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实业收到上交所问询函 询问对外拆借资金等数据

观点地产网讯:4月30日,广州珠江实业(600684)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本公告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要求珠江实业在对外拆借资金、房地产开发业务、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等方面进行补充披露。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上交所对珠江实业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核后,发现其2018年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为2.29亿元,同比增长241.79%;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为1.67亿元,同比增长496.43%;两者合计3.96亿元,扣除上述资金收益后,公司归母净利润将亏损1.51亿元。

上交所要求珠江实业补充披露每笔资金占用的期限、利率、交易背景是否具备商业实质,说明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拆借资金的情形、评估资金本息是否存在回收风险等。

据珠江实业年报显示,其2018年公司货币资金大幅下降,由23.25亿元降至14.62亿元,同比下降37.22%。截至2018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合计35.51亿元,同比增长89.99%,但是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为3291.56万元,计提比例仅0.93%。

同时,珠江实业于2019年6月和2019年9月即将有合计15亿元的公司债到期回售。对此,珠江实业需说明自身是否存在公司债兑付风险,以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等问题。

在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要求珠江实业说明公司的存货和去化情况;以后年度经营业绩是否会持续下滑;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是否具有可持续性等。

此外,珠江实业2018年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7440.07万元,上交所要求其具体列示所持金融资产明细、取得时间和收益情况。

据上交所要求,珠江实业须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回复上述事项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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