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愛的最好方式,便是,相忘

愛,不是相守,便是想忘。可惜,只有那些不能相守亦不能想忘的愛,才會被稱為真愛。

為了它,我們寧肯一遍遍的傷害自己……時常六月,會想起它。想到它的時候,記憶,都被染得絢麗。

只一瞬的驚豔。似乎青春,短暫。似乎愛情,絕然。它是曇花。

很小時候就知道有一種花,傲氣,神秘。一年只開一次,一次只開三四個小時。短暫的驚豔,稍縱即逝。

有些人,愛的最好方式,便是,相忘


傳說曇花原本花神,愛上了每天護理她的園丁。神仙思凡,惹怒了玉帝。玉帝對二者做出懲罰:

懲罰花神每年只能開一次的花,美也只一瞬。園丁則被送去出家,侍佛修心,徹忘前緣。

很多很多年之後,這位已更名為“韋陀”的園丁果然忘記了花神,只一心向佛。

很多很多年之後,已成曇花的花神依舊忘不了灌她雨露的園丁,依然痴痴的掛記。

曇花會選擇每年韋陀下山來採集朝露的時候,來完成自己這一年的綻放。

等了整整一年,攢了整整一年,一年的精氣神,曇花自然開得格外美豔。她想:韋陀,你總會看我一眼吧?你總會記起我吧?

不知多少年過去了。曇花依舊一年一年的開,韋陀依舊一年一年的下山採露。他始終沒有記起她。

有些人,愛的最好方式,便是,相忘


很久以來我一直在想:韋陀真的再也想不起曇花了麼?曾經那麼深愛的人,說忘就能忘得乾淨徹底?時間會沖淡愛情,時間真的會徹底消磨掉愛情、直至不留一點痕跡嗎?

怪過韋陀罵過韋陀。現在懂了:大概,韋陀也曾記起過曇花。但一入空門,情愛皆幻。記起又能如何?權當前事盡洗。記起,不如記不起吧。

有些人,愛的最好方式,便是,相忘


閱歷越來越長,越來越不敢隨便用“眼裡有你沒你”來作為“愛不愛你”的唯一判斷依據。

他眼裡不再有你。或是因他心裡已然無你。他眼裡不再有你。或是因他心裡全是你。

心裡沒有你,所以看見或看不見,你都不過浮雲。心裡全是你……那他,早已不是在用眼睛看你了。——愛一個人愛到一定程度,是會用心去代替眼睛的。

愛,都是一樣的。每個人愛法是不一樣的。

有些人,相愛,便要永不相忘。有些人,愛的最好方式,便是,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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