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印韩:追逃追赃进行时

1月28日,“天网2019”追逃追赃行动拉开序幕,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撒下天罗地网,重整行装再出发。这是继2015年“天网行动”启动、“百名红色通缉令”公布以来,我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向纵深推进。当前,世界多国不约而同地将追逃追赃工作视为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重点工作。本期我们将聚焦美国、印度、韩国等三国的追逃追赃情况。

美 国:“追逃工作组”跨境追捕显神通

3月29日,美国司法部法警署下属的“追逃工作组”完成任务,从澳大利亚返回美国,工作组带回一名被控持有儿童色情作品罪的在逃嫌疑人,并将其收押于美国西弗吉尼亚东区监狱。该嫌疑人名为凯文·巴罗斯,现年68岁,拥有澳大利亚及美国双重国籍。

2013年,美国警方于凯文·巴罗斯位于西弗吉尼亚的寓所中找到数千张虐童图片,但当时巴罗斯已经逃往加拿大,后逃至澳大利亚。为追回犯罪嫌疑人,美国法警署出动“追逃工作组”开展全球追捕行动,在澳洲联邦警方和美国西弗吉尼亚州州警的协助下,终于将凯文·巴罗斯成功引渡回美国接受法律制裁。

西弗吉尼亚州北区的地方检察官比尔·鲍威尔认为,此次追逃行动的成功是必然的。他自信地表示,美国法警署的追逃能力和范围覆盖全球,即便犯罪嫌疑人逃到天涯海角,美国法警也要将其捉拿归案。


美印韩:追逃追赃进行时


“追逃工作组”正在制订追捕计划。

长期以来,美国司法部法警署历史悠久,一直为警方的追逃工作提供警力支援与专业知识双重援助。2002年起,由法警署主要倡导,以各级执法机构良好关系为基础的各地区“追逃工作组”纷纷成立,目的是联合美国联邦、州及地方执法部门,协力追捕境内外逃犯、犯罪嫌疑人,集中展开调查。据美国法警局官方统计,2015年“追逃工作组”共追捕99700余名联邦级、州级和地方级逃犯,发出119100余份逮捕令。

此外,为打好全球反腐斗争,防止国外腐败人员在美使用赃款,通过投资、贿赂等方式利用美国金融机构进行洗钱活动。美国司法部于2010年启动“腐败资产追回法案”,配备专职人员和律师,负责调查和起诉美国境内外赃款相关案件,追捕涉嫌腐败行为的外国领导人及其亲信,并查处赃款。

2016年7月,美国司法部部长洛雷塔·林奇表示,马来西亚政府的投资基金“一马基金”(1MDB)有数十亿美元“失踪”。按照马来西亚的政府计划,该基金的投资收益本来用于发展马来西亚的经济建设和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却被挪用于投资购买梵高、莫奈和毕加索等著名艺术家的画作,以及购买私人豪宅、喷气式飞机等,甚至用来投资制作好莱坞电影《华尔街之狼》。调查还发现,挪用资金的很有可能是马来西亚高级政府官员及其亲属。这些非法资金通过美国银行进行转移,美国高盛投资银行就是其中的“核心角色”。

通过“腐败资产追回法案”,美国司法部介入该案调查,追缴了数十亿美元赃款,以及用该赃款在美获得的所有二次收益。

在世界各国的配合下,美国司法部已通过“腐败资产追回法案”对32亿美元以上的海外腐败相关资产进行限制。自该计划2010年实施以来,已成功协助外国政府追回赃款逾15000万美元。

印 度:联合国际刑警协助追逃

2018年2月,印度珠宝大亨尼拉夫·莫迪被控为欺诈印度第二大国有银行旁遮普国家银行约18亿美元的主要嫌疑人,并逃往英国寻求政治庇护。这是印度历史上最重大的一起金融诈骗案。

为追查莫迪的下落,印度联邦警方积极向国际刑警组织寻求帮助,恳请国际刑警组织对莫迪发布“红色通缉令”,实现联合追逃。

国际刑警组织于2018年7月发出“红色通缉令”,对这名印度珠宝商诈骗分子展开全球通缉。印度也要求英国将莫迪引渡回国接受审判。2019年3月19日,经过国际刑警组织与印度中央调查局的共同努力,英国警方代表印度当局,在伦敦市中心一家银行内成功抓获48岁的尼拉夫·莫迪。次日,莫迪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法院出庭受审。

印度是国际刑警组织的元老级成员国之一,早在1949年就加入了国际刑警组织。在海外追逃方面,印度中央调查局(CBI)会与组织中的其他192个国际刑警成员国的警方相互协作沟通,以便更大范围、更高效地查明、获取外逃嫌疑人的行踪,同时确保将其顺利引渡回国受审。

韩 国:特别立法追赃反腐

1997年,韩国大法院以“军事叛乱”“内乱”和“贪污受贿”罪名判处前总统全斗焕无期徒刑,追缴其贪污受贿所得2205亿韩元(约合1.9亿美元)赃款。然而,截至2013年,全斗焕仍有1672亿韩元非法资产(约合1.4亿美元)尚未归还。鉴于资产追回的诉讼时效将于同年10月到期,韩国国会于2013年6月通过了“全斗焕追征法”,即关于公务员犯罪的《公务人员犯罪所得没收法(修订案)》,以延长追缴公务员非法所得时效,为追缴非法资产争取时间;同时也扩大对非法资产的没收范围,为检方追回赃款赃物提供有力支持。同年7月12日,该法案正式生效。


美印韩:追逃追赃进行时


全斗焕的非法资产被收缴。

经修订,《公务人员犯罪所得没收法(修订案)》有了新变化:第一,追缴范围扩大到第三方,若第三方在知晓资产为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仍使用非法所得获得二次收益,检方有权予以全部没收。第二,检方有权要求涉及腐败各方出庭听证、提交税务及资产交易相关数据信息;如有调查需要,检方也有权要求法院签发搜查令或扣押令。第三,对公职人员所持非法资产没收、追回的诉讼时效延长。

依照新法案,若全斗焕继续藏匿非法资产,检方有权对第三方进行调查、讯问,以追查犯罪所得及非法资产去向,这就意味着全斗焕的家人、亲属也需接受问责,甚至需要帮他还清赃款。

《公务人员犯罪所得没收法(修订案)》通过后,韩国检察厅趁热打铁,于2013年7月对全斗焕私人寓所及其子女、近亲的办公室和住宅进行突击搜查,并没收了约140件珍贵艺术藏品,其中含30余件名贵瓷器、一件价值约9万美元的艺术品。全斗焕夫妇当时居住的房屋也被收缴充公。

2019年3月20日,韩国资产管理公社将全斗焕位于首尔延禧洞的房产以51.4亿韩元(约合445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拍卖,拍卖所得充当未缴纳的罚金和税款。随着韩国检方追赃工作的持续开展,截至2019年,韩国政府已成功追回全斗焕所欠非法资产约1155亿韩元(约合1亿美元),并表示会继续追查,直到赃款全部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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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译 杨源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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