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查获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快速查获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9年3月26日20时15分,有人报案称其驾驶的车号牌为粤Bxxxx7小型轿车行驶至信宜市钱排镇钱排街华美电器店门前路段时,被一辆相对方向行驶的小型轿车撞到,对方车辆逃逸,合水中队接报后,民警即时开展调查工作,当天晚上就锁定了嫌疑车辆为粤Kxxxx6小型轿车及嫌疑人叶某(男,34岁,钱排镇人),民警即时兵分两路对嫌疑人叶某可能躲藏的地方进行排查,经过16个小时连续作战,于3月27日12时,民警在钱排响水村将嫌疑人抓获,叶某当场承认了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事实。目前,已对违法嫌疑人叶某生作出罚相应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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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之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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