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依法对范泉智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依法对范泉智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范泉智、赵俊杰、张国庆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由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依法于2019年4月12日向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范泉智、赵俊杰、张国庆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系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重特大案件,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锡盟检察分院成立捕诉合一办案组提前介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受理该案后,分院再次迅速根据案件情况制定方案,并于当日将议题提交党组。经研究,分院党组明确表示举全院之力支持办案组的审查起诉,按照扫黑除恶攻坚期的任务要求,打破部门间壁垒,决定成立“5· 07”专案组,调配全盟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办理此案,就证据补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数次与公安机关交流沟通,严格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要求,多重举措高效完成该案审查起诉工作。

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依法对范泉智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提起公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