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这是我2017年做的一个案子。

来委托的是个聋哑人,暂且叫他白先生吧,因为交流障碍,特意带着他16岁的儿子一块过来的。

白先生与妻子都是聋哑人,但所幸的是他们的儿子很健康,因为白先生自己是后天性聋哑,没有聋哑基因。

白先生的妻子出轨多年了,但白先生一直忍气吞声没有提出过离婚,但是2017年6月份的时候,妻子在家里诞下一个男婴,而他们夫妻双方已多年未同床,所以孩子不是白先生的。

白先生来律所找到我就是要我帮他打离婚官司,妻子与他人生下孩子,已经突破了他的容忍极限。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双方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双方虽然分床多年,但始终未分居,分床的事实也只有未成年的孩子可以作证,但是否申请孩子出庭作证,我们有所顾虑。

如果能在诉讼中做亲子鉴定,证明妻子生的孩子不是白先生的,就不需要任何人出庭作证了。

立上案后,我们第一时间提交了亲子鉴定申请书

几天后,法院突然打电话来,说女方在哺乳期,男方起诉离婚法院不应受理,现在必须驳回我们的起诉。

婚姻法的确有这样的规定,女方在哺乳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这一条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利益,但如果妇女是过错方,还应该予以保护吗?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当然,从法律上来讲,没有足够的证据,是没有办法证明女方存在过错的。法院驳回起诉没有什么不当之处。

这个时候,我们就只能等待一年哺乳期满了。

但三个月后,当事人突然联系我,说收到一张传票,女方作为新生婴儿的法定代理人,代婴儿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分居期间新生儿的抚养费。因为自从生了孩子,这半年女方一直带着孩子在娘家居住,双方正式分居了。

我们当然在接到传票的第一时间再次申请亲子鉴定。

我们最大的担心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亲子鉴定怎么办?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对未成年的亲子鉴定,必须父母双方都同意才可以。当然,如果我们有必要证据证明孩子可能不是白先生的,而妻子又拒绝做亲子鉴定,也可以推定孩子不是白先生的。

但是我们没有这个“必要证据”。

没想到法官告诉我们,对方同意亲子鉴定。

原来,新生儿天生耳蜗有缺陷,几乎耳聋,需要立马手续,但手术需要一大笔钱。刚好有个公益项目,可以免费治疗,前提是孩子必须已经落户,才可以报名。

由于自从孩子出生,白先生一直没有配合给孩子办户口,女方没有办法了,才同意亲子鉴定。

如果鉴定出来不是白先生的孩子,她也好拿着鉴定结果去找孩子的生父,让其配合给孩子落户口。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鉴定的那天,依然是白先生16岁的儿子陪着白先生一起过来的,女方抱着孩子,由孩子姥姥陪同。

全程,我都没有看见16岁的孩子喊过一声妈妈和姥姥。孩子戴着耳机,除了和我打个招呼,就再也没说过话。

鉴定结果两周后出来了,婴儿与白先生不存在亲子关系。

对方撤回了抚养费的起诉。

拿到亲子鉴定报告后,我们立马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经过漫长的沟通协调,双方终于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就案子来说,结果还算圆满,女方一次性给了大儿子两年的抚养费以及对白先生的赔偿。

白先生后来竟然还来律所送了锦旗,让我有点热泪盈眶。因为这个案子自始至终都没收律师费,属于法律援助。(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名字已打马赛克)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但就这个家庭来说,无论结果如何,都很沉重,但白先生好歹没有蒙受要替别人养孩子的冤屈。

这里,我想强调一个法律问题。关于亲子鉴定。

我在文章中说了,对未成年的亲子鉴定,必须父母双方都同意才可以。

但2011年生效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三》中有一条是这样规定的:

“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中,白先生没有所谓的必要证据,所以如果女方不同意做亲子鉴定,那就无法适用“推定”,无法推定孩子不是白先生的,那就只能默认孩子是白先生的。

什么是必要证据

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怎么做亲子鉴定?

比如,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双方分居多年,或者有证据证明女方怀孕那段时间,男方在国外,或者男方确诊为不育。

有这些必要证据,如果女方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就可以证明女方的确撒谎了,孩子不是男方的。

今天主要通过我自己亲身办理的一个案件,来给大家讲解一下亲子鉴定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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