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熊背乡茶庵村的“姚保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予以曝光!

鲁山县熊背乡茶庵村的“姚保成”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现予以曝光!

失信被执行人:姚保成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姚保成

身份证号码:4104231974****4011

户籍所在地:河南省鲁山县熊背乡茶庵村一组90号

执行法院:民权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号:(2018)豫1421执1149号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10万元及其他费用

案件详情:原告管某诉被告姚保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权县人民法院作出(2017)豫1421民初3202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姚保成自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管某借款本金10万元,逾期加倍支付迟延履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3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未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管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姚保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姚保成仍拒不履行、拒不申报财产。该院决定将被执行人姚保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行为,或发现财产线索,请立即向该院举报。

联系人:门法官

联系电话:17603708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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