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甘谷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近日,甘谷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前往县域内武家河学区、谢家湾初级中学、永丰初中、觉黄寺小学及幼儿园、磐安学区、职业技术学校等15所学校,对最高检“1号检察建议书”落实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

甘谷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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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走访中,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蒋卫东认真查阅了学校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并对学区部分学校及幼儿园学生的住宿环境及食堂进行了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与在校老师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甘谷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座谈会上,蒋卫东副检察长介绍了“一号检察建议”的由来及主要内容、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县内的教师性侵儿童案件情况,并就大家提出的如何界定性侵害行为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各学校负责人交流了在预防校园性侵案件发生方面的做法,以及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工作思路与打算;同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幼儿和学生预防性侵害教育、法治教育等问题与校方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的督促监督、依法严肃处理相关犯罪等问题达成了共识。

甘谷县检察院联合教育局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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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谷县某校曾发生教职员工性侵在校学生案,此次走访调研过程中,未检科办案人员专门回访了案发学校。目前,该校已经重新制定教师行为规范,明令禁止男教师与女学生单独相处。

接下来的工作中,甘谷检察院将继续以多种形式开展防性侵害的法治宣讲活动,为未成年人、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全面的司法保护;同时,将联合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建立性侵害学生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健全预防性侵害学生制度机制。

供稿:未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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