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行动的公告

关于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整治行动的公告

寿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

整治行动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全县环境,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筑势头的蔓延,提高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局决定对全县城区范围内所有违法违章建筑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取得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行政许可,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行为,均属违法违章建筑。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违法违章建筑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限期自行拆除,对逾期不自行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强制拆除并处以罚款,依法拆除的违法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并由违法违章建设人承担一切费用。

三、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擅自修建的违法违章建筑或不按照许可内容建设的、以及应办未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审批手续的民用建筑的,坚决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寿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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