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盧強厚等3名“村霸”一審宣判

六安網訊(記者桑宏)掃除黑惡勢力,鞏固基層政權。4月26日,霍邱縣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盧強厚、盧德紀、盧德紅惡勢力犯罪團伙作出一審判決,以尋釁滋事罪、危險駕駛罪判處盧強厚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罰金人民幣四千元,以尋釁滋事罪分別判處盧德紀、盧德紅有期徒刑四年和三年八個月,責令被告人返還佔用的校舍以及退賠被害人經濟損失。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7月,盧德紅、盧德紀等人以要求賠償工人工資為藉口阻攔汪某進行工程施工,非法獲利4000元。盧廟小學搬遷後,原校舍作為集體資產移交給盧廟村委會。2014年至2015年期間,18間教室被盧強厚、盧德紀、盧德紅非法佔用。2015年2月7日,盧強厚駕車行駛過程中將王某家小狗軋死後離開,並對追攆而來的王某辱罵、毆打;2017年11月,盧強厚因村文書拒絕支持其妻競選盧廟村支部書記,遂毆打導致村文書面部受傷。2018年9月17日,周集鎮盧廟村進行村委會換屆選舉,由於選舉前盧德紀存在為其子盧同厚拉票行為,導致此次選舉失敗。同年9月27日,盧廟村再次進行換屆選舉,盧德紀、盧德紅等人認為盧同厚當選的可能性小,便阻撓破壞選舉工作,致使村民不敢參加投票,後鎮政府決定採取“流動投票箱”的方式到村民家中進行投票,在鎮、村幹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直至當晚21時才完成選舉工作。2018年12月3日,盧強厚因妻子在村委會換屆選舉中落選,酒後駕駛機動車至盧廟村村部,辱罵毆打村支部書記,盧強厚經檢測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達114.9mg/ml,村支部書記經鑑定為輕微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盧強厚多次隨意毆打、辱罵他人,情節惡劣;任意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被告人盧德紀、盧德紅辱罵他人,強拿硬要,任意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三被告人單獨或共同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其行為均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盧強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對盧強厚數罪併罰。被告人盧強厚、盧德紀、盧德紅利用家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為達到獲取非法利益和把持基層政權的目的,經常糾集在一起,多次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破壞基層選舉,因選舉失敗而心生報復,多次辱罵、毆打他人,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據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當天,市縣兩級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媒體記者、社會群眾參加旁聽並見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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