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仿冒签名 莫名背负近100万元债务 银川中院法官化解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有人仿冒女子陈某签名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使她莫名背负了近100万元的债务。近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刘泽民审查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再审案件,最终化解了这起争议。

再审申请人是原审被告陈某。经过刘泽民法官认真地了解案情,案件相关情况慢慢浮现出来。

原来,有人仿冒了女子陈某的签字,在一个与银行的借款合同中签署了名字,使她莫名背负了近100万元的债务。在一审过程中,陈某因未能收到法院的诉讼文书致使她没能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后来在执行过程中,因自己工资卡里积攒的5万多元存款被冻结、划拨才得知此事。陈某是某公司职员,月薪2500元,从天而降的巨额债务让她非常意外,于是向银川中院申请再审,刘泽民法官承办此案的再审审查工作。在审查案卷材料和陈某提交的鉴定报告后,刘泽民感到此案存有疑点,于是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询问。

在约定的询问日当天,陈某并未到场,若刘泽民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不到庭则按撤回再审申请处理,也无可厚非,但是,细心的刘法官在仔细询问陈某的丈夫后得知,原来陈某因病住院了。为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申请人再次失去被救助的机会,刘法官调整了询问日期。

在陈某健康情况好一些后,刘泽民法官多次耐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向被申请人某银行说明了案件情况及申请人陈某的身体和家庭情况,说明陈某在借款合同中的签字是被伪造的,陈某本不应承担巨额的债务。依照法律规定,本案应由原审法院进行再审。但是申请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恐难以支撑整个诉讼过程,双方当事人若能达成执行和解,被申请人不再追究申请人的还款责任,这样亦能使陈某免于承担还款责任,同时还能起到息诉事了的作用,更可以使当事人重拾对法律的尊重和信任。考虑到这些因素,刘泽民法官为陈某申请爱心帮扶基金,并到一审法院执行局协助双方当事人办理执行和解事务,最终银行不再追究陈某的还款责任,陈某主动撤回了再审申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