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5000 哈市开出“港田”非法客运首张罚单

罚5000 哈市开出“港田”非法客运首张罚单

拉客“港田车”被拖走。

罚5000 哈市开出“港田”非法客运首张罚单

驾驶人被行政处罚。

昨日,庄某某因从事三轮摩托车非法客运,被道外区交通局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000元,这也是4月1日政府3号令正式实施以来,哈市交通部门开出的首张罚单。

10时许,记者在道外区三轮摩托车非法客运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看到,庄某某来到这里领取道外区交通局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庄某某说,他53岁,青冈县人,今年2月购买了一台三轮载客摩托车,在伊春市落了黑F17818号车牌,并办理了车辆交强险。3月22日,他在佳木斯市申领了D型驾驶证。4月5日,他来到道外区哈东站附近开始从事非法营运,第二天拉活就被交警部门查处了。

相关记录显示,6日7时,交警部门在哈东站附近依法对上道的港田车进行集中整治时取缔了一正在拉载乘客、车号为黑F17818号的“港田车”。车上乘客表示,自己要去绿荫小区,与“港田车”驾驶人约定好车费5元。

交警部门依法对庄某某的“港田车”进行暂扣。经过核实,该车有行驶证,驾驶人庄某某有摩托车驾驶证,且该车有交强险,但该车未粘贴检车贴。随后,交警部门对庄某某和两名乘客做了询问笔录。

道外区交通局根据交警部门移送的违法当事人和乘客的询问笔录,以及现场的视频证据,依据政府3号令5条相关规定,对庄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后,庄某某到银行缴清罚款后可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保险单据、行政罚款处罚收据到交警部门办理放车手续。同时,驾驶人庄某某还将因未粘贴检车贴被交警部门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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