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來了!2018年納稅信用等級變更為五級,新成立企業可參與評定

近日,國家稅務局總局發佈了《關於納稅信用評價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8號),增設信用等級M,將原先信用等級由A、B、C、D調整為A、B、M、C、D五級。這一舉措是近幾年稅務總局對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的一次重大調整,不僅創造條件讓更多的企業參與到納稅信用評定,更進一步優化了稅收營商環境。

終於來了!2018年納稅信用等級變更為五級,新成立企業可參與評定

一、新成立企業可參與納稅信用評定

2014年稅務總局發佈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規定:納入納稅信用管理時間不滿一個評價年度的納稅人不參與納稅信用評定。這裡的一個納稅年度是公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這一次最新公告發布之後,對於成立不滿一個納稅年度的新企業是一個重大利好:未滿一個評價年度的企業可參與信用評定。全社會都在重視信用的時代,企業納稅信用是一項重要無形的信用資產。

終於來了!2018年納稅信用等級變更為五級,新成立企業可參與評定

二、無生產經營收入的企業可參與納稅信用評定

之前的信用管理辦法同樣規定:本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收入不參與信用評定。本次公告直接廢止了這一條規定,明確了企業沒有生產經營收入可參與信用評定。實際經營者,有些企業可能因為籌辦期、季節性生產、重大生產變故等等原因造成一個納稅年度內沒有發生經營收入,直接把這部分企業排除在信用評定之外無疑是不利於企業更好的發展。

三、納稅信用等級變更為A、B、M、C、D五個等級

這次調整對於原先A、B、C、D信用等級的評定規則和獎懲激勵措施都沒有變化,主要是新增一個M級。我們來重點了解一下這個M級。哪些企業會被評定為M級呢?公告了規定未發生失信行為的企業符合以下條件可被評為M級:新設立企業、評價年度內無生產經營業務收入且年度評價指標得分70分以上的企業。看到這裡,相必大家都明白了,M級是為這兩種類型的企業量身定做,目的就是讓這兩種類型的企業參與到納稅信用評價,享受納稅信用帶來的激勵措施。

因為信用等級為M的企業可以享受到取消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的便利措施,這是實實在在的政策紅利。

終於來了!2018年納稅信用等級變更為五級,新成立企業可參與評定

最後提醒一點,這個公告自2018年4月1日實施,2018年納稅信用等級評定正好趕上。人無信不立,企業無信更走不遠。

我是稅裡稅外,帶你瞭解稅收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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