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的《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以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重大风险外,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撤销、终止本次交易方案或对本次交易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12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及时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2019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发出的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3月26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现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交易双方正就方案细节进行协商论证。2019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之一胡显春签署了《意向金协议》,为进一步确保上述交易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向胡显春支付人民币15,000万元作为公司向胡显春购买杭州富阳申能固废环保再生有限公司40%股权的意向金。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事项,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上述方案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批准及核准。此外,本次交易因预计可能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审查。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在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公司董事会将每三十日发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