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短补长”可以,但铁路部门的这个漏洞不可以!

武汉晚报讯(记者李玉莹) 5月1日凌晨,多位网友发文吐槽,为了五一假期出行,提前很多天买到火车票,但是乘车时却无法上车,原因是由于其他乘客“买短补长”导致火车超载。虽然铁路工作人员承诺全额退款,但此前定好的出行计划却泡汤了。

不少有网友提出对于这种“买短补长”的行为是否合法提出疑问,并对这种行为造成的后果表示担心:如果我买了票却上不了车,铁路部门仅仅只是全额退票么?

针对这些问题,记者2日联系到湖北金卫律师事务所曹红玲律师。

买了票上不了车找谁说理?怎么赔偿?

铁路部门违反了《合同法》 但三倍退款没有法律依据

曹红玲解释称,买了票的旅客因为车辆超载而无法上车的,一方面是无票、超程旅客的问题,另一方面也应与铁路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有一定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在此案例中,铁路部门确实违反了《合同法》相关规定。

曹红玲进一步解释,《合同法》第二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承运人迟延运输的,应当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所以,三倍退款没有法律依据。

“买短补长”违不违法?怎么解决?

补交并加收票款即可,但铁路部门限制数量

曹红玲称,《合同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所以“买短补长”的旅客只要按照列车工作人员的要求补交并加收票款就可以了,不存在违法问题。

当然,列车工作人员并不是一定要同意超程旅客补票的。当旅客购买短途车票后,就与铁路运输部门达成了运输合同,铁路部门作为承运人只需要按照车票上载明的时间将旅客运送至票面站点即可。旅客要求补票相当于是提出了延续合同的请求,而铁路部门没有必须接受旅客补票请求的义务。目前铁路运输部门还没有对“买短补长”数量进行限制,这是一个规则上的漏洞,应尽早完善补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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