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過“兩節”,這些行為嚴禁!

清廉过“两节”,这些行为严禁!

2019年“五一”“端午”將至,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紀委和市委、市紀委有關部署要求,繼續緊盯重要節點糾正“四風”,推動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落地生根,現就清廉過“兩節”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清廉过“两节”,这些行为严禁!
清廉过“两节”,这些行为严禁!

一、嚴格執行“十嚴禁”,令行禁止不觸“紅線”

經過持續治理,我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得到了有效遏制,但頂風違紀、隱形變異問題依然存在。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不斷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四風”問題的反覆性、頑固性,切實增強紀律意識,強化自我約束,堅決做到令行禁止,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清廉过“两节”,这些行为严禁!

一是嚴禁借節日慰問、加班補助等各種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獎金和實物;

二是嚴禁借節日之機違規收送現金、貴重物品以及通過微信紅包、電子充值券等形式違規收送禮金;

三是嚴禁公車私用或利用職權向管理服務對象及其他單位借用車輛進行遊玩、探親訪友等活動;

四是嚴禁違規公款吃喝或組織、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不準超標準接待;

五是嚴禁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或帶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

六是嚴禁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遊或改變公務行程藉機旅遊;

七是嚴禁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八是嚴禁領導幹部利用“天價煙”“定製酒”或其他名貴特產類特殊資源謀取私利;

九是嚴禁在節日期間開展走秀式調研、表演式慰問等增加基層負擔的活動或以文山會海“落實”工作;

十是嚴禁在節日期間降低工作標準,打折扣、搞變通,特別是窗口單位為群眾辦事“騰挪閃避繞”。

二、堅持以上率下,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充分領會黨中央和市委關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糾正“四風”的部署要求,持之以恆強化作風建設。各級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負責同志要率先垂範,嚴守紀律規矩,帶動廣大黨員幹部進一步轉變作風。要及時組織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幹部認真學習中央紀委和市紀委近期公開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新聞通報,對照自身進行檢查,並嚴格落實有關要求。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廣大黨員幹部要做到遵規守紀守法,履職盡責擔當,強化自我約束,自覺抵制不良風氣。

三、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各種頂風違紀問題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監督責任,督促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組織,採取多種方式早提要求、早打招呼,提醒黨員幹部嚴格遵規守紀。要進一步暢通監督舉報渠道,創新監督方式和手段,針對節日期間“四風”問題易發的重點部位,抓住關鍵少數和重點環節,組織專項檢查、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緊盯節日期間不正之風。對發生在節日期間的“四風”問題線索,要迅速組織核查處置應對。要堅持零容忍、嚴懲戒,對節日期間頂風違紀行為,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要強化精準思維,做到精準監督、精準執紀、精準問責,堅決避免問責泛化簡單化。要堅持“一案雙查”,嚴肅責任追究,保持正風肅紀高壓態勢,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果。

清廉过“两节”,这些行为严禁!

“五一”假期將至

各黨員幹部要繃緊紀律這根弦

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嚴肅查處節日“四風”問題

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

清廉过“两节”,这些行为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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