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130餘名公安系統黨員幹部旁聽朱雄武受賄貪汙案庭審

贛州130餘名公安系統黨員幹部旁聽朱雄武受賄貪汙案庭審


贛州市紀委監委訊: 4月30日,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贛州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贛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原支隊長朱雄武涉嫌犯受賄罪、貪汙罪一案。

“本來再過兩年我就可以退休了,頤養天年,享受天倫之樂,可是由於我自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今天在這裡接受審判。”朱雄武在庭審現場深鞠躬,“我深感愧對組織、愧對領導、愧對同事、愧對我的家人。對不起!”

贛州130餘名公安系統黨員幹部旁聽朱雄武受賄貪汙案庭審


贛州市紀委監委組織市公安局班子成員,市公安局直屬各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各縣(市、區)公安局(分局)局長、交警大隊長,市交警支隊班子成員及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等130餘人旁聽了庭審,使黨員幹部接受一次“零距離”警示教育。“通過審判現場,瞭解到他正是‘溫水煮青蛙’的典型,慢慢走向犯罪,黨員幹部,特別是公安機關領導幹部要引以為戒!”市紀委監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市公安局黨委委員鄭武嶽說道。

贛州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6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朱雄武在擔任石城縣公安局局長、崇義縣公安局局長、龍南縣公安局局長、贛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12.8萬元。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朱雄武利用其擔任贛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的職務便利,夥同個體商人王某、贛州市交警支隊民警王某某,以低價承租市交警支隊車管所西側土地並高價轉租的方式,侵吞國有財產共計人民幣178.9萬元,其中朱雄武實際分得人民幣61萬元。

贛州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朱雄武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12.8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同時,被告人朱雄武利用擔任贛州市交警支隊支隊長的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共同侵吞公共財產共計人民幣178.9萬元,數額巨大。應當分別以受賄罪、貪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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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控辯雙方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舉證、質證,並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朱雄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並作了最後陳述。法庭將擇期宣判。

法庭上,朱雄武聲淚俱下的懺悔,給旁聽人員帶來強烈震撼。“世上沒有後悔藥,也不要去指望什麼後悔藥,遵紀守法,才能一生平安。”旁聽庭審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大隊大隊長單勁峰深有感觸地說。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葉小華則表示,“通過旁聽庭審,深受觸動,在以後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將以朱雄武案教訓時刻警醒自己,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嚴守紀法,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永葆本色。”

“作為一名基層公安局長,我一定引以為戒,常懷敬畏之心,敬畏群眾、敬畏法紀,繃緊思想之弦,常學黨紀國法,將組織和群眾賦予的權力服務於民,而不是以權謀私!”寧都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林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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