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歌、王思聰站出來支持上海趙曉菁醫生,您如何評價這次事件?覺得後續會如何發展?

想好好做醫生的胖子


我再次提醒你們,你們對趙醫生採用的是雙重標準。

你們對趙醫生執行的是法律標準。這沒錯,這是許多人的觀點!

你們對照醫生要求的是道德標準!不公平,這是一種道德綁架!

尊重醫生,最起碼的是要維護醫生的尊嚴,一個連尊嚴都無法守護的人,你有什麼權利要求人家守護起碼的職業道德!

如果趙醫生們按照你們所說的完全執行《勞動法》,每週五天八小時工作!他們的生硬又冷漠地守護著他們的法律底線。你會認為人們的生命得到尊重了嗎?

所以尊重醫生,就是尊重生命,也就是尊重你自己的命!

大家快轉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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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對於這件事情我覺得不僅僅是娛樂圈,而是涉及的醫生和病人的,問題,首先我們都不應該輕易的下結論,瞭解事情的真相,有理有據才能更好的發表意見!下面我就對胡歌和王思聰支持上海趙曉青醫生這件事說說自己的看法!



事情的起因

最近,關於上海仁濟醫院胸外科醫生,因為拒絕為插隊患者優先看病,而被銬走的事情引發了大家的激烈談論,據悉,趙醫生在就診過程中遭遇患者多次插隊,而多次插隊的被拒絕的患者情緒激動,直接報警,警方要求醫生回去接受調查,醫生決定為病人就診以後自行去接受調查,而警方給出的結論是,患者早有預約才和醫生髮生肢體接觸,而醫生拒不配合,才無奈之下將其拷走!


胡歌發文

隨著醫生被帶走的視頻不斷被在網上傳出,網友們也是展開了熱烈的討論,胡歌也是第一時間發表了自己的微博,不過並沒有多說什麼,只是四個字,僅供參考!並配了一個目擊者敘述當時現場情況的截圖!

其實胡歌的做法很顯然是為了讓大家瞭解事情的真相,而且目擊者的陳述還是可靠的,因為畢竟在現場啊,但是隨著胡歌上了熱搜,也有人擔心胡歌這樣做會被很多人不理解,以為是蹭熱度,其實胡歌的人品大家有目共睹,蹭熱度真的不需要吧!


胡歌發文以後,王思聰也轉發了這個內容,其實大家都知道王思聰平時看似一副花花公子的樣子,其實還是很有正義感的,這一點還是有很多人比較喜歡的,一般只要他看不慣的事情不管是誰,都要出來怒懟,雖然可能有時候方式不太合適,但是這種做法還是值得讓人稱讚的,而且從目擊者陳述來看,事情似乎有些分歧,一時間很多版本,不知道該相信哪個才好。

我覺得不管是胡歌也好,王思聰也罷!他們的做法無非就是讓大家瞭解事情的真相,作為一個有影響力的明星或者公眾人物,這樣的做法是值得讚揚的,沒有人會靠這件事去蹭熱度,也沒有這個必要,我相信後續也會有很多的明星發表自己的看法,而且很多的權威機構也會對此事的真實情況做出回應,我們只要相信事實,不要妄自揣摩就好,事情很快就會水落石出的!


娛樂個神算子


首先在這件事情我支持胡歌和王思聰,大家首先來看胡歌和王思聰發的微博,胡歌的微博只有四個字“僅供參考”,配了一張親歷者的敘述圖,當時胡歌沒有在場,也就是說沒有親眼所見,所以他不能實事求是地發表自己的觀點,他不知道客觀事件的來龍去脈,但是有親眼所見的人,他只是將親眼所見者描述的事情發出來,這個事件與親眼所見者沒有利害關係,所以是客觀的說法,王思聰也只是轉發了胡歌的微博,沒有在現場的情況下,這樣的做法是對的。


其實這件事的本質不是胡歌和王思聰支持誰的問題,真正的根源是醫患關係和引發而來的醫警關係,這是這件事大家值得思考的問題,特別是最近幾年來醫患關係特別嚴重,這不是第一次。

這件事情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醫生拒絕患者插隊,這個是應該的,沒有問題的,維持正常的就醫環境是醫生的職責,還有一個是由醫患糾紛引發的醫警糾紛,接到報警,警察有義務處理醫患糾紛,作為患者和醫生都應該積極配合,但這裡面又出了一個問題,醫生該不該拋下患者先去跟警察走,警察該不該動粗。



我覺得趙醫生是一個負責任的醫生,他手下有許多病人需要治療,所以他很難丟下他們去跟警察走,警察可以先等一等,更沒有必要動粗打醫生,趙醫生這也是一種人文關懷,我們所有法律都是建立在人文的基礎建立的,沒有人文關懷的法律不得人心的。在此 ,我還是要支持胡歌和王思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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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鐵娛男


請執法者務必調查清楚,尤其是當天就診的其他病人的證詞。如果是患者的問題,請不要姑息放過。要求嚴懲韓某和陳某!這兩人利用醫生的善良對醫生進行瘋狂造謠汙衊,並嚴重危害公共安全。趙醫生的名譽已經受到很大傷害,當天就診的病人也受到了很大傷害。做惡者不得到應有的懲處,會有更多無賴到醫院撒潑打滾,守法公民的權力反而被肆意踐踏!法制建設將淪為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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嘰嘰歪歪一大堆,有些人就是喜歡把幾件事情混淆在一起胡攪蠻纏!

其實事情很簡單,現場有衝突,有人員傷亡,沒有調查神仙也不能做出結論,再加上大量患者聚集,為免事態擴大,警察口頭傳喚雙方到警局協助調查。趙某不配合,警察等了20分鐘,升級為強制傳喚,趙某還不配合,還走到大廳,警察試圖架著他離開,他掙扎,雙雙拌倒,增援警力過來給趙某單手帶上手銬,帶走。

警方完全合理合法合規!

趙某忽視警方執法的權威性,自己和警務人員對抗,這樣的結果算好了。

別的插隊,加班,人好就別扯一起了,這和警方傳喚沒有任何關係!


夢中夢外夢


一切尊重事實,看胡歌說他丈母孃當時是事件見證人。我相信他的敘述。這位趙醫生完全沒錯,他為了維持診室秩序,保持正常診室環境,要求病人按號在診室外等候,有啥錯?發生所謂肢體衝突無非就是推病人及家屬出診室。警察來了醫生為對其他病人負責起見,要求看完病再去派出所怎麼叫拒絕傳喚!警察要求院方安排別的醫生接看,看似有理,但你從別的等候病人角度想想是否合適?因為這是專家門診,病人是選擇性掛號的,怎麼隨便改變醫生呢!所以,儘管我們醫務人員有老百姓不滿意的地方,但警察如此衝動對待醫生無疑損害人民警察形像,也傷害廣大醫務工作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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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2018修訂)》第六十七條,公安機關進行傳喚應履行如下合法程序:告知及通知義務: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並通知其家屬。

上海警方的通告中沒有上述告知及通知義務的表述,而此項義務的適當履行是傳喚行為合法性的基礎。處置民警不僅應向趙大夫告知採取行政強制措施的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救濟途徑。而且還要通知趙大夫的親屬實施強制措施的公安機關、理由、地點和期限。根據人民法院公佈的行政訴訟裁判文書,公安機關未履行告知及通知義務的,其傳喚行為會被認定為違法。

鑑於以上法律條款,對上海警方違法的執法行為,作為法律監督機構的檢察機關應及時予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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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歌嘹亮八問趙曉菁事件】

是誰造謠:患者扦隊醫鬧?

是誰捏造事實:病患者三根肋骨一折二裂是自創的?

是誰混淆視聽:公安執法違法?

是誰打著一流專家業界大咖:博取同情?

是誰在掩蓋事實:用明星發聲名人效應來混淆視聽誤導吃瓜群眾?

是誰打著“尊醫重衛”:挑戰“仁心濟世”的操守底線?

是誰有恃無恐:挾病人利益為上違背醫者初心?

是誰該真正認真的給人民一個道歉?

相信:公信、公正、會給人民一個交待!


嘹亮EMBA


我覺得這樣的支持非常正面。

從過往的事例來看,解決事情的目標一直是以“安定團結,維護社會和諧”。事件中的“公平正義”不那麼重要。以此養育了一批 “年紀大的有理,傷得重的有理,病情重的有理”。整個社會都在寵著他們,公平正義和法律只能站一邊。

這起事件目前當事群眾的描述,已經和警方的調查結果有了明顯的差異。希望維護法紀的警察能夠依法辦案,違法必究。以免再培養出一批刁民。


不二80


作為吃瓜的旁觀者若不明其真相究理還是不要起鬨的好。對當時的實況不能作想當然的推測而應尊重司法程序。若真的插隊醫鬧,警察人情執法,應還醫生的清白並色究其執法犯法的罪責。若是醫生有故意刁難患者正常就醫,也當依法處理。只是有點不解,大醫院一般都有較強的保安人員維持秩序並有監控沒施。對紛爭現場應是比較容易判斷表任方的。為何還會有這麼大的分歧和爭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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