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永宁县法院对伍斌俊、陈进林涉黑案一审宣判

扫黑除恶丨永宁县法院对伍斌俊、陈进林涉黑案一审宣判

4月24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分别对被告人伍斌俊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和被告人陈进林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2起涉黑案件依法进行了宣判。伍斌俊、陈进林系永宁县法院已经宣判的以伍永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分别在2018年12月13日、2019年1月27日归案。

永宁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斌俊、陈进林明知以伍永涛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仍加入并接受领导,应认定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其他参加者,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伍斌俊、陈进林以营利为目的,组织赌博活动,情节严重,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所具有的量刑情节,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伍斌俊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被告人陈进林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记者 杨淑琼)

扫黑除恶丨永宁县法院对伍斌俊、陈进林涉黑案一审宣判

本期监制丨马 哲

版面设计丨张蕴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