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出去30多年的女儿离婚后回娘家,还自言弟弟是他带大的,有义务给她养老,怎样看?

文妮162242467


姐姐可能说的一句玩笑话吧,她现在刚离婚,非常没有安全感,这样说,也是在给自己找一点安全感。至少她心里明白这也是自己的家。如果非要说她是认真的,那么法律上也有规定,姐姐带大弟弟,于情于理做弟弟的也应该给姐姐尽孝。(前提是姐姐老了之后没有人给她尽孝)

你女儿嫁出去30年,刚离婚回到家,说白了,孩子在外面受委屈了。这时候就不要说什么弟弟尽不尽孝了,先让女儿缓缓心情。我相信,过不了多久,她自己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归属。那句话其实就是她在刚离婚的心理情绪上纯属开了个玩笑,做父母就不要纠结下去了。孩子们都好好的,比什么都强不是吗?


小改妖


凭题主悠悠所述:这位大姐以前是单位正科级待遇人士,因不善于理财,也不善于打理家庭,弄得家庭支离破碎,落得自己没有一分存款,也落得自己至今无居所;也不善于教育子女,弄得家里有一女至今还未婚嫁,由于对自己的婚姻失败,而导致对家女也不尽善教,扬言结了婚还是要离婚,结果36岁的女儿如今还是单身!现今这位大姐已离异20年,已经50多岁将至60岁!之所以扬言要亲弟弟养老,原因是她在弟弟很小的时候疼爱过弟弟,在成长过程中给过弟弟很多的帮助和关照!并且胜过她的父母,属于那种大姐姐爱小弟弟的状况,她们的感情深厚!

以上述情况,大姐要求小弟养老的事件,虽然按律法来说,弟弟是没有赡养大姐姐义务的!

但对于感性来讲,由于大姐对小弟的关照和培养有目共睹,私人情感也相当丰富,犹比长姐如母的感觉!看着长姐由于对自己的经营不善而造成临老没人依靠,虽大姐有一女,但没有归宿四处漂流,没有安全感而不能所依。就凭大姐对小弟的恩情,也应该有所帮扶!毕竟是亲如家母!又遭困境!但也要有个前提,必须是在家弟家弟媳自愿的情况条件下而许可!

我们说在生活当中有时虽法不容情,但有时情深比法重啊!人生有情有义才是真!可想而知大姐的养老愿望有可能就有希望啊!人间公道自在人心!



用户抖音之


弟弟对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有没有养老的义务?三棱镜法律咨询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简单回答有,还是没有,都不是法律人应有的严谨态度!不能一概而论!

严谨的答案应是,满足一定条件,弟弟对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会有养老送终的义务。

为什么三棱镜这里用的是“养老”而不是“赡养”。因为,严格来说,弟弟妹妹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赡养义务人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也就是说只有子女才是老年人的赡养义务人。

那为什么三棱镜又说满足一定条件,弟弟对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有养老送终的义务呢?到底应满足什么条件呢?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3条规定, 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也就是说,要想让弟弟给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养老送终,条件一是姐姐没有子女,二是弟弟有负担能力,包括经济和身体条件允许。请注意,这里法律用的是抚养义务。

如果姐姐没有子女,弟弟又有负担能力,但弟弟对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就是不尽养老送终义务,姐姐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4条规定,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第75条规定,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 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弟弟对抚养自己长大的姐姐不尽养老送终的义务,姐姐也可以像父母一样寻求村委会民调组织调解或直接法院起诉!

具体到本问题中,出嫁30多年的姐姐年老离婚,已然很是不幸,娘家是靠山!如果无儿无女,作为姐姐抚养长大的弟弟若有负担能力,不只在情理上有养老义务,而且也是法律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不履行就是违法!

那么,如果弟弟对姐姐尽了养老送终义务,可否继承姐姐的遗产,答案是肯定的!《婚姻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姐姐没有子女,又离婚了,那只有弟弟来继承其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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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欢乐颂中樊胜美那样的,为了帮扶娘家,帮扶弟弟或是哥哥,牺牲了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家庭,牺牲了自己的孩子,为了帮扶娘家父母和兄弟姐妹离婚的,个人觉得弟弟或是哥哥从道义和亲情上要收留她,好好回报她!

2、从法理上来说,姐姐把弟弟扶养长大,甚至给弟弟买房买车,用自己的彩礼钱给弟弟娶媳妇,弟弟依然没有赡养姐姐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姐弟或是兄妹关系,不能等同于父母于子女关系,姐弟之间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有赡养义务的。

3、其实姐姐离婚后,即使把弟弟一手养大,弟弟也没赡养姐姐义务,但是关联的地方是,弟弟可以对父母的赡养费要求姐弟平摊,一人一半。

4、别以为养大弟弟你义务就完成了,弟弟就该给你养老,弟弟养大后父母就老了,还要挣钱给父母赡养费,医疗费,即使你养大弟弟,赡养父母还是必须的。

5、而一般情况下,有些聪明的弟弟会答应给姐姐养老,但是姐姐要继续帮扶弟弟。

6、这个还要看弟媳妇愿意不愿意。

所以姐姐养弟弟,是出于亲情的一种自愿行为,即使有父母诱惑和教育,也是你自愿的,等于无条件赠送性质,但是回过头来你要弟弟给你养老,就没法律依据了。

法律上,弟弟跟自己儿子是不一样的,弟弟就是弟弟,跟自己孩子或是收养孩子是不一样的。

其实跟樊胜美愿意去养她哥哥以及她哥哥孩子一样的,你不能拿着你自愿行为去要人家做不自愿或是没义务的事情。

父母还在,姐姐主动代替父母把弟弟养大,甚至给弟弟买房买车,出彩礼娶媳妇,个人觉得,法理上,弟弟也是没赡养姐姐义务的,而姐姐别想着弟弟赡养自己,赶紧去挣父母赡养费为好,弟弟长大了,父母多半老了,要尊老爱幼,孝顺父母,自己本身的义务没完成还想退休,这玩笑开大了吧?

其实也给已经出嫁的女生提个醒,自己小家庭不管,自己孩子不管不问,恨不得把小家庭和婆家钱都给自己弟弟的,将来老了靠弟弟养老,有点开玩笑味道。

自己的孩子对自己才有赡养义务。

将来孩子老了,还有孙子辈。

但是一般情况下弟弟没赡养姐姐义务。

姐姐老的时候弟弟基本也老了。

靠娘家侄子?靠谱吗?


搭配风暴


都嫁出去30年了,那她已经60岁左右了。难道她是不孕者?结婚30年没生出孩子来?没孩子离婚的女人就自己在嫁或去养老院。有孩子的让她孩子养老。弟弟妹妹哥哥没人有义务赡养她。


晨雾1023


这个法律上有规定。对弟弟妹妹尽过抚养义务的哥哥姐姐,可以要求被抚养过的成年的弟弟妹妹,尽赡养义务。


用户5812316072964


也许她没有意思让弟弟养老,这样说,只是给自己一个暂时栖身的理由。必竟是嫁出去又离了婚的女人,没地方去。回娘家也不仗义。不管弟弟是不是她带大的,容她在家住一段时间还是应该的。等她慢慢走出悲伤,重新竖立信心,再找好适合自己的工作或是对像,你想留人家,人家也未必肯住了。谁都知道,这样在弟弟家长住是特别别扭和不舒服的呀。


金贵缘若童


从回娘家的心态表现,不难看出终成离婚之妇。三十年的婚姻,离婚应有子女相依,而不是去娘家。有这样的姐姐,是弟弟的不幸。


平安幸福148194761


无论如何,在法律规定上,弟弟没有任何义务给姐养老送终。但是作为女儿的她,同样也有权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财产。权利和义务说相等的,同样的道理也没有任何理由就由这个弟弟或者是妹妹单独继承。不想为了姐姐养老?那么就得拆分家产。这个也是法律赋予了姐姐的权力。法律是公平公正的,没有只能得到好处?而不必付出的代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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