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潜山检察:扫黑除恶持续发力 办理涉恶案件7件56人

【扫黑除恶】潜山检察:扫黑除恶持续发力 办理涉恶案件7件56人

潜山市人民检察院

办理涉恶案件7件56人

【扫黑除恶】潜山检察:扫黑除恶持续发力 办理涉恶案件7件56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潜山市检察院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把握斗争形势,强化职责担当,采取有力措施,对黑恶犯罪重拳出击。截至目前,已批准逮捕涉恶案件730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756人,依法提起公诉549人,依法受理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九类典型案件1647人;办理“套路贷”案件12人,“保护伞”案件11人,均作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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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亮剑” 广发宣传发动

该院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立足检察职能,快速行动,强力推进,坚决向黑恶势力“亮剑”。全院上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一盘棋思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线索情报、案件审查、宣传调研、督导检查四个专门工作组,各工作组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发力。

该院深化内外宣传,在单位内设置宣传专栏,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检察长、检察官深入全市各乡镇、社区、学校、看守所等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现场以案释法,宣传政策,动员鼓励广大群众和服刑人员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及背后“保护伞”;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积极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200余条,提升群众知情度、认可度和满意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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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办案 重拳惩治黑恶

该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准确把握“两高两部”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指导意见,严把案件“四关”,坚持“依法”底线思维,坚持“从严”打击力度。抽调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办理涉恶案件,充分运用“捕诉一体化”机制,做到快捕快诉,力求精准打击,确保在检察环节不拖延时间,贻误战机。所提起公诉的涉恶犯罪案件3件28人,人民法院均作有罪判决。

在办案中,该院积极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优化提前介入、捕诉衔接、疑难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司法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一执法尺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打击效果。同时该院始终坚持以法律监督为主线,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采取退回补充侦查等方式,追诉漏犯4人。

深挖彻查 铲除滋生土壤

在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该院严格按照“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以及检察长背书制度,在深挖和严查、发现线索和助推线索成案上下功夫。注意从言词证据、案件背景关联信息、案件研判串并、纠正违法中深挖“保护伞”线索。主动与市纪委监委对接,建立线索快速移送和反馈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该院共排查线索6条,依法起诉恶势力“保护伞”案件1件1人。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办理的首起“保护伞”案件。为实现案件的快捕快诉,在市监察委员会的邀请下,该院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就案件定性、证据证明标准等提出办案意见,确保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完善相关证据,大大节约了审查起诉时间。目前,该案已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叶支怀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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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 核丨朱 伟

编 辑丨李盛楠

投稿邮箱丨[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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