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丨典型案例曝光(三)

2019年04月26日17时11分许,安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勤民警巡逻执勤时,在安图县新合乡,对一辆号牌为吉H8XXXX中型普通客车进行检查,发现驾驶人郑财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

随后,办案民警对驾驶人郑某的身份、车辆情况和驾驶人信息进行了核查。办案民警给违法行为人郑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告知其“请持本凭证在15日内到安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2019年04月26日,郑某到安图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办案民警在安图县公安局万宝派出所询问室对违法行为人郑某进行了询问。

经调查,违法行为人郑某于2019年04月26日17时11分许,驾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中型普通客车。从安图县新合乡去往安图县新合乡十骑村的途中,行驶至安图县新合乡政府附近时,被安图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郑某询问笔录、机动车查询结果单、现场查获照片等证据证实。

2019年04月26日,对郑某行政罚款伍佰元。

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确凿、调查程序合法,认定准确,处罚适当,此案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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