,内容涉及网约工权益、共享经济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我最关注的是对外卖员等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3月5日,他在做客正义网推出的“2019全国两会访谈”时表示,建议加强对该群体的权益保护,在对互联网经济及关联企业用工秩序混乱问题加强管理的同时,加大该群体的社保缴存力度。

“三新”群体劳动权益保障要提上日程

所谓“三新”从业人员,顾名思义就是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下的从业人员。其中,快递员、送餐员、代驾员、网约车司机、网约保洁员、淘宝店主等是该从业群体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7年,全国总工会调研发现,网约工普遍面临收入和客户不稳定隐患。而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全国目前约有1亿人没有参加养老保险,主要是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和中小企业从业人员。

在皮剑龙看来,对于该群体的劳动权益保护必须尽快提上日程。“该群体的劳动合同签订率低,这给其劳动权益保护造成了重大障碍。”他认为,结合“三新”群体实际情况,应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防止灵活用工无序蔓延,属于劳动关系的要签订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要签订劳务合同或其他书面合同。

针对该群体存在的社保缴存难、覆盖范围低的问题,皮剑龙表示,不仅要强化用工主体责任,还要在社保缴存制度上推陈出新,不断提高自身参保、缴费及转移的便捷性,增强透明度。

“劳动监察部门也应进一步发挥作用,要定期开展专项或联合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保护劳动者权益,切实从源头维护‘三新’群体劳动权益。”皮剑龙说。

加速立法为共享经济步入正轨提供支持

作为新业态,共享经济近年来呈现飞速增长趋势,在推动服务业结构优化、快速增长和消费方式转型中作用日益凸显。“不过,共享经济也有自身的缺陷,这使其在运行的过程中产生了很多方面的问题。因此,要发展共享经济,需尽快完善相关具体的法律法规。”皮剑龙举例说,比如在共享经济的主体信用、税收、保险、经营资质、从业资格等诸多方面,就急需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规定。为确保共享经济有序进行,有必要加速立法研究,为共享经济步入正轨提供立法支持。

伴随共享经济的发展,也衍生出了一系列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皮剑龙认为,政府可以探索建立完善的信用公示平台,探索对消费者投诉信息进行常态化、规范化公示,充分发挥消费者监督作用,倒逼企业更加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对出现问题的,要积极调解和约谈,预防化解消费纠纷。

谈及对相关企业的监管问题,皮剑龙建议,政府机构以及监管行业协会可以在管理制度上进行分级,做好监管以及问责处理等问题。一旦发现相关企业出现违法违规现象的,要严肃追责,及时处理。

完善生态保护行政处罚体制

“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法律体系正在加快推进和完善,在该体系当中,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权是重要的一环。”皮剑龙认为,只有严格执行生态法律,对违反生态法律的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罚,生态法律体系才真正具有执行力和约束力。

“现行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不能满足新时代下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等多方面的发展需要,要尽快制定一部《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法》。”皮剑龙认为,当务之急是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行政处罚体制机制,加大生态保护行政处罚力度,提高环境行政部门执法能力,将环保生态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求转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

“对于执法环节上存在的问题,要在制定生态保护行政处罚法的同时,统一生态环境执法权,建立严格的不同主体的执法处罚制度。”他强调,明确生态执法处罚权限范围是关键,要避免出现各自为政或者执法权交叉混乱的情况产生。同时,要改变单一的执法手段,不断加强生态执法队伍建设,从而保证生态执法处罚的水平。

作者:皮剑龙,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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