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一男子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结果...

近日,互助县公安局西山派出所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违法行为人毛某某因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被处行政拘留五日。


海东一男子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结果...


2019年4月12日13时许,西山乡某村干部王某某到派出所报案称:4月10日上午,村上召开村委会宣传有关禁牧政策,引起个别养羊户不满,一微信昵称名为“玫瑰花”的村民酒后在“和谐某某村”微信群中辱骂村委干部,给村委工作造成被动和影响,请派出所调查处理。

接到报案后,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固定收集相关证据,并对违法嫌疑人毛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在有力的证据面前,毛某某对其在微信群辱骂村委干部的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4月10日上午,西山乡某村组织召开村委会,村干部在会上宣传了禁牧政策,要求养羊村民自觉遵守国家政策,圈养好自家的羊,不得再发生放养的羊踩踏地膜问题。当天晚上21时许,村民在该村“和谐文明某某村”的微信群中讨论此事时,醉酒的养羊户毛某某听后心生不满,便在群中发送“草就是羊和牲口吃的,现在不让牲口吃,那留下给你父母吃”等语音信息辱骂村干部,在当地村民当中造成了恶劣影响,对推动禁牧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毛某某在微信群辱骂村干部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作出给予毛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

4月29日,毛某某被送至海东市平安区拘留所执行拘留。

来源/互助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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