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同事提意見?你該這麼做!

給同事提意見?你該這麼做!

提意見,有技巧

分享一個我的故事。

那時我進入一家大公司工作一年多,能力提升比較快,頗有些志得意滿。

一次,我參加另一個部門的溝通會。彙報的是一位女經理。在我看來,她講得很不好——問題談的不透徹,邏輯也不清晰。

會後,我回到工位立刻給這位經理發了一份郵件,洋洋灑灑寫了七、八條意見。按照部門間溝通的慣例,我把郵件抄送了她的領導。

正在我得意的時候,那位女經理哭著來找我,一見面就控訴:“你為什麼要抄送給我領導啊?!”

原來,她的領導收到郵件後,馬上把她找去狠狠批了一通:“你看人家別的部門的人,看問題比你這個老員工都深刻,你這個經理是怎麼當的!”

女經理抱怨道:“我承認你寫的都有道理。可是有意見跟我直說啊,幹嘛要反映給我領導呢?”

雖然我和這位同事“不打不成交”,後來成了好友,但這件事給我上了深刻的一課。

職場上,像提意見、批評人這樣的負面反饋,也是一門藝術呢。

緩一緩

當發現別人的缺點問題,我們的第一反應是立即“懟”過去。

你知道嗎?所謂“衝動是魔鬼”,在每一個迫不及待的批評指責背後,很可能藏著一個蓄意彰顯自我優越感的“小我”呢。

因此,話到嘴邊的時候,需要緩一緩,覺察自己的動機是什麼,有沒有誤解對方,判斷溝通的時機是否合適,採用什麼樣的方式最好。

面對面

口頭溝通時對方有解釋說明的機會,提意見的一方也可以隨時調整自己的力度和方向。另外,口頭表達可以通過各種措辭進行鋪墊和緩衝,一旦發現誤會可以當場紓解。而書面形式則是白紙黑字、證據確鑿,調整的餘地小得多。有時為了行文快捷方便,語言會過於簡單,措辭可能失當,邏輯也可能存在漏洞,容易給人造成不必要的猜測和誤解。

因此,負面反饋最好是當面口頭溝通。除非必須,應慎重使用書面形式。

一對一

職場上,沒有人真的喜歡別人給自己提意見,更沒有人願意將自己的缺點問題公示於大庭廣眾。像我那樣連帶告知其上級,更是犯了大忌——等於是直接告訴她的領導:“你的下屬是不稱職的!”,這不是砸人家飯碗嗎?

有的領導當著公司所有人的面批評下屬,結果遭到下屬奮起還擊。原因不是領導批評錯了,而是場合不當,下屬感到人格受到了當眾侮辱,自然拼死反抗。

因此,負面反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最好是一對一溝通。

2006年,職場上曾發生一樁公案,人稱“史上最牛女秘書”事件。拋開關於職業道德層面的爭論不談,兩位當事人在溝通時都違反了上述三個注意事項。

首先,總裁 “連夜”寫郵件斥責秘書;秘書也毫不示弱,立刻回信反擊。兩個人都被衝動左右,而沒有緩一緩,考慮更妥善的交流方式。

其次,雙方拒絕口頭溝通,而是採用了寫郵件的形式,措辭激烈,語氣生硬,如同彼此發佈“戰鬥檄文”,完全不給自己留下回旋的餘地。

最後,兩人都將diss對方的郵件抄送了很多無關人員,結果很快傳遍大江南北。本來是兩人之間的矛盾,結果鬧得 “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了,最終兩敗俱傷。

看來,是否掌握負面反饋的藝術,不僅影響同事關係,甚至會決定一個人的職業生涯……

回到開頭的那個故事。如果可以重來,我會選擇在午餐的時候,坐到那位女經理身邊,對她說:“我聽了你的彙報,你講得非常好,讓我很受益。同時,我也有幾點發現想跟你分享,你想不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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